稅務總局答新京報貝殼財經:將製定稅務涉企執法專項行動方案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現場提問。官方供圖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現場提問。官方供圖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潘亦純)4月1日,第34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正式啟動,在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郭順民回答了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的提問。

郭順民表示,近年來,稅務部門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稅務依法行政效能,引導企業合規經營,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下一步,我們將製定稅務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加強涉企稅務檢查的紮口管理,優化檢查程序和標準,既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又儘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

以下是具體問答:

新京報記者:去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稅務部門是直接與企業打交道的執法部門之一。請問稅務部門在優化稅務執法方式、規範行政執法檢查方面採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郭順民:感謝您的提問。近年來,稅務部門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稅務依法行政效能,引導企業合規經營,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規範政策口徑。在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同時,健全多渠道政策問題反饋機制,設立問題報送直聯點,對基層一線和納稅人繳費人反映的政策問題快速回應,努力增強政策的確定性和執行統一性。2024年,我們對近年來稅務總局下發的政策口徑進行全面梳理,形成並發佈系列稅費支持政策即問即答彙編,涵蓋8大類35個專題329個現行有效答覆口徑,助力各類經營主體精準適用稅收政策。

二是提升執法質量。實施稅務系統執法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在全國六大區域(華東、東北、華北、西北、西南、中南)分別實現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製定《省及省以下稅務機關權責清單範本》《稅務執法責任製實施辦法》,推動稅務機關確權明責、稅務幹部規範履職。在國辦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後,我們結合實際及時細化梳理了29項具體任務,逐條逐項抓落實,進一步以規範執法促質量提升。

三是優化執法方式。在稅務執法工作中堅持「三不開展一不放鬆」原則。即不開展「多頭式」重覆檢查、不開展「一刀切」簡單執法、不開展「集中式」入戶檢查,不放鬆「精準性」打擊違法。同時,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製性執法手段,堅持懲處與教育並重,提升稅法遵從。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稅務稽查「說理式執法」,講清認定違法事實的「事理」、適用法律法規的「法理」以及行使處罰裁量的「情理」,將「釋法明理、法理相融」的執法理念貫穿稽查辦案全過程、各環節,努力讓企業和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是加強執法協同。在充分發揮八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制作用的同時,認真落實《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佈管理辦法》,嚴格公佈標準,嚴把數據關口,及時處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當事人異議,完善信用修復機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利。2024年,全國各級稅務機關新增公佈「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15103件,因公佈時間屆滿或信用修復相關規定而停止公佈的有29382件。

下一步,我們將製定稅務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加強涉企稅務檢查的紮口管理,優化檢查程序和標準,既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又儘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同時,深入開展發票管理、出口退稅、土地增值稅清算、稽查、信息化建設、違規風險應對、與不良涉稅中介勾連勾兌等7個領域專項整治,在此過程中對違反規定亂檢查亂作為、涉嫌違紀違法的稅務幹部,嚴肅追究責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從嚴治稅有機貫通。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