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日聚焦民法典,最高檢將保障這一「民事權利宣言書」正確實施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在民法典頒布五週年之際,5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典’亮生活 守護美好」為主題,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活動現場,最高檢發佈了第四批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該批典型案例共6件,涉及民法典總則編、物權編、合約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侵權編等6編內容,闡釋了離婚經濟補償、監護制度、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建設工程領域涉人身損害賠償、贍養撫養、姓名權保護等法律問題。

例如,在劉某珍與康某卿離婚糾紛再審檢察建議案中,劉某珍雖承擔較多撫育子女等家庭義務,但因不易舉證,在離婚訴訟中未能獲得經濟補償。檢察機關通過調查核實,認定劉某珍獨自撫養其子至成年,通過向法院製發再審檢察建議予以監督,依法保護劉某珍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

在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環節,湖北省荊門市檢察院檢察幹警劉於宏講述的《民法典第1088條》,同樣涉及一起推動民法典關於離婚經濟補償制度貫徹落實的離婚糾紛案。

檢察幹警講述辦案故事。最高檢供圖檢察幹警講述辦案故事。最高檢供圖

在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張家港市南豐鎮永聯村黨委書記吳惠芳看來,這個案例的價值在於促使我們重新審視家庭勞動的社會價值。「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家庭主婦,在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這彰顯了民法典保護弱勢群體、弘揚社會正能量的立法精神。」

在開放日活動中,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的40餘名師生代表,民商事法律專家學者,以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一起參觀了最高檢檢委會會議室、檢史陳列室和案件管理中心。

代表委員、師生代表參觀檢史陳列室。最高檢供圖代表委員、師生代表參觀檢史陳列室。最高檢供圖

「沒想到像聶樹斌案這樣改寫當事人命運的司法糾錯程序,正是從這裏啟動的。」清華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羅璿在參觀檢委會會議室後感慨道,這裏的每個細節都彰顯著司法的嚴謹與溫度,也讓自己對法治實踐有了更真切的認識。

最高檢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表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也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和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保障書。五年來,檢察機關依法加強民事訴訟監督,會同人民法院完善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辦理機制,協同健全虛假訴訟常態化懲治和預防機制,部署加強涉民事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監督活動。貫徹實施民法典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檢察機關將持續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保障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