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回應「一法院幹警配偶剛成立公司拍得銀行六千萬債權」:組成聯合調查組

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

就「山東一法院幹警配偶剛成立公司拍得銀行六千萬債權引質疑」一事,山東臨沂市聯合調查組4月21日下午發佈《情況通報》:

4月21日,有媒體報導稱,臨沂市河東岸法院幹警配偶實控的公司低價拍得銀行債權。臨沂市委高度重視,責成市委政法委、市中級人民法院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債權擔保人郝豔平表示,起拍價6000萬元的不良資產債權被降至4000萬元開拍,不到三分鐘交易完成。郝豔平稱,拍下該債權的唯一出價方 —— 山東龍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當時僅成立兩個多月,實際控制人孫德珍,系臨沂河東岸法院執行局原工作人員、現任技術室主任張慶林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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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法院幹警配偶剛成立公司拍得銀行六千萬債權引質疑,多方回應(澎湃新聞)

記者 胥輝

開拍前8分鐘,起拍價6000萬元的不良資產債權被降至4000萬元開拍,不到三分鐘交易完成,而拍得債權的公司剛剛成立兩個多月。

4月12日,上述債權擔保人郝豔平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這是發生於2021年3月22日,中拍平台一場不良資產債權拍賣現場的一幕,平台在沒有事先公告的情況下,將原定上午10時的拍賣實際上延遲了兩個多小時,到13時許才開拍,且起拍價被臨時下調了2000萬元。

事後郝豔平才得知,拍下該債權的唯一出價方 —— 山東龍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龍潤公司」)當時僅成立兩個多月,實際控制人孫德珍,系臨沂河東岸法院執行局原工作人員、現任技術室主任張慶林的配偶。而河東岸法院與該宗債權背後的案件亦有關聯。

郝豔平表示,他們以孫德珍系該案的執行法院「政法幹警關聯人」,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簡稱「紀要」)中,關於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受讓主體禁止性規定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臨沂河東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與龍潤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無效。

2026年2月5日,該起訴被臨沂市蘭山區法院裁定駁回。該院在裁定中表示,經核實,2019年至2021年,張慶林在臨沂市河東岸人民法院負責後勤管理工作。張慶林出具說明,對涉案債權轉讓不知情,也未參與。

4月15日,張慶林回應澎湃新聞表示,妻子孫德珍生意上的事他從未參與,也不知情。對於孫德珍購買銀行那6000萬元債權,他表示,那是網上公開拍賣,任何人都可以參與。

龍潤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證實,該公司負責人仍是孫德珍。但孫德珍未接聽記者電話。

4月15日至16日,澎湃新聞先後兩次聯繫臨沂市河東岸法院,確認張慶林現在為該院技術室主任,關於其家屬參與拍賣銀行債權一事,該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知道有這個事」,但未透露具體情況。

不良債權拍賣被質疑定向「投喂」

2021年3月22日,臨沂河東農商銀行將臨沂中億重工6000萬元不良資產債權,掛在中拍平台上拍賣。

澎湃新聞注意到,臨沂興和拍賣有限公司於2021年3月15日發佈的拍賣公告顯示,拍賣標的是臨沂中億重工於2017年10月31日在臨沂市河東農商銀行借款60000000元,於2019年10月17日到期,現結欠本金59919000元及利息,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擔保人為郝豔平、張雲、薛永文。

公告明確,拍賣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10時00分,在中拍平台進行。公告稱,拍賣標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日前在標的所在地展示,競買手續要求,有意競買者,需於拍賣前持有效證件和保證金,來公司辦理競買登記手續。

該債權拍賣記錄顯示,拍賣平台第一條系統消息是「2021年3月22日12:54:41 拍賣師修改標的<臨沂中億重工有限公司不良資產債權>起拍價由60000000.00改為40000000.00 」。

第二條系統消息為「13:02:47拍賣師開始標的<臨沂中億重工有限公司不良資產債權>的拍賣。但到「13:04:55 分第三條系統消息顯示「標的<臨沂中億重工有限公司不良資產債權>已拍賣成功。」

郝豔平說,突然降價2000萬元開拍,修改起拍價到開拍只間隔8分鐘,在沒有提前公告的情況下,來不及報名準備。

北京法典航艦律師事務所張德誌律師表示,拍賣債權標的6000萬元,而起拍價也是6000萬元。這種情況很少見,一般債權風險很高,很少有人敢拍。所以,不瞭解內情的人,可能直接就被公告「勸退」了。而且系統消息顯示,10點鍾並未開拍,而是13:02:47分開始的,根據規定,更改時間應重新公告,二次拍賣。不然,的確容易引發定向「投喂」的質疑。

2009年,臨沂中億重工由臨沂億利達集團公司(簡稱「億利達公司」)組建,後來,億利達公司退股。兩家公司為獨立法人,但存在互相擔保關係。億利達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薛永文、股東郝豔平。

據山東省高院執行裁定書載明,2015 年 10 月 28 日,臨沂中億重工由臨沂億利達集團公司(簡稱「億利達公司」)與河東農商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約》,以其名下位於臨沂市蘭山區、評估作價 9303.85 萬元的商業房產,在 7200 萬元最高餘額內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中億重工與河東農商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約》,借款金額 6000 萬元,用途為借新還舊,由億利達公司為借貸提供房地產抵押。郝豔平等3 名自然人簽訂《保證合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法院幹警配偶低價購得六千萬債權?

