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今起實施

據央視新聞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今天起開始正式實施了,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不僅首次將「兩個毫不動搖」寫入其中,更以立法形式確立了民營經濟的法律主體地位。

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明確規定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在保障公平競爭方面,完善了民營經濟組織市場準入領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機制,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確定為法律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 楊合慶:規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場準入壁壘、禁止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等作出規定。

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的行為。

另外還規定,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機構按照職責權限,預防和製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依法處理,為民營經濟組織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編輯 李憶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