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佈網暴典型案例:散佈他人裸照等私密信息構成侮辱罪

【最高法發佈網暴典型案例:#散佈他人裸照等私密信息構成侮辱罪#】散佈他人裸照、裸聊影片等私密信息並進行侮辱,情節嚴重將構成侮辱罪。

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5件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涵蓋網絡侮辱、誹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以及利用網絡實施敲詐勒索、商業詆毀等常見多發的網絡暴力違法犯罪類型,其中呂某某侮辱案明確了網絡侮辱行為「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為懲治此類網暴行為提供了司法指引。

最高法明確,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以披露隱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舉旨在嚴打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維護公民人格尊嚴和網絡空間清朗秩序。

典型案例顯示,2020年10月,被害人李某與被告人呂某某通過QQ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交往期間呂某某向李某索要裸體照片和影片並保存截圖。2021年7月雙方分手後,呂某某心生報復,於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間,通過微信、QQ、短信等渠道,多次向李某的親友、同學發送其裸體照片及影片,還將相關私密信息發佈至四個微信群,其中群成員最少300人以上、最多達500人,部分圖片和影片還配「有誰認識這個垃圾」等侮辱性文字,對李某的人格尊嚴造成嚴重侵害。甘肅省某縣人民檢察院遂以侮辱罪對呂某某提起公訴。

甘肅省某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呂某某為泄私憤,公然散佈被害人的裸照、裸聊影片等私密信息,還配以侮辱性文字,傳播範圍廣、主觀惡意大,嚴重損害被害人人格尊嚴,屬於「情節嚴重」情形,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綜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危害後果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決,以侮辱罪判處呂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最高法在闡述案例典型意義時指出,網絡空間的匿名性、群體性和即時性,讓網絡侮辱的社會危害更突出,相關侮辱信息傳播範圍更廣、速度更快,對被害人名譽和人格尊嚴的損害也更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也明確,在信息網絡上採取披露隱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以侮辱罪定罪處罰。

最高法表示,判斷網絡侮辱行為是否達到「情節嚴重」,應結合侮辱信息具體情形、傳播範圍,以及行為手段、造成的危害後果等因素,綜合評價對被害人社會評價、人格尊嚴的損害程度。本案判決進一步明晰了網絡侮辱罪的司法認定標準,劃定了網絡言論的法律紅線,警示全社會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任何公然侮辱、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