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通報:當過縣委書記的李誌偉,已被嚴肅處理
來源:政事情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10月6日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準,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曲靖市師宗縣委原書記李誌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誌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干擾巡視工作,以串供、打探案情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產;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專項資金損失,利用職務便利,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誌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誌偉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李誌偉,男,漢族,1979年12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1998年9月參加工作。
他曆任沾益縣大坡鄉副鄉長,大坡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大坡鄉黨委副書記、副鄉長、代理鄉長、鄉長,大坡鄉黨委書記,沾益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科),沾益縣委常委、大坡鄉黨委書記,沾益縣委常委、副縣長,雲南省發改委投資處副處長(掛職),共青團曲靖市委黨組書記、共青團曲靖市委書記,師宗縣委副書記等職。
2019年1月,李誌偉當選師宗縣縣長,2021年6月任師宗縣委書記。
今年2月22日消息,李誌偉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