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擇期宣判

2025年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駕駛過程中於車內與他人發生口角,在景德鎮市珠山區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駛,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導致三人死亡,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證據,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各方及訴訟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廖某宇進行了最後陳述。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及群眾旁聽了庭審。

此前報導:江西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開庭 死者家屬:限速40公里跑到105公里(封面新聞)

4月15日上午,「司機撞死一家三口案」在江西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司機廖某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

4月14日晚,受害人母親胡女士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兒子和兒媳都是獨生子女,兒媳的父母也痛不欲生,將一同前往庭審現場。雙方家屬不接受任何賠償,「希望廖某某被判死刑立即執行,還一家三口一個公道。」

同日,記者聯繫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父親廖先生,對方聽到採訪請求後掛斷電話。

司機疑泄憤超速行駛

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2024年10月2日下午,受害人胡某、王某某抱著不滿一歲的孩子前往父母家吃飯,一家三口從景德鎮市昌江大道北側過馬路至南側,被一輛疾馳的車輛撞倒。

事故發生後,景德鎮警方發佈警情通報,2024年10月2日18時42分許,廖某某(男,20歲)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行駛至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路段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當場死亡、王某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胡某受傷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經勘察、檢驗鑒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景德鎮警方發佈的警情通報

事故發生後,受害人母親胡女士稱,她從案件材料中瞭解到,「廖某某超速行駛的原因是在車上與其女友發生爭吵,泄憤開快車。」

根據案件起訴書,2024年10月2日晚,被告人廖某某駕駛車輛沿景德鎮市昌江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梨樹園紅綠燈路口,在等待紅綠燈時,與同車朋友孫某發生口角,導致心情憤懣,情緒不佳。

18時42分許綠燈亮起後,被告人廖某某在限速40km/h路段超速行駛,將油門踩至100%加速連續14秒,車輛速度達128.96km/h。在此期間,孫某因車速太快感到害怕,趕緊勸說其開慢點,廖某某仍繼續加速,車輛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由100%短暫降低到89.2%後又增加至100%,撞上正在過馬路的胡某一家三口。

大河報報導,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涉事車輛碰撞前約2秒時行駛速度約為129km/h,碰撞前約0.4秒時行駛速度約為105km/h-109km/h。其車輛轉向系、製動系、行駛系及前照燈事故前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要求,即顯示均正常。

數據表明,廖某某疑似因超速無法避讓,碰撞前減速已於事無補。

公訴方認為,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宇的刑事責任。

死者母親:

兒子兒媳均為獨生子女

孫子去世時不滿一歲

兒子一家三口去世後,胡女士和愛人住進了兒子的婚房。胡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兒子和兒媳一個生於1993年,一個1994年,都是風華正茂的年紀,兩人於2021年結婚,2023年10月孩子出生,原本是幸福美滿、令人羨慕的一家。事故發生時,孫子尚不滿一歲,馬上就要過週歲生日,他們還約好去拍全家福。

家人離世已經195天,胡女士稱,家屬不接受任何賠償,「希望廖某某被判死刑立即執行,還一家三口一個公道。」

4月14日晚,封面新聞記者聯繫到被告廖某某父親,對方聽到採訪請求後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