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魚不宰殺遭毆打,警方:打人魚販被行政拘留12天

新京報訊(記者徐鳴)近日,一男子發佈影片反映,其在湖北武漢市漢陽區丹恩甲生鮮市場「買魚要求不宰殺」被拒,還遭魚販扔秤砣、毆打和搶手機。4月25日,新京報記者從官方獲悉,警方已依法對打人者作出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的處罰。

被打男子牛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是一名探店與測評博主,與助理孫先生於4月19日在湖北武漢市漢陽區丹恩甲生鮮市場買魚。他選中一家由一男一女兩位魚販經營的店舖,該店魚販稱售價為8元一斤,選好一條魚後,計量秤顯示33.4元。他付完款後,對魚販說稱好的魚不宰殺,要帶走活的。魚販拒絕且要給他換一條。

牛先生提供的事發影片顯示,牛先生說「(魚)不殺」,女魚販正準備宰殺稱好的魚,聽到這句話後,從魚池里重新撈了一條魚,說「給你換一條,你不殺要先說」。

牛先生告訴記者,兩名魚販堅持要換魚,他質疑計量秤有問題,雙方因此發生爭執。男魚販朝他扔秤砣,並走出店舖毆打他。牛先生報警。

影片顯示,牛先生蹲在地上,男魚販邊擊打他的頭部邊說「活得不耐煩了吧」。牛先生說「我不殺不行嗎?」男魚販說,「不行,你去隨便哪家問一下,哪有買魚不殺的。」

牛先生與魚販發生爭執。圖源:影片截圖牛先生與魚販發生爭執。圖源:影片截圖

牛先生提供的武漢市公安局漢陽區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4月19日12時許,牛某利、孫某柱到武漢市漢陽區龍江路丹恩甲生鮮市場二樓檔口買魚,與魚販董某發生爭執。董某將秤砣扔向牛某利,砸到其腳踝。後董某與姐姐董某雲一起上前爭搶牛某利的手機,過程中董某用拳頭揮打牛某利,並將牛某利的手機奪下翻看。後董某又將孫某柱手機奪下並丟進魚缸水中,其左手用牛某利的手機擊打孫某柱的耳部。董某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故意損毀財物,現決定對違法行為人董某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兩百元。

據牛先生提供的病曆顯示,助理孫先生傷情為「頭部損傷、耳部裂傷」「入院後局麻耳部裂傷清創縫合術」。牛先生傷情為「左季肋區、左踝軟組織損傷」。

牛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他與助理已出院,正在申請做傷情鑒定並與律師溝通,將會起訴攤販要求賠償醫藥費。

4月25日,新京報記者從官方獲悉,漢陽區公安分局接警後第一時間出警,並控制打人者。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公安轉警後,立即介入調查。市場開辦方已對涉事商戶進行關停15天處理,漢陽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辦理中。

據漢陽區公安分局介紹,傷者為輕微傷,經治療已無大礙。目前,警方已依法對打人者作出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的處罰。

編輯 甘浩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