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聲音|中國長安汽車朱華榮:建議推出適配自動駕駛的保險產品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王琳琳)圍繞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自動駕駛等內容,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長安汽車黨委書記、董事長朱華榮提交了5份建議。在《關於加快自動駕駛立法,推進自動駕駛面向消費者規模化商用的建議》中,朱華榮建議加快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允許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應用,面向消費者銷售,同時推出適配自動駕駛的保險產品。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長安汽車黨委書記、董事長朱華榮。受訪者供圖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長安汽車黨委書記、董事長朱華榮。受訪者供圖

當前是我國自動駕駛產業從「示範」、「試點」到「規模化商業應用」及走向全球市場的關鍵階段,亟待制度供給與法律保障。自動駕駛規模化落地目前面臨的主要製約是「合法性」問題,我國對汽車行業採用通過法律法規強準入、強監管的管理模式,如果不修訂相關法律法規,自動駕駛汽車無法規模量產與合法上路通行。

對此,朱華榮提出三方面建議,一是加快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允許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應用,面向消費者銷售。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解決自動駕駛規模化商用與上路通行的合法性問題,讓先進技術真正應用於提升駕駛安全與通行效率。二是進一步加快自動駕駛相關強製性標準和配套標準的發佈和實施流程,通過標準更好支撐自動駕駛汽車產品的大規模量產準入。三是推出適配自動駕駛的保險產品。在傳統駕駛向自動駕駛過渡的階段,保險機制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價值,應在現有車險框架下進行適應性調整,以有效覆蓋風險、保障公共利益並支持產業發展。

聚焦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朱華榮表示,儘管「十四五」期間我國汽車產業實現規模跨越式增長,但行業利潤卻與規模增速有差距,一是轉型過程需高投入,整車企業階段性承壓;二是大量品牌分享有限市場規模,創新投入受限,影響持續領先地位;三是中國市場進入平台增長期,消費政策的影響加大。

他建議出台優勢企業兼併重組專項支持政策,在產能整合、財稅優惠、金融賦能等方面給予專項傾斜;針對央國企,設立兼併重組容錯糾錯機制,明確跨區域、跨所有製整合的責任界定與免責條款,為企業整合掃清制度障礙。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