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嘴饞江鮮非法捕捉中華鱘獲刑,涉案中華鱘已被放歸長江

【#4人嘴饞江鮮非法捕捉中華鱘獲刑#,涉案中華鱘已被放歸長江】「我們因法律意識淡薄,非法捕撈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鱘,嚴重破壞長江生態平衡,在此向全體市民致以最誠摯的歉意。」近日,在《楚天都市報》上刊登的一封致歉信,引發廣泛關注。一封公開致歉信的背後,是一起非法捕撈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鱘案件。湖北省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4月10日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了案情始末。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5年6月6日晚,肖某甲等4人在長江洪湖烏林鎮吳王廟段水域(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漁具「三重刺網」實施非法捕撈,捕獲中華鱘1條及鰱魚1條、魚回魚2條,被聯合巡查人員當場查獲。經鑒定,被捕獲鱘魚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鱘。案發後,多部門迅速聯動開展處置,經專業救助,該中華鱘被成功放歸長江。

「放歸併不意味著責任的終結。除放歸中華鱘外,涉案人員非法捕撈其他水產品所造成的生態損害,仍需依法承擔修復責任。」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並將線索通報至洪湖市檢察院。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圍繞禁用漁具認定、涉案物種鑒定等關鍵問題提出取證意見,引導偵查機關完善證據體系。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洪湖市檢察院在依法提起公訴的同時,注重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經檢察官釋法說理,4名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主動繳納因非法捕撈其他水產品產生的生態修復費用,並撰寫道歉信,登報向社會公開致歉。「按照其餘3條魚的生態價值,4人被責令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3156元。」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

3月24日,該案在法院公開庭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受邀旁聽,多名青年幹警現場觀摩。「大家一直很關心這條中華鱘的情況,得知已經放歸長江後,都鬆了一口氣。」承辦檢察官介紹。

經法庭審理,考慮到涉案中華鱘已放生,未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後果,且4名被告人有坦白、認罪認罰、繳納生態修復金、主動登報公開道歉等情節,最終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