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管中心原主任李全強受賄案宣判:被判十年三個月,處罰金八十萬

2025年4月7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李全強受賄案,對被告人李全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其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李全強履曆

1962年6月25日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

1985年8月-1997年11月 國家體委科教司文化教育處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7年11月-1999年2月 國家體委排球運動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

1999年3月-2001年3月 中國國家男子、女子排球隊領隊

2001年3月-2004年8月 中國國家女子排球隊領隊

2006年3月-2017年2月 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2007年6月25日起任 中國排球協會副主席)

2017年2月-2022年8月 李全強擔任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