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訪談】一部法典如何讓「綠水青山」變成觸手可及的幸福?
中國網:2026年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這部法典是繼民法典之後,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世界第一部以「生態環境法典」命名的法律,對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這部法典彰顯出了我國怎樣的生態文明智慧?對百姓「家門口的煩心事」做了細緻規定,又體現了哪些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溫度?這部法典將如何打通「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的法治通道?為同樣面臨「發展」與「保護」雙重壓力的發展中國家,提供了怎樣一種可借鑒的法治思路?本期節目,特別邀請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侯佳儒為網民們分享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侯佳儒作客《中國訪談》節目,解讀我國第二部法典《生態環境法典》。(中國網記者 楊佳 攝)【訪談實錄】
中國網:侯教授,您好!歡迎您作客中國網《中國訪談》節目。
侯佳儒:中國網的網民,大家好!
中國網:作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態環境法典」命名的法律,這部法律將「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更是全球首創。這兩重「首創」彰顯出了我國怎樣一種生態文明智慧?
侯佳儒:您提到兩重「首創」恰恰也表明生態環境法典兩重重要意義。
首先,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是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法律結晶,同時它也是中國傳統文化在生態文明法治領域的一個彰顯。就生態環境法典的正名而言,它沒有叫「環境保護法典」,它叫「生態環境法典」,我覺得這背後是一種法律理念的轉變,是一種法律世界觀的轉變。在傳統法律上,我們將自然界視為資源,我們人類是使用者。但是生態環境法典,加上「生態」二字,實際上實現了一種身份的轉變,我們將自身視為生態文明時代的「命運共同體」中的一員,儘管是兩字之差,但是意義重大。它表明了我們立法的一種範式躍遷,它是從工業文明時代(法治範式)已經邁向了生態文明時代(法治範式)。更主要的,它是將我們所面對的自然視為命運共同體,它將山水林田湖草沙進行一體治理,這是一種從單要素治理向系統治理的轉變。
第二點所謂的「首創」就是「綠色低碳發展」納入生態環境法典,這一點意義重大。將「發展」納入環境法典,我覺得具有世界性的意義。實際上背後顯示出我們的一種發展觀的演變,那就是環境保護和發展不再是對立的。我們的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就是要在保護中進行發展,在發展中去保護環境,這實現了二者的融合。這也是我們中國一直提倡的「天人合一」、目前我們所說的「人與自然協同發展」思維理念的一個體現。
所以,從這一點來看,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實際上在世界法典歷史上也具有標誌性的意義,它是一種立法範式的躍遷。
中國網:生態環境法典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但我們知道我國已經有30多部生態環境法律,為什麼還要在此時編纂統一的法典?具有哪些里程碑意義?
侯佳儒:我覺得生態環境法典在當下必須出台,它首先有個形式上的原因,我概括了三點:
第一點,已有的生態環境法律體系都是「頭疼治頭,腳疼治腳」。每一部法律都是一個「急救藥箱」,有治水汙的,有土壤治理的。那麼這種碎片化的治理在實踐過程中造成的問題特別多,存在各種衝突,存在各種空白,法律適用也比較難。通過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進行法律體系的整合,將碎片化的法律體系形成一個整體的提升,我覺得這是生態環境法典出台的一個重要意義。
第二點,已有的生態環境法律體系存在一個問題是「政出多門」,它大部分立法都是部委主導的,這些法律在解決整個體制機制問題上,往往很多問題(責任)切割不清,權利義務劃分不明,那麼在生態環境法典出台以後,通過全國人大進行立法,可以解決部委重新的權力責任界分,實現一個體系化的突圍。
第三點,我認為也是最重要的,生態文明建設從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如此多的豐碩成果,那麼通過生態文明作為入點,用生態文明思想去統籌整合我們整個法律體系,實際上為我們目前已有的法律注入了生命力。那麼生態文明就像綠色的血液,在整個法典中流淌,它賦予了既有的法律體系靈魂和生命力,這個作用非常大。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我覺得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還可以這樣去講它的三層意義。
首先,它具有立碑的作用。正如我剛才提到的,黨的十八大以後取得的豐碩的生態文明制度成果,比如中央環保督察制度、生態紅線制度、河湖長制度等等。這些制度非常成熟,在實踐中已經證明它的有效性,那麼需要通過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把這些成熟的制度固定下來,才能固根本,我覺得這是法典立法的作用。
第二點,當下我們面臨著「十五五」時期的環境攻關,有很多重大問題需要突破和解決,比如「雙碳」目標的實現,那麼通過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我們實際上實現了整個法治力量的一次總動員,形成力量的整合,那麼讓我們更有力量去應對當下的挑戰。我覺得這是一個鑄劍行為。
第三點,就面對未來而言,我們特別講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也講究代際的傳承,也講究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發展,那麼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實際上是對我們美好未來的一個奠基,是對我們子孫後代的一個承諾。
中國網: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說明中提到,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採取的是適度法典化的模式。我們想知道,如何理解這個「適度」二字?
