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林至穎:落實「帶薪休假」離不開政府鼓勵和企業主動

新京報訊(記者裴劍飛)職工帶薪休假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但「有假難休」現象仍一定程度存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制度,這與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供應鏈總監、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副會長林至穎的建議不謀而合。林至穎表示,推動帶薪錯峰休假不僅關乎勞動者權益,也有助於擴大內需、促進消費,後續還需要配套制度進行保障,同時離不開政府的鼓勵和企業的主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穎。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攝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穎。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攝

「今年我的建議是推動職工帶薪錯峰休假,這正好寫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這個問題反映了不少職工的心聲。」林至穎告訴記者,他的這項建議源於對員工心聲的收集和實地調研,也借鑒了香港的相關經驗,希望能夠解決員工反映的:長假沒有休息,雖然後續可以調休,但不一定能帶薪的問題。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推廣中小學春秋假,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制度」。

林至穎表示,推動落實好帶薪錯峰休假後,可以平衡傳統節假日和平時的旅遊流量、消費流量,是有助於推動內需的途徑。引導消費從「黃金週」的集中爆發轉向全年更均衡的釋放,也能給消費者在出行、出遊時帶來更好的體驗感受,有助於優化消費環境、緩解景區和公共服務設施週期性擁堵。

記者注意到,在2026年省級兩會中,貴州、河南、山東、湖北等多個省份已明確將「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制度」寫入各自的政府工作報告。一些地區還配套了發放文旅消費券等激勵措施,以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對於後續落實,林至穎強調,能否真正讓職工放心提出「帶薪休假」申請,離不開制度的有力保障。「特別是需要兼顧考核、假期補償以及具體調班等方面,這不僅涉及制度問題,還與企業本身的主動性和政府的鼓勵性有關,離不開企業的主動作為。」他建議各級人大、政府都應持續跟進「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效果,確保政策從「紙面」走向「現實」。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