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龍翔被公訴!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記者1月1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龍翔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龍翔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龍翔涉嫌內幕交易案,由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併案處理。近日,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龍翔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龍翔夥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以騙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在涉及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證券,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龍翔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龍翔生於1963年6月,江蘇南京人,198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曆,學士學位。

龍翔長期在江蘇省紀檢系統工作,曾任江蘇省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副廳級),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南京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2018年1月,龍翔當選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直至2025年4月3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任上被查。

貪圖享樂,玩物喪誌

徇私舞弊、濫權妄為

2025年9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龍翔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龍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貪圖享樂,玩物喪誌;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侵吞公共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舞弊、濫權妄為,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龍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龍翔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史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