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的這一亂象,正被嚴肅查處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這種「合作」關係從表面看是一種「掛證」行為
背後隱藏的卻是受賄行為
4月2日,重慶市紀委監委披露了一則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案例:羅某是某區一家公立醫院外高高長,2020年7月至次年12月,他在醫院工作期間,違規將個人的執業藥師註冊證掛靠在某藥店,作為該店正常營業的重要資質。羅某每月從該藥店獲取500元的報酬,累計獲利9000元。2024年8月,區紀委監委在醫藥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檢查中,發現羅某的該問題線索。
「你未經組織批準將證書進行掛靠,還違規獲取報酬,本質上屬於違規兼職取酬,既違反了《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也違反了黨的廉潔紀律。」核查組指出了羅某違規「掛證取酬」的行為本質。2024年12月,因違反有關規定掛靠證書獲取非法利益,羅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掛證取酬」是指行為人將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掛靠至非供職單位名下,實際未到掛靠單位工作而獲取報酬的行為。
中國廉政法製研究會常務理事、華東政法大學紀檢監察學院教授魏昌東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是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一種表現形式,披著「以勞取酬」「以技取酬」的外衣,掩蓋「以權取酬」這樣一個實質和交易關係。交易重點在於「權」,而不在於「證」,也不在於「術」。這種行為違反廉潔紀律,擾亂了行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也滋生了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的土壤。

建築醫療領域頻發
多個案例顯示,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問題在建築、醫療、水利等行業領域頻發,多個省份均有公職人員因這類問題受到處分。
2025年2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稱,近日,安徽省巢湖市紀委監委查辦了一起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典型案件。巢湖市園林管理處原主任王某某常年將個人市政公用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外部企業獲取報酬,直到上級有明文規定後才撤回證件,但並未退回個人違規所得。
上述報導稱,截至目前,巢湖市共計新發現66人涉嫌「掛證」情形,其中「掛證取酬」的23人被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給相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建築領域是公職人員「掛證取酬」的重災區。2020年,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通報12名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典型案例,他們均涉及將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註冊至建築公司,並獲取報酬的問題。這些公職人員來自縣交通運輸局、縣司法局、縣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等單位,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或記過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點評稱,平昌縣有的公職人員將「掛證」兼職當成增收的「錢袋子」,憑藉「掛證」一年額外取酬3000元至8000元不等,妄圖當官發財兩不誤。此次平昌縣12人被查處的教訓再一次警醒黨員領導幹部,莫因蠅頭小利壞了市場秩序。
醫療行業也是公職人員「掛證取酬」的頻發領域。
2024年4月,四川省開江縣紀委監委深入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普安鎮某藥房沒有醫生審方拿藥,銷售員常常推銷高價藥給我們。」開江縣紀檢監察幹部在走訪中收到群眾反映「駐店藥師不坐堂」的問題。
經過現場核查,紀檢監察幹部發現,該藥房公示牌顯示駐店藥師戶某某為開江縣中醫院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於是戶某某「掛證取酬」的問題浮出水面。
問題線索被查實後,在開江縣中醫院黨員大會上,該縣紀檢監察幹部現場宣讀了對戶某某違規行為的處分決定:「你違規將本人持有的執業藥師證掛靠在某藥店,但未到店執業看方,並違規收取薪酬1.66萬元,現給予你政務警告處分……」
該報導稱,在對問題線索的分析研判中,核查組發現該問題在開江縣並非個案,多數藥店均存在此問題。為此,該縣紀委監委將其作為專項整治項目,全面開展同類線索排查,推動個案查辦向行業整治延伸。
開江縣紀檢監察幹部稱,公立醫院執業藥師(醫師)違規「掛證」兼職取酬,不僅擾亂醫療市場及行業公平競爭秩序,還可能因證在人不在、兼職不坐堂,導致處方藥亂開、高價藥橫行的問題,給藥品經營管理和群眾看病就醫帶來潛在風險。
在全國多地醫療行業,有多人因涉及此類問題受到處分。去年,貴州省六盤水市鍾山區婦幼保健院藥劑科負責人、主管藥師張某因此問題受到處分的同時,違紀所得也被收繳。
水利系統也有類似案例。2023年,甘肅省慶陽市紀委監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市水利勘測規劃設計院等單位2名幹部有關違紀問題線索後,展開核查,在查清1名被舉報人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的同時,發現市水利勘測規劃設計院36名公職人員違規將個人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或中高級職稱掛靠在本單位下屬的2戶企業並領取報酬。
