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樹木修剪誰來管?一住戶私自砍樹將面臨處罰|有事情@新京報

近期,有事情@新京報(微信公眾號:知道News)接到市民爆料,豐台區靛廠路6號院8號樓南側四棵梧桐樹被一戶居民私自砍伐。市民唐女士表示:「這四棵梧桐樹很多年了,就因為遮擋了那戶人家的室內採光,就被全部砍掉了,很可惜。」

11月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了這四棵被砍伐後只留下樹幹的梧桐樹。社區工作人員表示,確認涉事居民的砍樹行為繫個人私自操作,已被相關部門約談,後續將依法接受處罰。

小區里的樹木修剪應由誰來負責?樹木養護有何規定?對此,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的工作人員。

四棵梧桐樹突遭砍伐

「這四棵樹從我2007年入住小區的時候就在了,樹齡不小了。」唐女士回憶,10月31日9時,她路過小區8號樓南側,目睹了四棵梧桐樹被砍伐的過程。「我路過的時候看到,那些人砍樹動作不停,持續到下午兩點多。」

唐女士說,這四棵樹是被附近住在二樓的一戶居民私自砍伐的。她表示,涉事居民此前曾在社區內抱怨樹木遮擋室內採光,要求砍伐。後來,其未與其他業主溝通,自行聘請人員將四棵樹的樹冠全部砍除,僅留下光禿禿的主幹。「這根本不是修剪,就是砍伐。」

「現場鬧出的動靜很大,大家以為是有提前審批的,圍觀的人就沒上前製止,但這戶居民在現場又說是自己自費修剪砍伐的。」唐女士認為,這四棵梧桐樹是小區綠化的一部分,附近配套公共座椅,夏季有不少人在樹下乘涼,現在慘遭「抹頭」,非常可惜。

小區內的四棵樹正在遭人砍伐。受訪者供圖小區內的四棵樹正在遭人砍伐。受訪者供圖

私自砍樹居民已被約談

記者在靛廠路6號院8號樓附近看到了這四棵被砍的梧桐樹。它們呈一字排開,樹冠已被全部截除,僅殘留高約3米的主幹,樹幹直徑均在20釐米以上,切口平整。

「這些樹夏天特別遮陽,就這麼砍了太可惜了。」小區居民王阿姨告訴記者,10月31日當天,她透過家中窗戶,看到幾個人拿著電鋸,對樹木進行砍伐作業。「當時我以為是物業統一修剪,沒想到是私人行為。」另一位居民李大爺則表示,理解低層住戶對採光的需求,但「不能為了自己方便就隨便破壞公共綠化」。

經過多方核實,豐台區靛廠路6號院社區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確認該二樓居民的砍樹行為繫個人私自操作,事前未告知社區、未向園林綠化部門報備,也未取得物業公司同意。目前,涉事居民已被相關部門約談,後續將依法接受處罰。

小區內被砍的樹木只剩樹幹。新京報記者 陳璐 攝小區內被砍的樹木只剩樹幹。新京報記者 陳璐 攝

園林部門回應:「抹頭摘冠」需審批

小區里的樹木修剪由誰負責?是否可以私自砍伐?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小區樹木管護爭議,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工作人員。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里的樹木修剪由物業進行,如果物業不清楚怎麼修剪,可以請區園林綠化局進行技術指導。」《北京市綠化條例》中明確了綠地、樹木的管護責任,其中,居住區、居住小區內依法屬於業主所有的綠地由業主負責,業主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護。管護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綠地、樹木養護規範對綠地、樹木進行管護並做好防火工作。園林綠化部門應當對綠地、樹木的管護給予技術指導。

《北京市綠化條例》第五十條規定了禁止的損害綠化的行為,其中包括「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截除樹木主幹、去除樹冠」。記者從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獲悉,各級園林綠化局要澄清樹木修剪與抹頭、摘冠、截杆的本質區別,明確樹木抹頭、摘冠、截杆等同於砍樹,損害了樹木基本的生態效益、景觀效益,屬於損害綠化成果的行為。

「重度修剪視同於伐樹,需要進行審批。」某區園林綠化局工作人員說,如果翦除過密的樹杈,比如原來有20多個樹杈,現在剪成15條進行通光透風,或者把幾米的枝條減去幾十公分的「短截」,這種可以由物業自己操作。但如果平著「一刀切」、按照一半以下砍就屬於「抹頭」了,需要到該區園林綠化局規劃審批科進行審批。記者也從市園林綠化局印證了這一規定,物業要對小區樹木進行抹頭、摘冠、截杆等,需要進行審批。

《北京市老舊小區綠化改造提升工作指引》提出,對嚴重影響採光、通風、安全及嚴重病蟲害的樹木,應當做好樹木植物修剪工作,通過疏枝、短截、回縮等修剪方法解決。

除了修剪,樹木是否可以砍伐?《北京市綠化條例》明確,嚴格控制砍伐樹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樹木,經批準可以砍伐:已經死亡的;發生檢疫性病蟲害無保留價值或者發生其他嚴重病蟲害的;因撫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無移植價值的;因城市建設、居住安全和設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確需移植但無法移植或者無移植價值的。

同一建設項目砍伐樹木胸徑小於30釐米並且不滿20株的,由區園林綠化部門批準;砍伐樹木胸徑30釐米以上的,以及一次或者累計砍伐樹木20株以上不滿50株的,由市園林綠化部門批準;一次或者累計砍伐樹木50株以上的,由市園林綠化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砍伐許可證應當在砍伐現場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新京報記者 陳璐 張璐

編輯 白爽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