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沒逾1586萬元,鵬鷂環保實控人王洪春內幕交易獲刑
【罰沒逾1586萬元,#鵬鷂環保實控人王洪春內幕交易獲刑#】4月17日,鵬鷂環保(300664.SZ)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收到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其因犯內幕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60萬元,該罰金已完成折抵及繳納;同時,其違法所得526.40萬元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這起曆時兩年多的涉案風波,最終塵埃落定。
公開資料顯示,王洪春出生於1964年10月,擁有華中科技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學曆,兼具高級經濟師、工程師職稱,是鵬鷂環保的核心創始人之一。早在1984年,他便投身環保水處理行業,創辦了宜興縣高塍建築環保設備工業公司,為鵬鷂環保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他與弟弟王春林的運作下,公司歷經新加坡上市、私有化退市及國內資產重組等一系列操作,於2018年成功登陸深交所創業板,成為環保水處理領域的知名上市企業。
作為公司發展的關鍵推動者,王洪春曾長期擔任鵬鷂環保重要管理職務,先後出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董事會曾高度評價其「為公司創立、發展、上市作出了巨大貢獻」。
此後,他逐步淡出公司日常管理,2019年4月辭任總經理,由其子王鵬鷂接任;2021年1月,他進一步辭任董事長之職,完成了家族企業的代際交接,王鵬鷂自此全面掌舵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洪春雖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但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其弟王春林通過控股宜興鵬鷂投資有限公司牢牢掌控著鵬鷂環保的股權格局(持股28.65%),其中王洪春持有鵬鷂投資80%股權,王春林持有20%股權。
此次王洪春被判內幕交易罪,並非突發事件,而是一場持續兩年多的司法調查結果。據悉,該案的源頭可追溯至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當時鵬鷂環保宣佈投資3000萬元佈局疫苗研發企業,相關利好消息公佈前,王洪春指使外甥桑治武英利用他人賬戶提前買入公司股票,獲利179萬元。桑治武英事後被監管部門處罰,並供出幕後指使者為王洪春,相關犯罪線索隨後被移交公安機關。
涉案風波於2024年正式浮出水面。2024年2月8日,鵬鷂環保公告稱,王洪春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無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其強製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2026年3月19日,王洪春收到無錫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與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被正式提起公訴,歷經一個月的審理,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最終認定其內幕交易罪成立,作出上述判罰。
這是王洪春首次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此前其個人及鵬鷂環保均未出現過同類處罰記錄。
作為涉案實控人背後的上市企業,鵬鷂環保長期專注於環保水處理領域,是行業內全產業鏈綜合服務提供商,可提供研發、設計、設備生產、工程承包、項目投資及運營等一站式服務,同時涉足有機固廢處置與資源化利用等業務。
財務數據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業績出現局部修復,實現歸母淨利潤2.70億元,同比增長28.94%,但這一增長並非依靠主營業務發力,而是主要得益於1.01億元的資產處置收益。
從核心財務指標來看,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鵬鷂環保資產總計78.74億元,負債合計33.35億元,股東權益合計45.39億元;當期實現營業總收入11.36億元,同比下降13.44%,營收規模持續收縮;經營活動現金流淨額1.31億元,投資活動現金流淨額2.62億元,籌資活動現金流淨額-2.62億元,主要系本期歸還借款較去年同期增多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