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酒瘋、打警察,男子醉酒後滋事、妨害公務被採取刑事強製措施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阻礙民警執法、無理取鬧,甚至對民警惡言相向、拳打腳踢,最終受到了法律的製裁。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區分局依法辦理了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11月3日1時許,回民區公安分局海拉爾西路派出所接到報警,在轄區某便利店內有人酒後滋事擾民,接報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

在現場處置過程中,民警依法對醉酒滋事人員張某進行規勸和身份核查,張某卻無端對民警進行辱罵,阻礙民警執行公務,並且不聽民警勸阻警告,動手毆打民警,導致民警受傷,嚴重擾亂執法秩序,為避免事態進一步升級,民警將張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張某酒後對民警進行辱罵,阻礙民警執行公務。內蒙古警方供圖張某酒後對民警進行辱罵,阻礙民警執行公務。內蒙古警方供圖

案件發生後,回民區公安分局立即啟動維權機制,刑警大隊及時固定證據開展調查,經依法審查,張某對自己醉酒滋事擾民、妨害公務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張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製措施。

警方提醒,法律底線不容踰越,執法權威不容挑釁。配合人民警察執法,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在面對人民警察執法時,應當積極主動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切勿因一時衝動,暴力抗法,挑戰國家法律尊嚴、挑釁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否則將承擔嚴重法律後果。

編輯 甘浩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