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即將開庭,逝者家屬拒絕諒解
來源:頂端新聞
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鎮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近日,遇難者家屬胡女士告訴頂端新聞記者,她的律師已經收到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通知,該案將於4月14日或15日開庭審理,肇事者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
2025年清明節,胡女士和愛人給兒子一家三口掃墓,她說:「我們成了失獨老人,患上嚴重抑鬱症,只能接受肇事人死刑。」
「清明節將開庭消息帶給兒子一家三口」
2025年的清明節假期,胡女士和30餘位家屬,一同前往在車禍中遇難的兒子、兒媳、孫子墓前,將開庭的消息帶給逝去的親人。
據早前報導,2024年10月2日傍晚,在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大道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胡女士兒子的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江西景德鎮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的警情通報顯示,2024年10月2日18時42分許,廖某某(男,20歲)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行駛至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路段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當場死亡、王某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胡某受傷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經勘察、檢驗鑒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

同年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後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根據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發時肇事車輛的行駛速度為128.96千米/小時,據瞭解,事發路段限速為40千米/小時。地圖顯示,事發道路周邊多為小區、商舖,當地人稱事發地段人口密集,屬於鬧市區。

至於事故發生的原因,胡女士說:「交警部門曾回覆我們,廖某某當天與女友吵架後,開車泄憤。」她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事發後60歲的她成了失獨老人,處理兒子一家三口的後事讓老兩口幾乎心碎,已患上嚴重的抑鬱症,「目前只能靠藥物入睡,但痛苦不能緩解,一個整覺都睡不好。」
「拒絕庭前調解、諒解,不考慮經濟賠償」
回憶起事發當天,胡女士激動哽咽:「他們一家三口是在來我家吃飯的路上出的意外,小兩口很恩愛,寶寶馬上就一歲了,得知他們出事像是晴天霹靂。」
而等待開庭其間,胡女士兒媳的爺爺因過度思念孫女身體不適,於3月19日離世,「兒媳是爺爺奶奶帶大的,感情特別深。」
對於此次開庭,胡女士稱暫不考慮經濟賠償,目前所有精力都在刑事訴訟方面,「我們唯一的願望就是判處兇手死刑,也只接受他死刑,相信法律能還我們一個公道!」
據胡女士講述,事發後,肇事人家屬曾傳話,稱願意賠償80萬元,併發消息稱願意讓小孩在他們身邊盡孝。
胡女士稱,3月23日,廖某某的父親再次聯繫他們,錄音中廖父稱「人死不能複生,兒子償命也於事無補」。4月8日,頂端新聞記者嘗試聯繫廖某某父親,採訪被拒絕。
事發前,胡女士的兒子31歲,兒媳30歲,孫子即將1歲,她說:「我拒絕了庭前調解、諒解,我認為廖某某的行為已經是過失殺人或故意殺人,希望法院能夠依法頂格判處肇事人死刑立即執行。」
綜合媒體報導,多名律師就該案分析認為,如果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規定,處罰相對較輕;若被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鑒於其在鬧市區嚴重超速行駛,主觀上對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客觀上造成三人死亡的嚴重後果,符合該罪構成要件,最高可判處死刑。最終判決結果,將由法院依據案件事實、情節和性質等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