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軍工系統,原中管幹部劉衛東被判13年!受賄超4139萬元

來源:上觀新聞

2026年4月14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劉衛東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劉衛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劉衛東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現場圖。(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被告人劉衛東利用擔任襄樊東風汽車電氣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東風汽車公司載重車公司協作配套部部長,神龍汽車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車公司總經理,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139萬餘元。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衛東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本案受賄贓款贓物已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1月1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衛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衛東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30餘人旁聽了庭審。

公開報導顯示,劉衛東,男,湖北秭歸人,生於1966年,研究生學曆,管理學碩士,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中共黨員。

曆任東風汽車公司鋼板彈簧廠副廠長、懸架彈簧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載重車公司協作配套部部長、黨委書記,神龍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東風汽車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常委等職。2018年5月,劉衛東任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劉衛東2025年2月被查,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顯示,劉衛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及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

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陞、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操辦生日宴;

「靠企吃企」,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本文來源:新華社、央視新聞、長安街知事、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