侯佳儒:您這個問題一下切中要害。要想理解適度法典化的意義所在,我覺得首先要知道它相對誰來說的。在我看來,「適度法典化」相對的是「完備法典化」這種模式而言的。完備法典化它有幾個假設,一個(是)法典自身是封閉的,它意味著所有環境的事,法典都能管,包羅萬象,而且絕不遺漏。第二,它講究邏輯的自足,就意味著讀整個法典的條文,你就能推算出整個事物的結果,不用考慮社會變遷,不用考慮地方差異性。第三,它還強調法典的穩定性,但實際上這種完備的法典只是一種理論想像,在現實中根本不可能。那麼我們一直提到的「適度法典化」,實際上這是對我們當下整個法典化發展潮流、現狀、時代精神的一個準確捕捉。
我覺得「適度法典化」的提法有幾重意義。
第一,是我們的一個務實的做法。因為中國的生態環境發展建設從改革開放以來,發展非常迅猛,在整個世界上也是屬於前列的。所以我們在既有的法律制度基礎上進行鞏固成熟,對一些存在瑕疵的(法律法規)我們進行完善,對於新興的制度我們進行補充。那麼這就是適度法典化一個非常正確的思路。
第二點就是科學立法的要求,正如我剛才所提到的,完備法典化它只是理論想像,而且它不是真實的,也不可能。所以,「適度法典化」它既是我們現實的選擇,也是唯一的選擇。所以,我覺得這個詞非常準確地捕捉了(當代法典化)全部內涵。當我們明確提出「適度法典化」過程中就意味著,我們的法典化是有意識的(「適度法典化」),我們把握了時代精神。
我們在法典化的製訂過程中,把「適度」二字進行推進,它核心要解決幾個關係:法律的穩定與發展的關係,也就是法典要保持適當穩定,但是一定要對社會的生活保持開放性。它應該是動態的、適應性地去跟隨社會去變遷。第二點,它要注意封閉和開放的問題。它是法典,那麼一定要保持整個內容體系的恒定性、穩固性。那麼這一點我覺得適度法典化就像蓋一座大樓,地基必須是確定的,柱子和棟樑必是穩的,大樓里的裝修、內容,其它的那些傢俱擺設,是可以保持一定的靈活性。所以,我覺得適度法典化它實際上打破了我們既有的把法典化想成一個封閉的城堡的思維。適度法典化採取這種形態,它基本形成一種生態性的、動態性的。它是一個生態、一個生命體。我覺得這種思維很重要。
還有一點,法典化不是終點,生態環境法典通過適度法典化的出台,它意味著我們邁入了一個更高階、更有效、更制度化的一個法治新起點。
中國網:生態環境法典的第一條將「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作為立法目的,這體現出了一種怎樣的立法理念?法典中也將餐飲油煙、噪聲、惡臭等「家門口的煩心事」做了細緻的規定,這又體現出了哪些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溫度?
侯佳儒:生態環境法典第一條將「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作為立法目的予以規定,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條款。它首先將保障公眾健康作為公共產品予以明確,那麼保障公民的生態環境權益作為立法的核心目的予以規定。
這些規定為我們每個人保護自身的環境權益提供了切實可依的一個法律依據,這些條文不是抽像的宣言口號,它在整個生態環境法典的具體條文中都深刻得到落實,它對我們老百姓身邊好多「家門口的事」都進行了規定,比如油煙、噪聲、惡臭,污水。在以往面對類似的問題的時候,我們老百姓往往感覺無法可依,面對很多非正常的,非合理的一些噪聲汙染也無計可施。
但在生態環境法典頒布之後,如果一些不合規的噪聲汙染,如果您能忍受那是您的修養,但是如果您不想忍受,那您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去捍衛自身的權益,而生態環境法典恰恰提供了一堆權利維護的「工具箱」,你可以進行環境信息的諮詢,可以參與環境事務,可以進行舉報,可以進行環境事務監督。這些權利形成一個完整的「工具箱」去保護我們每個老百姓自身的合法權益。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它對我們老百姓日常關注的事,切身煩惱的事都給予了極其密切的回應。
生態環境法典不僅解決「綠水青山」這樣的國之大事,它也解決我們老百姓日常這些民之細者。它讓我們每個人能從生態環境法典中切切實實地感受到法治帶來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節目錄製現場。(中國網記者 楊佳 攝)中國網:生態環境法典將「雙碳」目標、碳排放權交易、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等納入了不同的章節。從您的視角看,這將如何打通從「綠水青山」到「金山銀山」轉化的法製通道?
