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丨最高法點名相聲演員粉絲掛人,明星的責任呢?

【馬上評丨#最高法點名相聲演員粉絲掛人#,明星的責任呢?】#粉絲開盒掛人明星該不該擔責#網民陳某被某相聲演員的粉絲超話帳號置頂「掛人」,這事「驚動」了最高人民法院。

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侵害人格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就是:陳某觀看某相聲演員的演出後,發佈觀後感,與演員粉絲發生爭執。掌握該相聲演員粉絲超話帳號的孟某、高某,將陳某的帳號等個人信息置頂公示(俗稱「掛人」),號召其他粉絲投訴、網暴陳某。陳某還收到眾多粉絲的私聊辱罵。之後,陳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孟某、高某刪除相關信息、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法院的判決完全支持了陳某的訴訟請求。

最高法對本案作出評析:將他人網絡身份信息置頂公示、號召他人投訴,容易使公眾對「被掛者」的形象和名譽產生誤解或負面評價,甚至逐漸演變為對「被掛者」的網暴,製造社會矛盾和衝突。對此,應予杜絕和製止。

這起典型案例,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明確對於盛行飯圈的「開盒掛人」說不,向公眾釋明了其嚴重的社會危害,向粉絲畫下了行為紅線。

「開盒掛人」是一種畸形、激進的飯圈集體行動,已經對不特定的公眾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和傷害,甚至堪稱「網絡恐怖主義」。這導致網民在網上發言時戰戰兢兢,不敢點評一些流量明星,生怕墜入網暴深淵當中。

前不久,某不滿14週歲的女生在加拿大,將一名中國孕婦的個人信息掛在網上,鼓動他人去網暴,起因僅僅是這名孕婦誤入某南韓女星粉絲尬吹「明星坐飛機太辛苦,是魔鬼行程」的跟評區,說了一兩句「坐飛機有什麼辛苦的」的大實話。受害者「冒犯」之輕和「開盒掛人」傷害之重,形成鮮明對比,還是說明:「開盒掛人」所受處罰之輕和傷害之重之間不成比例,這才導致一些粉絲有恃無恐,不懼法律後果,只求通過「掛人」達到控評的目的。

最高法公佈的這起案例也是如此,陳某僅僅只是點評了某相聲演員的表演,就遭遇了明星超話帳號的瘋狂「掛人」傷害。瘋狂粉絲為維護偶像聲譽、流量、資源,無所不用其極,「開盒掛人」已經成為飯圈日常化控制負面言論、打擊「不同聲音」的手段。很多現實生活中看似文靜和善的年青人,在「掛人」時就變得乖張暴戾、陰狠殘暴。

還值得關注的是,這起民事案件當中,受到法律處理的是掌握超話帳號的明星粉絲,但明星是「開盒掛人」的「實際受益人」,卻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僅是本案,很多案件當中都是明星的粉絲衝鋒陷陣,不惜違法違規,泄露他人隱私、汙言穢語傷人,目的就是維護明星,為其控風評、鋪花路、搶資源、爭C位。對於「掛人」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明星卻沒有受到任何法律的懲罰,甚至都不願意出來承擔社會責任,引導粉絲行為。

雖然不是明星主動指使自己的粉絲去網暴他人,但事實上他們是網暴行為的「受益人」,往往也沒有積極乾預、製止違法損害的發生、擴大。而且,粉絲和偶像之間形成一個邊界相對模糊,但核心利益高度綁定的關係,有學者認為,兩者之間應構成「代理」關係——特定場景下,明星也要對粉絲的行為負責。

在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嚴肅治理「開盒掛人」「網絡廁所」等問題之後,是不是也需要進一步壓實明星規範粉絲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