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因在司馬台長城刻字被拘留,專家:劃痕無法修復不可逆

10月5日,北京密雲警方公佈了對兩名在司馬台長城5號烽火樓牆體上刻畫名字和圖案的人員處理結果,二人被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實際上,長城上刻畫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不限於此。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曉宇告訴新京報記者,行為導致文物嚴重損毀的,還將獲刑。事實上,不管對個人的處理結果如何,行為對長城造成的破壞是不可逆的,中國長城學會常務理事、山西省忻州市長城學會會長楊峻峰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劃痕無法自然修復,也不適合人為處理,長城牆體雖能經歷千百年風雨仍然堅固,但面對故意鏤刻,又是很脆弱的。

長城刻字,行為嚴重者將獲刑

事發10月3日,爆料影片中一對年青人在司馬台長城5號烽火樓牆體上刻名字,並拍照留念。影片中有人勸導二人「這樣不好」,但他們並未停止自己的行為。事發後,古北水鎮景區表示已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景區也將進一步跟進與配合處理。

當事人在長城上刻畫被其他遊客拍下。新京報我們影片截圖當事人在長城上刻畫被其他遊客拍下。新京報我們影片截圖

5日上午,北京密雲警方發佈通報表示,影片中刻字人員滿某(男,26歲)、劉某某(女,21歲)已於10月4日上午被警方查獲。經查,兩人於10月3日14時進入景區遊玩,16時30分許,滿某在司馬台長城烽火台牆體上用石子刻畫兩人名字,在劉某某的提議下又刻上相應圖案。目前,滿某、劉某某二人已被密雲警方依法給予拘留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長城(司馬台段)為明代修築的長城段落,始建於明洪武初年,2001年被列入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長城保護條例》嚴格保護。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曉宇表示,影片中二人的刻畫行為直接違反上述法規。根據法規,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如多次刻畫、造成明顯損壞),處5-10日拘留,並處200-500元罰款,並列入景區「黑名單」限制遊覽。

而如果刻畫導致文物嚴重損毀(如破壞牆體結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除去國家法律法規外,根據2020年4月北京市延慶區八達嶺特區辦事處出台的《八達嶺長城景區破壞文物行為懲戒辦法》,除了行政拘留、罰款、列入不文明旅遊記錄等懲戒措施外,還提出了「聯合懲戒」,在八達嶺長城景區被列入「黑名單」的遊客,也會被延慶區12家等級景區拒之門外。

《懲戒辦法》中還指出,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黑名單」將定期對社會公佈,加大曝光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今年8月,北京八達嶺長城檢票的電子大屏滾動播放5名遊客因在長城刻畫,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並罰款200元的信息。5名遊客中,有兩名遊客在長城刻畫後已經返回上海,但延慶區公安分局窮追不捨,首次啟動行政案件異地辦案程序,與上海警方溝通協作,對二人作出處罰。

專家:刻痕對長城牆體造成永久性破壞

懲戒之外,被破壞的長城如何修復,誰來修復也是被關注的話題。5日下午,記者從古北水鎮景區瞭解到,對於被破壞的長城,景區已上報至有關部門,後續處理方案還待進一步研討。

實際上,長城段落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長城保護條例》中也已明確,其修繕費用由造成損壞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黃曉宇表示,因刻畫損壞的長城牆磚後續應該由文保專業人士來鑒定和確定修復方案,相關管理部門有權對這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向破壞者提出民事賠償。

但就被破壞的長城而言,情況要比法律規定得更為複雜,中國長城學會常務理事、山西省忻州市長城學會會長楊峻峰向記者表示,長城牆體是用青磚壘砌的,材質雖能經歷千百年風雨,但面對故意鏤刻,它又是很脆弱,「不管刻的傷痕深淺,既然刻下,能讓人發現認出,就說明對長城牆體形成了永久性破壞。」

楊峻峰稱,對於熱愛長城保護長城的人士來說,近年來看到此類行為的報導,備感痛心。他認為,國家應該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使普通百姓對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有敬畏和保護之心。

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

編輯 楊海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