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新規落地,如何為旅遊維權撐腰

4月7日淩晨2點,林然還在手機上刷新「拚團遊」訂單頁面,希望能找到支撐自己全額退款的依據。
一週前,她和朋友在某OTA(在線旅遊)平台報名了「西北大環線」。臨近出發,旅行社突然通知「因人數不足取消行程」,而且,由於機票已出票,只能退還部分費用。一時之間,她不知道該找誰說理。
多頭跑、無人管,是旅遊投訴中的「老大難」。特別在線上報團日益普遍的當下,平台下單,旅行社組團,異地服務履約,景區、住宿、餐飲等多方主體接力……只要一環出現偏差,遊客就容易陷入維權困局。
3月15日,文化和旅遊部新修訂的《旅遊投訴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規」)正式施行。針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維權痛點,新規提出壓縮受理時限、明晰管轄權責、強化懲戒兜底等一系列「新解法」。這將如何改變遊客投訴路徑?行業又將迎來怎樣的調整與分化?

三地管轄,遊客不再為「找誰管」發愁
「不是我的原因導致無法出行,憑什麼扣我的錢?」
林然的訴求是全額退款。旅行社拒絕的態度卻很堅決:「合約里寫明了最低成團人數,也標註了有如造成損失,需要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律師告訴林然,上述條款屬於「霸王條款」,其效力本身存在爭議。但問題在於,合約是在線上平台簽訂的,林然身處山東,旅行社住所地在外省,實際出發地又在另一城市。一筆訂單橫跨多個地域及主體,該向哪個主管部門投訴?
像林然一樣無助的遊客不在少數。有人在異地參團遭遇強製消費,投訴時被告知需要去旅行社住所地;有人在酒店、景區、地接社等多方參與的行程中發生糾紛,想維權卻被來回「踢皮球」……
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新規瞄準的,是投訴處理中最底層的管轄邏輯。
新規將旅遊糾紛發生地納入投訴受理範圍,明確旅遊經營者住所地、旅遊合約簽訂地、旅遊糾紛發生地,三地縣級以上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均能受理投訴。而且,對於同一糾紛多個旅遊投訴機構都有管轄權的,遵循「由最先收到投訴的機構管轄」原則。在林然的情境中,這種變化意味著,她無需再糾結向哪地部門投訴,只要一方受理,處理流程便會啟動。
「旅遊消費具有即時性、場景化特徵,不僅行程緊湊,證據也極易滅失。」山東省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山東秉乾律師事務所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中心副主任房玉表示,新規以法治力量為遊客撐腰,讓維權渠道更通暢、處置更精準。
不僅如此,處理節奏也從原來的5個工作日大幅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被投訴人的答辯期從10日減少至5日,並要求60日內予以辦結。「相當於將維權的‘起跑線’前移,進一步降低了時間成本和不確定性。」房玉說。

告別賠錢了事,讓違規者真正付出代價
制度設計的改變,首先體現在投訴入口,但其影響,很快傳導至市場內部。
在青島,一家中型旅行社的市場負責人張濤(化名)明顯感受到變化:「以前遇到小糾紛,很多時候是拖一拖、協調一下。現在不敢了。」
這種變化來自一個關鍵性制度安排:民事糾紛調解與行政違法行為查處的完全分離。
根據新規,在投訴處理中,一旦發現旅遊經營者或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必須依法處理,該處罰的處罰,該移送的移送,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不能替代行政處罰。這一條款,擊中了行業長期存在的「以賠償代替處罰、以調解規避追責」的灰色慣性,標誌著旅遊市場治理從「和稀泥」轉向「強監管」。
過去,一些企業在面對投訴時,會優先選擇「私了」,即通過退款或補償快速平息糾紛,從而避免進入正式監管流程。但新規之下,調解與處罰相互獨立,即便達成賠償協議,查實違法仍必須立案處罰。
「以前是成本問題,現在是風險問題。」張濤說。
這種風險不僅來自罰款,還來自信用體系。新規明確,被投訴人拒不配合投訴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可以依法實施信用管理措施。一旦留下不良記錄,企業在後續經營、平台合作乃至市場拓展中,都將受到影響。
作為濟南較大的地接社,最近,山東國信國際旅行社對旗下產品與服務流程進行了系統梳理與升級。「我們進一步優化合約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成立投訴快速響應小組,24小時有人在線,確保事事有回應。」公司總經理李聖娥介紹。
類似的調整,也出現在酒店和景區。
「以前是出了問題再補救,現在更多是在過程中控制風險。」滕州微山湖紅荷濕地景區相關負責人說,「相信在新規約束下,旅遊業會更規範,遊客也能玩得更開心、消費更放心。」

新規「篩」出行業優劣
新規的落地,倒逼投訴處理從慢響應變成快處置,但與此同時,一些新考驗也浮出水面。
最先顯現的是企業之間的分化。如今,一些大型旅行社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合約體系和證據留存機制,能夠在時限壓縮的情況下迅速響應;而不少中小機構仍依賴經驗運作,缺乏清晰的流程與記錄體系。
「新規像‘篩子’,把這種差異暴露出來。」泰安市旅遊行業和精品旅遊促進會會長桑治其濤表示,一方面,在更高時效與更嚴規則的約束下,中小機構需要加速優化內部流程、信息化水平與人員能力;另一方面,由於每一起投訴都會同步核查是否違法,那些涉及欺詐服務、強製購物、甩團的無良企業將無處遁形,在這一輪調整中徹底出局。
與此同時,監管端也被推入更高強度的運行節奏。2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判斷,意味著材料審核、管轄確認、內部流轉等環節,必須更加緊密高效。
一位基層文旅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時間縮短之後,最怕判斷失誤,尤其是跨區域案件,一旦分流不當,後續處理會更複雜。」眼下,全國進入春季旅遊高峰期,投訴量持續增長、案件類型日趨多樣,如何在更快受理與更準判斷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制度運行中的一大考驗。
「新規的意義絕不止於投訴處理本身。」桑治其濤表示,隨著制度持續落地,企業將由「應付投訴」變為「主動合規」,旅遊市場也從粗放擴張轉向品質治理,推動旅遊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大眾新聞記者 王鶴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