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惡意僅退款不能只靠商家虧本維權
【馬上評|#惡意僅退款不能只靠商家虧本維權#】#僅退款欺詐已成新型違法犯罪#河南濮陽一榴蓮商家因190元訂單遭買家以「榴蓮發黴」為由申請「僅退款」,結果兩次驅車1600公里赴山東德州維權,翻遍了買家垃圾桶找到包裝袋卻未見榴蓮殘骸,之後報警立案。目前,案件等來了令人「舒適」的結果,買家袁某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當地警方依法對其行政拘留。相關方面也在督促袁某某對商家損失進行賠償。
賣家驅車1600公里,花費近5000塊錢,就是為了討一個公道,堪稱「虧血本式」賣家維權,透著悲壯和心酸,滿是委屈。但賣家對自家的商品質量有信心,較了一個真:信的是法治社會有講公道的地方,「賭」的是偷雞摸狗總會露出馬腳、留下證據。結果,袁某某最終因為自己的貪婪和違法,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嚴懲。
電商平台推出「僅退款」機制,其初衷是簡化售後,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卻被人惡意利用,尤其生鮮、水果類商品,更成了惡意退款的重災區。這又引發不少賣家幾乎是「不顧成本」去維權——瀋陽水果店的顧客吃完榴蓮,就惡意「僅退款」,店主上門當面討要說法;杭州女子多次買海鮮「僅退款」,南通賣家氣憤跨省上門質問。
「買東西要付錢」這種天經地義的事,如今在一些人心目當中變得模糊起來,似乎有「羊毛」不薅對不起自己,不惜以身試法。但「僅退款」不是「零元購」,濫用網購規則,以「維權」之名實施詐騙,法律不應縱容。吃不起可以不吃,穿不起可以不穿,但是,基本的人格不能夠丟,誠信的品格必須要講。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品格,同時,誠信也是現代一切民事行為的「黃金規則」,不撒謊,不欺騙,不損害他人利益,是每個網購參與者應守的底線。
如今,層出不窮的惡意「僅退款」糾紛,甚至已成為網絡影片的「創作素材」,這也警示全社會:此類亂象不能只靠商家「虧本」維權、跨省自證,亟需從制度、平台、司法層面系統性根治。
首先,電商平台要平衡買方和賣方的利益,不能夠慷他人之慨,細化「僅退款」適用場景、審核標準與舉證流程,完善買賣雙方雙向權益保障機制,堵住規則漏洞。好的商業模式和制度應該是推動商品的更廣泛流通、更公平的交易,而不是誘發人性之惡。
其次,「僅退款」欺詐,是一類突出的新型的違法犯罪,希望司法機關能夠高度關注,及時立案,明晰規則,適時推出相關典型案例,明確釋放 「濫用僅退款必受嚴懲」 的信號,以法治剛性震懾投機者、守護市場誠信。#榴蓮僅退款買家被行拘#
驅車1600公里較真190元的「僅退款」欺詐,的確是「虧本」的,透著悲壯和無奈。好的商業制度不應該讓誠信者吃虧,要及時堵住「僅退款」欺詐的漏洞,這樣的鬧劇該收場了。#榴蓮僅退款買家被行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