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弟弟強姦追殺妻子,丈夫發聲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近日,中國新聞週刊從家屬處獲悉,備受關注的「男子強姦嫂子殺人未遂、出獄後報復嫂子又殺害見義勇為者」一案,將於1月21日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開庭。

1996年6月,時年20歲的田某明持刀威脅並強姦嫂子趙女士,後故意殺害未遂,被判刑9年。刑滿釋放後,田某明又持刀報復趙女士,還刺死了見義勇為的村民,並追攆捅刺趙女士致其輕傷。潛逃近20年後,田某明被抓獲歸案。判處死緩後,雲南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

1月20日,被害人趙女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她對此前死緩判決結果不滿意,此次再審希望能判處田某明死刑,好讓自己放下這些年的陰影。她表示不會出席此次庭審,相信法律會公正判決。

趙女士說:「(大家)都可以理解這種心情,不需要我講出來,任何人走到這一步,心情都一樣。莫提起這件事,一提起就像刀戳我的心,我受不住。」

田先生作為趙女士的丈夫,同時也是被告人田某明的大哥,他感到情感上的矛盾,他對中國新聞週刊說,此案中,一邊是四弟,另一邊是妻子,如果改判弟弟死刑,對兩個受害家庭或許都是一種交代;如果仍判處死緩,從親情角度上,他認為也給弟弟留了一條性命。無論判決結果如何,他都可以接受,「(田某明)這人就是報復心強,我對他不可能一點牽掛都沒有,但想得太多也沒必要,他活著對受害方也不公平。」

對於妻子,他滿懷心疼,那些傷痕還清晰可見,「田某明第二次行兇的時候,妻子身上好些傷都留下疤痕了,每次看到疤痕,她就默默傷心,無法釋懷。」

開庭前,見義勇為遇害的村民兒子劉先生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此次再審讓他們重新燃起希望,希望田某明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給二十多年前犧牲的父親一個公道。同時,他希望通過此案,為見義勇為者提供更多法律保障。

此前,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某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田某明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核準田某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球證生效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判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量刑明顯不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本案啟動再審。

被害人代理律師劉文華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他認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職權 「主動糾錯」決定啟動再審是正確的,「從再審決定所引用的法律條款看,應該是認為量刑過輕」,體現了法院對該案發現錯誤堅決糾錯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記者:趙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