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河北三河市主要負責人是誰」質疑:會盡快答覆
來源:頂端新聞
頂端新聞首席記者 張恒
發酵多日後,三河市「廣告牌匾禁用紅藍黑底色」一事有了初步調查結果。
4月15日上午,廊坊市政府官網發佈《情況通報》稱,針對三河市「廣告牌匾禁用紅藍黑底色」等問題,廊坊市聯合調查組經初步核查,媒體反映的主要問題基本屬實。
《情況通報》稱,目前已對三河市委主要負責人免職處理,並責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整改。
但網民紛紛質疑,上述通報中被免職處理的「主要負責人」是誰、為何不直接公開姓名等,認為該《情況通報》不夠透明。

針對網民質疑,頂端新聞記者致電廊坊市委宣傳部對外交流和新聞發佈科,詢問情況通報中的「主要負責人」是誰、為何不寫明具體姓名等問題。工作人員稱,已向領導反饋上述問題,會盡快答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相關回覆。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據《華商報》此前報導,三河市一商戶提供的一段影片顯示,2024年10月,三河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人說:「按書記的要求……不允許有紅色底色的牌匾……」
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願具名的行政法專家告訴頂端新聞記者,在我們的政治、行政乃至法律系統中,「主要負責人」的內涵應該是相對明確的,即某單位之「一把手」。除非正職缺位,否則就黨委政府而言,「主要負責人」即指書記或行政首長。就本事件而言,「市委主要負責人」即指市委書記。
該行政法專家分析,之所以不指名道姓,一來或許為給輿論降溫,以免將批評對象直指特定人士,更推高輿論聲浪;二來也可能是考慮到降低輿論對特定人士的影響,為將來之發展留下更充裕空間。但實際上,試圖通過不指名道姓的隱諱方法進行通報和處理,並不能達到平息輿論的目標,既無法阻止公眾知悉被免職者為誰,更可能引發公眾新的質疑,掀起新一波輿論浪潮。
上述行政法專家認為,此事不應就此而止,後續應有進一步的追責,從決策者到執行者,各相關人士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否則,將被質疑係應付輿論,也無法起到應有的教育與警戒作用。更應該反思的是,為什麼一個地方的「主要負責人」,居然具有如此大的膽量和能量,敢於違背法律與常識,作出如此不可思議的決策。考慮到類似的事件並不是第一起,而是時有所見,將來如何防止在「三河」事件之後,不再出現類似的「四河」「五河」事件,是我們真正需要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