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2025年審結消費維權案5300件

吉林法院2025年審結消費維權案5300件

中新網長春3月13日電 (金祖)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吉林法院2025年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狀況及相關典型案例。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吉林法院2025年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狀況及相關典型案例。譚偉旗 攝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吉林法院2025年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狀況及相關典型案例。譚偉旗 攝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穀娟介紹,2025年,吉林法院共審結涉消費者權益的買賣合約、服務合約糾紛5300件,一審案件5020件、二審案件210件、再審審查及再審案件70件。

針對美容美髮、體育健身、教育培訓等預付式消費領域,吉林法院確立「責任鎖定」規則,明確經營者轉讓、註銷導致履約不能時,原經營者仍為退款責任主體,防止「金蟬脫殼」式行為。

吉林法院對醫療美容機構病曆記載與實際操作不符、未徵得消費者同意、未獲相關執業許可資質等行為,認定為消費欺詐,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力度保障消費者合約解除權,在教育培訓合約糾紛等案件中,充分考慮合約的人身專屬性,對於因消費者轉學等客觀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約的,在讓消費者承擔適當違約責任後,支持其解除合約的訴訟請求。

穀娟介紹,吉林法院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新規要求,開通立案綠色通道,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涉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門立案窗口,將醫療服務、旅遊服務、教育培訓合約等民生類服務合約糾紛以及涉眾型、民生關切度較高的案件納入優先立案範圍。

2025年,吉林法院主動融入地方黨委、政府社會綜合治理格局,健全「法院+多元解紛網絡」,聯動轄區基層單位和組織,搭建「訴前聯調」平台。針對網絡平台「僅退款」機制濫用現象,長春新區人民法院向電商平台發出《關於「僅退款」糾紛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議書》,驅動平台完善相關規則,同時與市場監管、網信、公安等部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

穀娟介紹,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全省法院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活動,營造公平、公正、和諧、有序的法治消費環境。其中,長春林區中級法院針對老年群體、商戶等重點對象,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商家」活動,現場解答群眾關於網購維權、預付卡消費等諮詢,引導消費者理性維權、經營者守法經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