市紀委監委對1名違紀人員予以立案審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17.95萬元,並將違規「掛證取酬」問題及時移交市水務局黨組處理。
市水務局黨組在查清事實後,責令涉案人員限期向組織退繳違規「掛證」收入,上述36人受到組織處理,他們「掛證」違規所得71.82萬元被收繳,同時,分管領導受到誡勉談話,領導班子成員被集體約談。
通報顯示,有的地方涉及此問題被查處的公職人員多達數十人,甚至數百人。
2025年1月17日,《黃山日報》報導稱:安徽省黃山市紀委監委在2024年專項整治中,查處55名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退繳費用287萬元,平均每人5.2萬元;2024年8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稱,四川省宜賓市紀檢監察機關聚焦公職人員在工程招投標領域的違規「掛證取酬」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全市糾正整改違規「掛證取酬」行為766人,依規依紀依法對公務員、參公人員和國企管理人員違規「掛證」所得進行收繳。
浙江省某縣級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張樂(化名)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違反公職人員兼職取酬的禁止性規定,還有可能導致經濟組織間的不平等競爭,擾亂正常市場經濟秩序。可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進行查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黨員幹部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實為利益輸送
多位受訪者認為,公職人員「掛證取酬」案例之所以屢屢發生,與其背後的利益輸送有關。實踐中,「掛證」公司更看重「掛證取酬」的公職人員個人權力在企業發展中起到的作用,這種「合作」關係從表面看是一種「掛證」行為,背後隱藏的卻是受賄行為。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稱,2010年至2022年8月,蒯慕寧利用擔任江蘇省南京市原下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科副科長、南京新廈建設集團工程項目管理部部長、南京新廈市政公司負責人以及鼓樓區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和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676.9萬元。
其中,2010年,蒯慕寧將個人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掛靠在某公司。2010年至2021年,蒯慕寧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嚴某某等人所送「掛證費」共計36萬元。
辦案人員證實,該公司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接工程項目謀取的巨額利益,與蒯慕寧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密切相關。因此,上述「掛證費」本質上繫有請託事項的好處費,蒯慕寧以「掛證取酬」名義收受這筆資金,應認定構成受賄罪。
2023年5月15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決蒯慕寧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60萬元。
還有的公職人員被紀委監委查處時,還會以自己的行為屬於「多點執業」 「技術性兼職」等進行辯解。
重慶市紀委監委通報的上述案例中,羅某就曾自稱,其把個人執業藥師註冊證掛靠在藥店是為了幫助藥店取得營業資質,多開一個藥店、群眾買藥也方便。「掛證沒有影響我的本職工作,而且國家也允許醫師多點執業,我怎麼就違紀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多點執業」指的是,執業醫師經衛生行政部門註冊或備案後,受聘於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同時,《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執業藥師註冊證掛靠,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重慶市紀委監委解釋稱,羅某的「掛證」行為未經註冊或備案,並違反《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規定,因此不屬於「多點執業」的範疇。本案中,羅某未經組織批準,在私營藥店「掛證」,且未在該藥店實際工作,也不屬於「技術性兼職」。
重慶市紀委監委強調,黨員幹部違規「掛證取酬」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複雜性。有的通過中介機構間接掛靠,行為人不與「掛證」單位直接接觸,給「掛證」行為穿上「隱身衣」;有的將證書掛靠在工作地以外的單位,利用信息差逃避監管;有的進行短期掛靠,以滿足「掛證」單位在特定時期內的資質審核、項目投標等需求,從而謀取不正當利益。
在實踐中,通過中介違規「掛證取酬」的公職人員並不鮮見。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紀委監委通報的一個案例顯示:2016年5月至2021年3月,陳偉將個人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通過註冊至甌海區某建設有限公司,收取報酬8000元,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他再次將證書註冊到浙江省餘姚市某建築有限公司,並收取報酬2000元。
2022年1月,在甌海區開展公職人員「掛證取酬」自查自糾期間,陳偉未將其「掛證取酬」情況如實上報,僅聯繫中介機構將其證書註銷。沒想到,中介機構並未實際予以註銷,此後,甌海區紀委監委根據問題線索對其進行約談。2022年11月,陳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收繳違紀所得1萬元。
安徽省某一級造價工程師謝飛(化名)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中介一般會通過電話營銷、自媒體平台、熟人介紹等方式,撮合持證人員與企業建立聯繫,收取一定比例的介紹費。
