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總結,最高法院院長給家長提出建議

9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張軍與北京二中學生面對面,講授新學期第一節法治課,「這已經是第八個年頭。」上百名師生、家長代表在學校報告廳參與了這節課。

張軍提及近年來發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透露,在有的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問被告人有沒有想過自己的行為會對被害人造成什麼樣的損害,得到的答覆往往是「沒有」。

張軍講授法治課。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攝張軍講授法治課。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攝

審判數據

今年上半年,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所下降

這源於一項司法工作人員擔任法治副校長的制度,張軍是北京二中的法治副校長。去年,他講授的是「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今年他把主題定為「以案為鑒知行止」,著重用案例引導學生的認知。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時常引發關注,在法治課堂上,張軍特別強調,只要觸碰法律紅線,無論是否成年,都會得到相應的處罰,即便不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會面臨專門矯治教育,而家長也要根據判決作出相應賠償。

張軍首先通報了一組數據:2024年,法院審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約3.6萬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約4萬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超10萬件。

張軍還透露,根據初步統計,今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所下降。「說明工作認真去做,效果就能夠顯現,但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目前,預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形勢還比較嚴峻,需要各行各業做更多更實的工作。」

法院每年審理這麼多涉未成年人案件,通過總結分析,有哪些教訓?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張軍表示,同理心的缺乏、對規範的漠視、不正確的是非觀念都在影響未成年人的成長。這些因素,或導致未成年人傷害他人,或讓未成年人自己受到傷害。

缺乏同理心

部分涉罪未成年人沒有想過犯罪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

「長大後成為對國家和人民有用的人」,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傷害他人、不危害社會。張軍指出,同理心是培養美好心靈、不去傷害他人的重要基礎,一些未成年人犯罪與缺乏同理心不無關係。何謂同理心?簡單地說,就是換位思考,推己及人。

張軍表示,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時往往沒有把對方當成一個人、一個生命體,沒有考慮自己的行為會給對方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只是逞一時之快、滿足自己私慾,他們都缺乏一項寶貴的品質——同理心。

張軍與同學們探討了「傷害」,傷害分兩種:身體上的和精神上的。言語謾罵、侮辱以及捏造事實誣衊、誹謗他人都屬精神上的傷害。

他舉例,未成年人甲某與同學乙某因瑣事產生矛盾。乙某委託另外一名同學丙某通過社交軟件製作上傳了一段影片,影片包含甲某的肖像、姓名、微信號等個人信息,且包含一些不實的內容。該影片在社交軟件中迅速傳播,一天內瀏覽量超過三萬,給甲某造成很大精神痛苦。

「乙某對甲某實施的是精神上的傷害。根據甲某訴請,法院最終判被告向原告甲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的維權支出。」張軍提醒同學們,基於網絡平台的易傳播性和匿名性,危害後果往往更為嚴重。要多換位思考,如果我們自己不願意受到這樣的傷害,實施前就應該立刻罷手。

漠視規範

從公交車後門上車被夾受傷,承擔主要責任

規範是社會有序存在的基礎。張軍向同學們解釋,規範一般以「條條框框」表現出來,對所有人是一種約束,遵守規範意味著有所「犧牲」,不能隨心所欲。

他舉例,一天,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車靠站停車後,15歲的小林因看到前車門(上客門)排隊等候上車的乘客較多,擔心無法上車,就從後車門(下客門)上了車。該站點恰好沒有乘客下車,駕駛員稍作觀察後按下關閉後車門的按鈕,當時小林右腳剛好踏上公交車,導致被車門夾住。駕駛員發現小林被夾後立即打開後車門,小林摔倒在地,隨後自行站立並從前車門上車。第二天,小林到醫院就診,最終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

小林將公交公司起訴到了法院。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小林違反該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定》中「前門上車,後門下車」的乘車規則,應認定其存在過錯,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這是不遵守規範導致自己受傷害的例子。」張軍提醒同學們,不遵守規範還可能給他人帶來風險。比如,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飼養寵物也要遵守法律規定。

錯誤價值觀

被勒索的學生因「威風」加入犯罪團夥

「青少年處在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要正確區分善惡美醜。」張軍表示,從涉未成年人案件看,有的未成年人渴望自己成熟,但身心尚在成長階段,不能完全辨別善惡,最終走上歧途。

他舉例,有一個學生,原本在班里學習成績靠前。有一天放學後,他在學校門口遭幾個小混混勒索。他沒有向父母求助,也沒有告訴老師,導致後來再次遭到勒索。遭遇數次勒索之後,他選擇加入這個違法犯罪團夥。在一次結夥盜竊後被抓獲,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被送入矯治教育學校。調查發現,他的家庭經濟條件很好,他參與盜竊、勒索並非因為錢,而是這樣有做「老大」的感覺,「很酷」「很威風」。

「原本是一個被勒索者,因為扭曲的價值觀念,變成了違法犯罪者。」張軍又舉例,16歲的小雅在一次網購退貨時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平台和商家沒有發現,將全部貨款退給了小雅。之後小雅通過只退空包裝或部分商品的方式,騙取平台完整退款,並將留下的商品二次出售。不到半年的時間里,小雅用自己和周圍好友的帳號一共騙取了10餘萬元退款,最終承擔刑事責任。

提醒

無論夫妻關係如何,都應重視孩子成長中的問題

塑造未成年人正確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家庭教育是關鍵一環。張軍介紹,許多案件反映,未成年人犯罪與家庭影響有密切關係。調查發現,有的父母因忙於生計和個人發展對孩子疏於管教,導致孩子偏離正軌;有的父母在家庭成員、家庭結構出現重大變故後對孩子不夠關心,導致孩子染上不良習氣,誤入歧途;有的父母管教方式不當,不善與孩子溝通、缺乏耐性,總是非打即罵。

從眾多真實案例中總結,張軍建議家長做到三點:以身作則。家長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良好的代際傳承依賴家長的言傳身教。無論是同理心的培育,還是規範意識、價值觀念的養成,家長身體力行都非常關鍵。

增進溝通。有研究表明,親子間關於心理健康的溝通頻率越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狀況越差;父母與青少年在心理健康方面的溝通越頻繁,青少年的抑鬱風險和焦慮風險就越低。無論夫妻關係如何、家庭如何變化,都應重視孩子成長中的問題。

加強引導。密切關注孩子與同齡人相處方式,積極引導孩子換位思考,尊重與自己不同的行為和想法,關注他人的需求;引導孩子遵守公序良俗,強化規則意識,注重培養正確的價值觀念。

此外,學校是培養未成年人的重要陣地,要進一步落實強製報告制度。張軍強調,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疑似受到侵害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有多起案件,老師發現學生有傷,得到的答覆是「自己摔傷的」,就未再深究。為避免耽誤對孩子的搭救,發現孩子身體多次有傷、有異常現像要重視起來,該報告的堅決報告。

他特別強調,「遇到欺淩學生的行為,每一個成年人都應該上前製止,可以依法實施正當防衛。」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白爽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