山東高院的裁決書載明,2018 年 10 月 16 日,因借款人中億重工無法按期還款,各方又一起簽訂了兩份《借款展期協議》,對借款期限予以延長。債務到期後,借款人仍未履行還款義務。為此,河東農商行在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執行申請書》,申請強製執行。

《執行申請書》顯示,案涉借款由抵押人億利達公司提供房地產抵押,同時由薛永文、郝豔平、張雲梓提供保證擔保。請求法院判令償還借款人民幣6000萬元貸款及利息、罰款、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

2019 年 6 月 17 日,臨沂中院立案。8月14日,該院指定由臨沂市河東岸法院執行。

此後,經雙方協商,一度終結執行。

2020年7月9日,河東農商銀行又申請恢復執行。2021年1月30日,河東岸法院再次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正是在這期間,3月22日,河東農商銀行的這筆債權易主,就是前述龍潤公司通過拍賣購得。

6月17日,河東岸法院作出執行裁定,裁定龍潤公司為該案申請執行人。7月3日,該院將裁定書送達各被執行人。郝豔平表示,他們此時才知道債權被轉讓。

同為被執行方的中億重工表示,對該變更相關程序不予認可,向臨沂中院提起行政複議。2021年10月29日,臨沂中院認為變更程序合法,駁回其複議申請,維持河東法院上述裁定。

億利達公司提出,龍潤公司實際控制人孫德珍,系時任河東岸人民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副主任、現技術室主任張慶林配偶,要求河東岸法院迴避該執行案。

工商信息顯示,孫德珍作為股東、發起人,於2021年1月14日成立了龍潤公司,並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兩個月後,成功拍下這筆6000萬元的金融債權。2023年8月1日,龍潤公司變更為現任法定代表人劉宗威。另有股東孫德節,持股10%。

2024年,該案提級至臨沂中院執行。同年11月,該院裁定,將億利達公司在另案中獲得拍賣執行款的345萬餘元劃走,這進一步引發億利達公司和其他被執行人的強烈不滿,認為法院超範圍執行。

複議申請被駁回,被執行人稱已向多部門舉報

自此,億利達公司及其他被執行人認為,龍潤公司實際控制人系執行法院「政法幹警關聯人」,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紀要規定中,關於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受讓主體禁止性規定,並於2025年10月再次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以此確認農商銀行與龍潤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無效。

他們認為,債權拍賣公告起拍價 6000 萬元,拍賣當日未重新公告擅自降至 4000 萬元,僅龍潤公司一人出價,在未付清款項、無成交確認書,拍賣當日即簽轉讓協議,屬於先定後拍、暗箱操作。龍潤公司無實際經營、無社保記錄,疑似系空殼公司。

億利達公司還認為,河東農商行違反監管規定,未按銀監內部審批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義務,程序不公開、不公平。

農商銀行在答辯中表示,上述紀要僅適用於國有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案件,而河東農商行為地方性農村商業銀行,不在適用範圍內。億利達公司援引該主張合約無效於法無據。

2025年9月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執行裁定中認為,臨沂中院查明,河東岸法院裁定龍潤公司為該案申請執行人,依據該公司提供的債權轉讓協議書、支付憑證、債權轉讓確認書等證據,變更並無不當。

2026年2月5日,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在裁定中稱,經核實,2019 年至 2021 年,張慶林在臨沂河東岸人民法院負責後勤管理工作。張慶林出具說明,對涉案債權轉讓不知情、也未參與。

蘭山區法院裁定認為,該《債權轉讓協議》的簽訂主體為河東農商行與龍潤公司,億利達公司並非合約當事人,而是案外人。執行法院裁定變更龍潤公司為申請執行人,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駁回了億利達公司的起訴。

2026年4月15日,張慶林回應澎湃新聞表示,他現在屬於立案庭。2021年,上述債權轉讓拍賣期間,他是在法院辦公室工作。針對相關質疑,張慶林明確,其妻子孫德珍生意上的事他從未參與,也不知情,「告的那些人都是胡鬧,目的是妨礙執行,不想還錢,或少還錢。」至於妻子孫德珍購買銀行這6000萬元的債權一事,他表示是網上公開拍賣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與。

龍潤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證實,該公司負責人仍是孫德珍,現任法定代表人劉宗威「只是上班的」,具體情況需向孫德珍瞭解。但孫德珍未接聽記者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