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實施論——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關於法治實施論述

  體系化學理化研究闡釋

法治實施論

——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關於法治實施論述

林 華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建立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對於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一體建設至為關鍵。習近平總書記立足中國實際,把握社會主義法治規律,對法治實施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科學指引。

  法治實施,是法律在社會現實生活中具體運用的過程,包括執法、司法、守法、法治監督等環節。我們黨高度重視通過法治實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推進法治實施作出重要論述,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強調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強調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一個有機整體,關鍵在於黨要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要堅持依法行政;強調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相輔相成,要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強調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抓好法治實施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重要性,為法治實施全過程各環節指明正確方向。

  這些年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我們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堅決破除束縛法治實施的體制機制障礙,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法治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法治大事。堅持依憲治國,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憲法實施和監督取得重大成效。編纂和實施民法典,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徹底終結,建立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三張清單」,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行政複議體制改革,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執法更加嚴格規範公正文明。推進司法責任製、員額製和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廢止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制度,依法糾正聶樹斌、呼格吉勒圖等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司法質量、效率、公信力顯著提高。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將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實踐證明,通過憲法法律確認和鞏固國家制度並運用國家強製力保證實施,有效保障了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穩定性,護航全黨全國人民續寫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蹟新篇章。

  同時也要看到,當前社會生活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失於規製乃至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破壞法治的現象。比如,部分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選擇性執法、粗放執法、運動式執法仍時有發生,執法不作為問題仍存在,在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勞動保障等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存在脫節,一些涉嫌犯罪的案件止步於行政執法環節,出現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情況;司法公信力還需提升,一些案件辦理質量不高,存在證據運用、法律適用不夠精準問題,「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風險隱患未完全根除,群眾對一些司法行為仍有質疑;權力幹預現象尚未杜絕,有的地方以「發展大局」、「維護穩定」為名突破法律底線,權大於法、言大於法的錯誤觀念在局部還有市場;法治實施協同性不足,執法、司法、普法等環節銜接不夠順暢,跨部門、跨領域執行難問題仍未解決;部分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不強,依法維權能力不足;法治監督主體分散,協同監督不足,糾錯問責機制剛性不夠,發現問題難、追責問責難;等等。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不論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還是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統籌發展和安全,這些都對更好發揮法治的保障促進作用、加強法治實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眾也對執法司法質量、法律正確有效實施有了更多期待。必須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真正為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築牢法治長城。

  憲法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法律規範,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法治實施的首要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只有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堅決維護和貫徹憲法規定、原則、精神,才能保證國家統一、法製統一、政令統一。全黨全社會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進一步推動憲法實施與監督制度化法規化,才能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保障。

  我們黨登上歷史舞台後,經過艱辛探索和實踐,成功在中華大地上製定和實施了具有鮮明社會主義性質的、真正意義上的人民憲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製保證。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高度統一,克服了一切舊憲法只代表少數人意志、為少數人利益服務的弊端,得到最廣大人民擁護和遵行,具有顯著優勢、堅實基礎、強大生命力。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要堅定法治自信,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軌道。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要求不斷提高黨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能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這就要求把憲法實施貫徹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全部實踐中,貫徹到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領域各方面,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2020年,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實施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製定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為「一國兩制」實踐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這是在黨的領導下,我們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憲法,充分發揮憲法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重要作用的一次成功實踐。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必須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必須堅持憲法實施、憲法解釋、憲法監督系統推進,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堅持依憲立法,堅決把憲法規定、原則、精神貫徹到立法中,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體現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比如,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和製定國家發展規劃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等立法工作,均對合憲性涉憲性問題進行研究,闡釋草案實施憲法情況,區分不同情況作出適當處理。加強憲法解釋,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積極回應社會各方面對涉憲問題的關切。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每年發佈備案審查工作情況,披露典型案例,推動解決涉罪人員近親屬「連坐」、涉罪人員權利限制等關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同時,推動將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要進一步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完善憲法相關規定直接實施工作機制,加強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違憲行為。憲法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奠定堅實社會基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必須在貫徹實施好憲法的基礎上,推進執法、司法、守法、法治監督各環節共同發力、協同配合。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進法律正確實施,是法治建設的重點和難點。只有使法治實施更好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互促進,不斷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才能為推動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法治支撐。

  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嚴格執法是關鍵。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嚴格執法,重點是解決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解決「不規範」問題,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嚴格執法資質,完善執法程序,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解決「不嚴格」問題,要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對「不透明」問題,要準確把握社會心態和群眾情緒,推行陽光執法;對「不文明」問題,要杜絕暴力執法、過激執法,充分考慮執法對象切身感受,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解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必須樹立正確法治理念,把打擊犯罪同保障人權、追求效率同實現公正、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起來,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實施要有利於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法治經濟,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經濟秩序,就必須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消除資質認定、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方面壁壘,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各類經營主體的利益關係,創造穩定、透明、規範、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近年來,各地司法機關通過公正球證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努力以高質量司法守護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圖為2025年4月22日,江蘇省東台市人民法院黃海濕地環境資源法庭在一艘漁船上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供圖

  公正司法是法治實施效果的保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一次不公正的司法活動,可能給當事人及其企業、家庭帶來難以彌補的傷害,必須貫徹平等保護。比如,落實好民營經濟促進法,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高效處理各類商事糾紛,嚴肅追責問責民事糾紛刑事化、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偏向性司法等行為。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完善公益訴訟制度,進一步推動科技賦能司法,為當事人便利參加訴訟提供智能化、數字化、一體化保障。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違規干預問題,要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全民守法是加強法治實施的基礎工程。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只有全體人民信仰法治、厲行法治,國家和社會生活才能真正實現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如果一個社會大多數人對法律沒有信任感,認為靠法律解決不了問題,要靠上訪、信訪,找門路、托關係,甚至要靠聚眾鬧事等極端行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會、法治國家。比如,衡量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水平,要看經營主體是否具有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如果偷稅漏稅、製假販假等違法事見怪不怪,偷工減料、質次價高的虧心事屢見不鮮,市場秩序就會遭到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的環境就無從談起,更遑論信用經濟。要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把守法經營作為安身立命之本,鼓勵企業家主動做誠信守法的表率,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讓大家安心經營、專心創新、放心發展,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持續注入活力。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要作為長期基礎性工作繼續走深走實,緊跟時代、創新方式,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加強以青少年、領導幹部為重點群體的法治宣傳教育,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普及憲法法律。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推動法治有效實施,必須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範高效的製約監督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製約和監督。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只有不斷完善法治監督體系,才能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證法治得到正確有效實施。要加強黨對法治監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加快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強化行政複議監督功能,堅決防止和克服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加強審判權、檢察權運行監督管理,加大對違法和不當行政、司法行為的糾錯力度,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個人尋租的機會。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球證文書,主動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拓寬人民監督渠道。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人來執行,沒有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再完備的法律體系也難以變為法治實踐。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首先要把專門隊伍建設好,不斷推進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突出實戰、實用、實績導向,全面提升法律政策運用能力、防控風險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科技應用能力、輿論引導能力。教育、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滿腔熱忱投入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作者:中國政法大學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與國際傳播中心執行秘書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