侯佳儒:我們通常所說的「綠水青山」就是良好的生態環境,我們通常所說的「金山銀山」就是經濟效益。那麼「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在生態環境法典的條文中得到了一個非常深刻的貫徹。
首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是一種價值觀。那麼生態環境法典通過對生態產品的定價、確權、可交易、可量化實現了這一點。比如我們森林減的碳,我們濕地涵養的水,這些通過法典的具體條文都予以明確價值。從這個角度看,生態環境法典就是生態產品的一個明碼計價的生態賬本。
第二點,「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它也是一種行動觀,要求我們必須將「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同時也要將「金山銀山」轉化為「綠水青山」,這是一個雙向的互動,它要求我們在具體實踐過程中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良性發展。那麼在生態環境法典中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碳排放交易權制度的確立,實際上通過碳排放權交易,已經構建了一個將「綠水青山」轉化為可變現的「金山銀山」的良好路徑。
第三點,這就是法律所具有的作用,也就是生態環境法典天然帶有的作用。如果說在整個經濟發展過程中,我們對「綠水青山」進行了破壞,那麼不但你不能獲得「金山銀山」。生態環境法典有一個完整的法律責任包,有各種法律責任處罰等著你。
生態環境法典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奠定了最後的一個法律的護航欄,開闢了一個保險道。
中國網:這部法律也對退休風電機組葉片、廢舊動力電池等「新興垃圾」做了明確的規定。那麼您認為,這部法律如何為綠色產業護航?
侯佳儒:新能源產業發展非常迅速,但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有發展的煩惱,比如退休設備如何處理,這已經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比如像新能源汽車的廢舊動力電池,如果處理不當,它造成的汙染可能比燃油車還要嚴重。那麼如何確保我們整個綠色產業發展「一綠到底」,生態環境法典對此做出了回應。
法典還確定了全生命週期的管理制度,誰生產誰回收,它嚴格規定了生產者責任。生態環境法典之所以這麼規定,就是要守住好「最後一公里」,確保不能讓「前端低碳,後端汙染」成為現實來違背我們立法的初衷。
生態環境法典的這些規定非常具有賽前分析性,它確保了我們的綠色產業前端能保證清潔能源的輸出,而後端避免可能造成的固體廢物再帶來新型汙染。所以,生態環境法典對整個綠色產業實現了全產品生命週期的法治護欄構建,它確保我們的新能源產品從搖籃到墳墓「一綠到底」,真正地實現生態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中國網:生態環境法典對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做了原則性的規定。那麼在當前全球氣候治理博弈加劇的背景下,這部法律向世界傳遞出了怎樣的信號?
侯佳儒:正如您提到的,生態環境法典對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也做了一個專章規定。儘管條文較為原則,但其傳遞的信號卻非常強烈、非常堅定、非常清晰。
傳遞的第一個信號就是中國的氣候治理已經納入了法治軌道。法典規定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必須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這一點表明,中國的氣候治理不僅僅是政策性的宣言和政策性的引導,而是具有了法律效力。這對全世界提供了一個非常清晰的信號,中國承擔氣候減排責任,這是認真的,是有法律保障的,它發揮了法律穩預期的作用。
第二點,它傳遞了中國的氣候治理已經納入市場化軌道的信號。法典專門對碳排放權交易制度進行了規定。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是落實減排非常有效的一種措施。中國通過立法予以明確,表明這個路徑是有效的,是中國在長期經濟發展、氣候治理過程中予以推進的。作為整個氣候治理的路徑選擇,這給其他國家也提供了一個可預期的、可借鑒的一個範本。
第三點,就是氣候治理民生化的一個務實性導向信號。在整個生態環境法典這一編中,它也提到了不僅僅是減排,還有對於氣候適應問題,生態環境法典從農業、應急各個領域對民生福祉與氣候治理,與經濟發展進行了整合。這一點也體現了中國向世界表達的一個氣候治理的決心。
第四個信號就是氣候合作的規則化。法典堅持「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對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參與國際合作也進行了規定,這一點非常重要。在目前整個全球氣候治理這個變局中,我們這一聲明讓我們的全球治理夥伴增加了信心,也在全球治理的變局中增加了中國的穩定性,這是一種非常積極的力量。
總體看來,整個生態環境法典對於氣候治理傳遞的信號是明確的,是清晰的,而且是有力的。這展現了中國在全球框架下,作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一員,我們所展現的大國擔當。
中國網:這部法典的出台,為同樣面臨「發展」和「保護」雙重挑戰的發展中國家,會提供一種怎樣可借鑒的法治思路?