他表示,中介機構會有兩個部門,一個部門找用證單位,另一個部門找持證人員。「他們有兩種價格模式,一種是全包,比如找到一位持證者,中介跟企業約好掛靠一年的費用,然後從中抽成一定比例算作‘服務費’;另一種則是約定給持證者固定的‘服務費’,中介再和企業談掛靠費,掛靠費談成後歸中介所有。」

如何整治?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馬克思主義發展史研究室主任孫應帥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鑒於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難以被發現的問題,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等方式進行監督,這有利於精準發現這一問題線索。
謝飛稱,在建築企業,上報建造師人員資料時,必須提供單位給持證者繳納社保的證明以證實雙方的勞動關係。而公職人員在其本單位已經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如果被發現重覆繳納社保,這種「掛證取酬」行為被發現的概率就會提高。不過,前些年,多地的社保數據並未聯網,增加了監督的難度。這也是「掛證取酬」問題發生多年卻難以取締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3年年底,《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的一個案例也顯示,根據湖南省全省招投標專項整治大數據分析比對,發現王某濱(益陽市赫山區筆架山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公職人員)存在重覆繳納社保的問題。此後,針對這一異常現象,筆架山鄉紀委迅速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筆架山鄉紀委查實,2018年王某濱通過朋友牽線,將自己的國家一級建造師證掛靠到某建築企業,由該企業向其支付每年2萬元的掛靠費用。「掛證」期間,他參與了兩個水利項目,都只需他去相關單位驗證一下身份,無須參與後續工作。
報導稱,2022年前,湖南全省社保數據並未聯網,這才導致公職人員重覆繳納社保的問題無法第一時間被發現。經查,王某濱違規「掛證」共計取酬6萬元。最終,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全部予以收繳。
為實現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數據的互聯與互通,早在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發佈了《關於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全國範圍內社會保險服務事項基本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面建成。
截至2023年,31個省社保系統全部切換至全國系統。有分析認為,社保全國聯網後,全國社保信息系統實現跨區域、跨部門數據互通,通過工商、稅務、公安等多維度數據比對,有效識別虛假參保、重覆參保等違規操作。
從多地在查處這一問題的具體做法看,紀委監委與多部門協同合作等也是常用的一個舉措。
2024年11月,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發文稱,六盤水市鍾山區紀委監委加強與組織、人社、衛健、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溝通協作,建立信息互通、問題移送機制,對醫療衛生系統持有執業資格的執業藥師、執業醫師情況開展梳理排查,通過比對數據信息,精準查找疑似違規「掛證取酬」問題。
去年以來,相關部委也加大了聯合查處力度。
202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出租出借註冊執業資格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該通知要求,對違規「掛證」人員依法依規撤銷其註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公開,並納入資質動態核查;對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通知發出後,多地住建部門陸續公佈排查結果:例如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佈截至同年10月30日排查出14218名;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同年10月29日公佈數據稱,排查出相關人員1986名。同時,地方部門在公告中對涉嫌「掛證」的個人和單位發出要求:盡快完成整改,進入排查處理階段後,將依法嚴肅處理。
魏昌東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為確保整治力度和效果,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應該注重對這一行為的類型化研究,梳理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的行為主要集中在哪一些領域、哪一個層級,以及和哪一類型的公權力之間產生交織關係,然後製定相應的規範性文件。
「比如製定好醫療領域、建工領域等規範性文件,這樣有利於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人員更好地把握取證的標準、方向、重點、難點等,從而保障證據獲取的有效性和真實性。」他說。
魏昌東還強調,在我國現行的市場經濟制度之下,應該鼓勵那些有專業技術的人員,儘可能發揮個人專長,將個人能力與國家的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在確保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積極如實申報,得到本單位和組織部門批準後,可以在其他單位做一些幫扶工作,這樣可以打破技術壁壘,有利於促進相關單位的發展。「總之,應該把整治違規‘掛證取酬’和一些正常的專業性幫扶區別開來。」
發於2025.4.14總第1183期《中國新聞週刊》雜誌
雜誌標題:公職人員「掛證取酬」亂象
記者:周群峰(zhouqunfenghaor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