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將進入「全國一盤棋」,時間表已定、路線圖明晰

中國電力體制改革邁出歷史性一步。

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6〕4號,下稱《實施意見》),以「2030年基本建成、2035年全面建成」兩步走戰略,擘畫了未來十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的宏偉藍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同誌就《實施意見》表示,《實施意見》首次提出,各層次市場要從「各自報價、各自交易」逐步轉向「統一報價、聯合交易」;首次提出,逐步實現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

「《實施意見》的核心關鍵詞,那就是‘打通’。」2月12日,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新京報零碳研究院專訪時這樣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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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宏圖:從「省級分割」到「全國一盤棋」

《實施意見》確立了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各類型電源和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市場化交易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的70%左右。跨省跨區和省內實現聯合交易,現貨市場全面轉入正式運行,市場基礎規則和技術標準全面統一,市場化電價機制基本健全,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市場功能進一步成熟完善,市場化交易電量佔比穩中有升。跨省跨區和省內交易有機融合,電力資源的電能量、調節、環境、容量等多維價值全面由市場反映,電力資源全面實現全國範圍內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電力為主體、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初步形成。

在林伯強看來,《實施意見》既是2022年《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的延續,更是一次打通堵點、加以解決的制度升級。「建立統一大市場的決心是下了的,節奏也比預想的要快——5年內基本建成,10年內全面建成。」

這一戰略規劃的背後,是我國電力供需格局的深刻變革。「十四五」時期,我國用電量突破十萬億千瓦時,風光累計並網裝機首次超過18億千瓦,達到18.4億千瓦,佔比47.3%。2025年7月下旬,國網能源研究院發佈的《中國新能源發電分析報告2025》對我國新能源發展作出預測,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有望突破30億千瓦,將在現有基礎上實現翻番。

破除壁壘:從「省級割據」到「一地註冊、全國共享」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電力資源存在「產銷分離」的空間錯配——西岸風光資源豐富但消納能力有限,東區經濟發達但能源匱乏。而以省為實體的平衡模式,客觀上形成了「一省一池」的制度藩籬,往往導致省間交易不暢。

為從根子上破解這一堵點,《實施意見》亮出了刀刃向內的破壁方案。

優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實現路徑。推動跨省跨區交易與省內交易在參與主體、空間範圍、時段劃分、組織時序、偏差處理等方面實現銜接,在主體註冊、交易申報、交易出清、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機融合,逐步從經營主體分別進行跨省跨區和省內交易,過渡到經營主體只需一次性提出量價需求、電力市場即可在全國範圍內分解匹配供需的聯合交易模式。研究探索相鄰省份自願聯合或融合組織電力交易的可行方式。進一步推動電力交易平台互聯互通、交易信息共享互認,電力市場經營主體「一地註冊、全國共享」。條件成熟時,研究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

完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制度。打通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經營區之間市場化交易渠道,統一交易組織方式,促進信息交互,盡快實現跨經營區常態化交易。構建能力更加充分、流向更加合理的輸電通道和電網主網架格局,持續增加跨省跨區輸電規模和清潔能源輸送佔比。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科學安排跨省跨區優正選電規模計劃,合理擴大省間自主市場化送電規模,加強多通道集中優化。一體化建設運營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完善長三角電力互濟,在省間交易框架下探索區域內同步電網電力互濟交易。

多維市場:從「單一電量」到「價值重構」

《實施意見》系統構建了涵蓋電能量、調節、環境、容量等多維價值的電力市場功能體系,標誌著電力市場從「單一電量交易」向「綜合價值交易」的深刻轉型。

現貨市場「轉正」倒計時, 文件明確,推動現貨市場2027年前基本實現正式運行。推動發用兩側各類經營主體全面報量報價參與電力市場;容量市場破冰,在進一步完善煤電、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的基礎上,《實施意見》首次提出「條件成熟時探索容量市場」,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通過報價競爭形成容量電價,以市場化手段保障系統可靠容量長期充裕。

「容量電價機制會繼續保留,短期內不會推倒重來,但現貨市場比例會越來越大,這個是比較確定的。」林伯強強調,從現行的煤電容量電價到市場化容量市場,中間不是一道「要不要建」的選擇題,而是一道「何時轉、轉多快」的速度題。

這個速度,並不完全取決於技術準備,而是製造業的承受能力。林伯強表示,「技術上我倒覺得沒有太大問題,關鍵是市場如何完善,以及——電價對製造業的影響有多大。」他表示,中國的電主要是製造業用的,這是我們的底氣來源,製造業對電價的敏感度很高,也是改革必須考慮的風險邊界。現貨比例提升、容量市場推進,必須與製造業承受能力統籌考量,不可能一蹴而就。

「先把省間、網間的壁壘打通,效率提上去,再談現貨跟容量怎麼銜接。這個順序不能亂。」林伯強表示。

「電—碳協同」——不是選擇題,是必答題

綠證制度升級。《實施意見》提出擴大綠色電力消費規模,加快建立強製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證消費制度;全面引入區塊鏈等技術,對綠色電力生產、消費等環節開展全鏈條認證;研究將綠證納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徑。

林伯強表示,「電—碳協同」這個局是必須破的,要想低碳轉型,就要把新能源增量往市場上趕,方向沒有錯,但前提是——市場必須給新能源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這個理由,就是收益。

林伯強強調,通過綠電綠證收益補充,能讓可再生能源在電價上形成競爭力,這是推動可再生能源增量全面入市的關鍵。他特別肯定《實施意見》在綠證定位上的升級——進一步發揮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和環境屬性認定的基礎憑證作用,並提出「研究將綠證納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徑」。

隨著《實施意見》的推進,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正駛入「深水區」。一場涉及數萬億資產、覆蓋全社會用能方式深刻變革的宏大敘事,已然拉開帷幕。在這個統一的大市場中,誰能更快地適應價格信號,誰能更高效地管理能源資產,誰就能在未來十年的競爭中佔據先機。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研究員 陶野

編輯 陳莉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