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靈活就業試點3.0版實施,助力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住房問題
新京報訊(記者左琳)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完善了《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製度試點實施細則》(下稱《靈活就業人員實施細則》),7月1日起,蘇州靈活就業試點3.0版正式實施,有效期3年,將進一步深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製度試點工作,不斷增強政策吸引力、更好助力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住房問題。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靈活就業人員實施細則》分為五章三十二條,一是明確了試點對象,靈活就業人員指年滿16週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城鎮個體經營、非全日製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方式的自然人;二是優化了繳存模式,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按月繳存和自由繳存兩種模式;三是放寬了提取政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隨時自由提取無需材料;四是優化了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標準為住房公積金結息利率的30%,利息補貼從當年新增繳存擴展至存量靈活繳存餘額;五是推動了城鄉融合發展,支持農民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試點,支持農民自建、翻建住房公積金貸款,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動共同富裕;六是擴大試點應用範圍,創新推出單位在職職工自願繳存的個人補充公積金製度。

據介紹,此次升級試點政策主要突出「兩大創新、五大升級、六大利好」。「六大利好」包括低息貸款、繳存補貼、租房支持、流動人口積分、稅收優惠及支付利息;「兩大創新」一是「創新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二是「創新推出補充公積金製度」。
「五大升級」包括「模式升級」,即提供按月繳存和自由繳存兩種繳存模式,兩種模式均不設繳存上限,繳存下限仍為本市最低月薪金標準乘以10%;「提取升級」,即兩種繳存模式均可按需提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無需材料,沒有提取時間、金額或頻次限制,靈活就業人員不再參加住房公積金製度的,可全額提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升級」,即延續提供「開戶繳存補貼」,首次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住房公積金製度的人員可以享受開戶繳存補貼,對繳存利息補貼作了優化,利息補貼標準為住房公積金結息利率的30%,在每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日發放。此外,還有「貸款升級」及「體驗升級」。
編輯 彭衝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