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苦AI影片久矣:被換臉、被代言、被明碼標價

明星苦AI影片久矣:被換臉、被代言、被明碼標價

中新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吳家駒)一邊是明星苦於「被代言」,一邊是商家叫賣「明星影片定製」。

隨著AI生成影片技術的普及,互聯網上出現不少偽造的明星影片,電商平台上更有商家稱可代製作明星AI影片。

  圖片由AI生成  圖片由AI生成

今年2月,演員王勁鬆發文稱,其形象被某廣告影片盜用,影片中的聲音、口型完全看不出來真假,並表示「太可怕了」。

這並不是第一起明星控訴AI影片的事件。公開報導顯示,早在2020年,就有人通過AI換臉假扮知名演員實施詐騙。

近年來,隨著AI生成影片能力的提升,偽造的明星影片愈發真假難辨。

丹恩超、孫儷、薛凱琪、溫崢嶸等藝人均曾控訴AI影片給自身帶來的負面影響。

AI技術落地應用帶來的侵權亂象,正變得愈發常見。

明碼標價的「明星祝福影片」

目前,網民想要獨立製作出「以假亂真」的影片,仍存在不小難度。但另一方面,電商平台上已存在不少聲稱可代製作此類影片的商家。

記者以買家身份諮詢了多名商家,詢問製作一條十幾秒AI明星祝福影片的價格。

商家A報價140元,稱「什麼明星都可以」,如果將影片發佈到相關平台,平台大概率不會檢測出該影片是AI生成的。

商家B給出兩種報價:平台能檢測出來的影片100元;檢測不出來的影片300元,稱「和原影片基本上一樣,沒有什麼差異。」

商家C報價30秒內影片200元,但必須是能找到素材的明星,並表示不清楚平台是否能檢測出來是AI影片。

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是否可以製作明星推薦特定產品的AI影片時,三名商家中,有兩名商家明確表示不能做,另一名商家則給出肯定答覆。該商家稱,十秒內和超十秒影片的價格會差很多。十秒內的影片報價在1000元以上,建議是進行人物替換;超十秒影片的報價,則要看具體情況,取決於場景、產品、人物動作、角度等因素。

對此,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趙佔領表示,如果影片製作者未經明星本人許可,就擅自使用其肖像和表演片段,通過AI技術合成影片,則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權。根據《民法典》,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其肖像。

趙佔領表示,如果相關影片將明星與某產品綁定,也可能導致公眾對其產生負面評價,並涉嫌侵犯其名譽權。

他認為,對於AI技術的提供者來說,如果該AI工具被專門用於製作虛假名人代言影片,且未盡到顯著的標識義務或管理責任,也可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AI真人影片為何難限制

除侵權風險外,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技委委員、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網絡攻防對抗研究所所長閆懷誌認為,逼真的AI影片可能被用於製造虛假新聞、謠言或誤導性內容。

閆懷誌表示,若訓練數據包含個人敏感信息,還可能引發隱私泄露風險。此外,AI影片可能被用於惡搞、侮辱或損害他人形象,引發倫理爭議。

面對AI生成真人影片的亂象,部分AI影片模型曾嘗試推出限制措施。今年2月9日,Seedance 2.0宣佈暫停真人素材參考功能。

然而,一些AI生成的真人影片仍在網上廣泛傳播。

閆懷誌表示,隨著技術發展,部分平台已嘗試通過添加水印、限制輸入類型等方式,對AI生成的真人影片進行管控。然而,要想有效限制真人面孔的輸入與生成,從技術角度看仍存在挑戰,因為AI模型需精準識別和區分真人與非真人素材,且需實時監測和攔截違規生成。

面向未來,閆懷誌認為,可從多方面發力限制AI生成的真人影片。

在技術層面,需加強AI識別,提高對真人面孔的檢測精度。開發更嚴格的輸入過濾機制,限制特定類型素材的使用。

在平台管理層面,需強化內容審核機制,對生成的影片進行實時監測和過濾。明確用戶協議,禁止未授權使用他人形象。

在法律規範層面,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AI生成內容的法律責任邊界,加強對侵權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