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談十五五|賀泓:城市治汙,別忘了大自然這位「免費勞模」

「城市治汙,別忘了大自然這位‘免費勞模’。」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城市環境研究所所長賀泓,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北京市代表團駐地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

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如何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紮根生態環境研究領域多年的賀泓表示,「未來五年,我們不僅要持續抓好汙染源治理,還要開始著眼於‘讓城市排放和自然淨化相平衡’,通過提升城市環境自淨能力,最終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城市環境研究所所長賀泓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新京報記者 王巍 攝

讓城市的排放能夠和自然的淨化相平衡

新京報:生態環境法典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態環境法典」命名的法律。在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時,你提到了「讓城市的排放和自然的淨化相平衡」這一概念,這與目前的汙染防治手段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賀泓:目前汙染防治主要方式就是控制汙染源排放,但從長遠來看,在汙染源排放做到極致的情況下,最終還是要依靠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通過自然的力量來實現永續發展,讓城市的排放能夠和自然的淨化相平衡,也就是「零汙染」。未來五年,我們首先要接納「讓城市的排放和自然的淨化相平衡」這個概念,並持續探索具體的實現路徑。

新京報:「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實施的時機是什麼?

賀泓:讓城市的排放和自然的淨化相平衡,是一個長期目標。未來五年,在強調汙染源排放控制的同時,首先要開始重視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研究,並逐步加以利用。現階段的汙染防治主要是針對汙染源的排放控制,但是隨著標準升級,這種做法會有上限,最後出現「代價大、收效微」的情況。到了那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擴大環境容量。所謂「自然的淨化」,實際上就是「環境容量」的概念。如果自然淨化能力強,就能容納更多的人類工業與生活排放。

新京報:提升「環境容量」,需要城市做出哪些準備?

賀泓:自然解決方案,並不是說純粹靠自然。比如,在寸土寸金的城市,我們可以通過人工手段增強自然淨化的能力。舉例來說,人工濕地可以淨化水體;可以利用建築界面,通過光催化或其他催化方法,淨化空氣中的汙染物……這些都是通過人工介入,最終實現「自然解決方案」。

新京報:這種大規模人工介入的「自然解決方案」,有一個成本問題。

賀泓:投入成本肯定是有的,但和控制城市汙染源相比,成本反而是低的。因為它發揮的是自然的力量,長期來看,屬於低碳、低成本、可持續的方式。

新京報:大氣自淨能力提升之後,有什麼最直觀的好處?

賀泓:大氣自淨能力提升,意味著環境容量擴大,我們就能擁有更多的發展「空間」。

建議參與並引領國際綠色標準製定

新京報:與國外相比,在汙染治理領域,是否已經有了可以推廣的「中國經驗」?

賀泓: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治理空氣汙染方面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政策經驗與技術能力。比如,我國已宣佈「雙碳」目標,在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生態環境治理,電動車普及等領域,都處於全球領先地位,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可適配不同發展階段的系統解決方案。

新京報:有了可推廣、可適配不同階段的技術與經驗,你認為未來幾年中國在全球氣候治理領域最需要做哪些工作?

賀泓:當前,全球氣候治理領導力出現結構性缺失。美國政府退出《巴黎協定》等氣候行動框架,發達國家整體對全球減排的投入顯著弱化,導致許多發展中國家難以獲得充足、可靠的技術支持以推進其實現氣候目標。

建議深化國際規則對接與國際傳播能力建設,營造有利外部環境;參與並引領全球與區域國際綠色標準製定,推動中國成熟適用的先進標準成為區域公共產品;積極探索與發展中國家開展綠色低碳合作,實現優勢互補,風險共擔,成果共享,提升項目的國際認可度。

新京報記者 曹晶瑞

編輯 張磊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