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洲際酒店的霸王條款該收場了

【馬上評|#洲際酒店的霸王條款該收場了#】中國消費者在中國境內的洲際酒店消費,如果發生糾紛,竟然被要求不能到中國法院起訴,只能去美國仲裁,接受佐治亞州法院管轄?#洲際酒店因會員條款問題被約談# #洲際酒店截至去年末會員數逾1.6億#

4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對洲際酒店集團國內運營方進行聯合同談,直指其會員條款暗藏多重違法陷阱:設置排除中國法律管轄、強製中國消費者赴境外仲裁、限制消費者集體維權等,明確要求整改。

洲際酒店擬定的會員條款要求,對涉及與酒店金錢賠償等爭議,「需提交美國仲裁協會仲裁,放棄在法院申訴、行政訴訟等權利」。同時,會員條款強行規定其解釋與執行「適用美國佐治亞州法律,未納入仲裁的爭議亦只能向該州法院提起訴訟」。

三地消協組織認定,強製仲裁、排除訴訟選擇及中國法律適用,剝奪了消費者集體維權的權利。

任何境外品牌酒店,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經營、開展商業活動,就必須無條件遵守中國法律,接受中國的司法管轄。這是《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所明確規定的屬地管轄原則,也是中國行使司法主權的體現。不存在任何外資酒店可以淩駕於中國法律之上、豁免管轄的特權,更沒有什麼「治外法權」。

洲際酒店利用格式條款,單方面強製消費者放棄在國內訴訟的權利,只接受到美國去強製仲裁,或者接受美國佐治亞州法院的管轄,這是故意提高消費者的維權門檻。國際仲裁、跨國訴訟涉及高昂的差旅成本、律師費用。如果消費者和洲際酒店有消費糾紛,比如人身損害、財物丟失,真的要去美國仲裁、維權,那幾乎就是得不償失的。這是洲際酒店惡意用格式條款的方式打壓中國消費者——「要打官司,就去美國;否則,免談」。這樣的「霸王條款」因為違反中國法律的強製性規定,當然是無效的。

洲際酒店作為高端酒店集團,深度佈局中國,在華已開業及在建的酒店總數已經超過1400家,遍佈200多個城市,深度分享中國發展紅利。但是,其對中國消費者卻如此霸道傲慢,不惜以身試法,侵犯中國的司法主權,變相地為美國的「長臂管轄」霸權張目。真是不知今夕何夕。

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的這次約談,既是嚴正交涉,更是鄭重警示:不尊重中國法律、不善待中國消費者的企業,終將被市場拋棄,也必將受到中國法律的嚴懲。

中國對外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中國政府也承諾要保障外資企業國民待遇,做到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但是,前提是外資企業要遵守中國法律,接受中國法律的管轄。任何企業若妄圖以霸王條款僭越主權、以傲慢挑戰底線,都將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