侯佳儒:正如您所提到的,如何平衡保護與發展的關係,是所有發展中國家都要面臨的問題。有時候往往是為了發展,犧牲了環境保護,也有時候是為了保護,犧牲了經濟發展。
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中國可以提供三方面的經驗。
第一點,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提供了保護與發展的系統性法治框架。許多發展中國家都面臨先汙染、後治理,或者是為了發展犧牲環境,或者為了環境,犧牲發展這樣的一個困境。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的出台指明了第三條道路,創新地設置了「綠色低碳發展」編,它將產業發展、汙染治理、生態保護、氣候變化完全容納為環境法的整個體系。這表明環境法可以成為綠色經濟轉型的引擎和動力,而不僅僅是為經濟發展設置負面清單。
第二點,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過程,它示範了「循序漸進法典化」的一個務實路徑。法典化聽起來命題非常宏大,讓人望而生畏。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採取「適度法典化」的模式,它採取分類處理,逐步整合的模式。對於較為成熟的領域,比如汙染防治,它採取全部納入生態環境法典。對於新興領域,比如氣候變化,它只是做了一些原則性規定。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比如說自然資源相應法律法規,採取法典與單行法並行的模式。這種逐步推進的法典化模式,降低了法典化的門檻和難度。它允許各國根據自身的條件、法律的成熟度和治理的需求,進行適當的變通。
第三點,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過程也展示了「凝聚改革共識」的治理智慧。生態環境法典中許多制度都是經過改革實踐的,比如中央環保督察制度、河湖長製、生態紅線制度,都是從實踐中的試點凝結經驗,最後形成為國家的一個立法。這個過程本身可以凝結社會各種領域的不同聲音,將改革成果逐漸固定下來,在固定的法治成果基礎上繼續推進改革,這條路徑也可以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所效仿。
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過程,它向世界傳遞的一個核心信息是,要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矛盾,就要超越「零和」思維,要通過頂層設計、系統性法治建設,將綠色發展內化為改革模式本身。中國所採取的這條從實踐探索到法律集成的道路,它其中的經驗和教訓,都可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參考。
中國網:面對即將施行的生態環境法典,如果讓您為網民描繪出一幅未來的「法典時代」下的生態環境圖景,您會如何表達?
侯佳儒:我對法典的實施充滿期待。我想像中的法典實施以後,用三個詞去概括——「美好家園」、「美麗中國」,「我們每個中國人都詩意地棲居於中國大地之上」。
生態環境法典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剛才提到的,它以人民為中心,它回答了人民之問。我們每個人的幸福家園需要我們每個人知法、守法,我們管好家門口的事,這種幸福感,這種法治的獲得感,是生態環境法典給我們提供的非常重要的一種支撐。
對於美麗中國,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提到,生態文明建設是「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美麗中國的建設,生態環境法典的實施落地,它離不開其他社會各個領域的支撐。「美麗中國」是生態文明法典得以實施的中國,它也一定是政治清明、法治昌明、文化複興、社會和諧的,是這樣一個中國。
我特別想提到,在生態環境法典實施之後,我們每個人,(每個)中國人,都應該詩意地棲居於中國的大地之上。我們中國人一直喜歡的環境是家園,是田園牧歌,它講究的是「天人合一」,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這正是我們生態文明非常重要的思想,也是指導我們生態環境法典出台的一個重要原則。我期待這一天!
中國網:從單行法到法典化,法治護航生態環境,相信未來一定會繪就一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新畫卷。感謝侯教授為我們分享您的精彩解讀。
侯佳儒: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