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金之鎮,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7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金之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金之鎮(資料圖)金之鎮(資料圖)

經查,金之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管家式」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金之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金之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金之鎮,男,回族,1970年7月生,江蘇鎮江人,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入黨,大學學曆,經濟學碩士學位。

金之鎮曾任烏魯木齊市米東岸區長,兵團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兵團第六師黨委副書記、副師長,五家渠市委副書記,昌吉州州長等職。

2023年1月,金之鎮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後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副主任。

2025年11月1日消息,金之鎮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