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副局長張建華被公訴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記者2月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建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張建華作出逮捕決定。近日,四川省達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建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建華利用擔任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軍工項目審核中心主任、財務與審計司司長、總工程師和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建華 資料圖張建華 資料圖

曾任軍工項目審核中心主任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總工程師

公開簡曆顯示,張建華,男,漢族,1961年8月生,江蘇宜興人。北京理工大學畢業,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會計師。

張建華曾任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副處長、處長,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財務會計局副局長。

張建華曾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工作多年:1998年7月,張建華任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副司長;2005年2月,任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軍工項目審核中心主任;2008年1月,任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軍工項目審核中心主任、黨委書記;2008年11月,任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軍工項目審核中心主任、黨委書記,發展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4月,任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司長;2011年1月,任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總工程師。

2013年1月至2021年10月,張建華任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25年5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投資入股

行政審批等方面謀利

2025年10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建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張建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投資入股、行政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建華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建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客戶端 作者:史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