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情緒經濟的發展邏輯

□王鉞

當前,擴大內需、提振消費是暢通國內經濟循環的關鍵所在。隨著居民消費需求從「量的滿足」向「質的體驗」加速躍遷,一種以情感滿足、心理補償、社交歸屬為核心驅動的新興經濟形態——情緒經濟正展現出強勁的發展潛力,成為撬動內需的重要柱蠆式。

情緒經濟的內涵與特徵

情緒經濟是以心理滿足、社交歸屬感、符號身份認同等情感需求為目標的,從當下火爆市場的「穀子經濟」、抽盲盒、IP周邊,到寵物經濟、沉浸式文旅,情緒經濟正從邊緣走向主流。

與傳統經濟形態相比,情緒經濟具有三個核心特徵:一是生產與消費以情緒體驗為中心。在此類經濟活動中,商品或服務的核心價值不再是單純的物理功能或使用效率,而是其所承載的情緒內容與心理補償功能。生產者設計與銷售的是「情緒載體」,消費者購買的則是「情緒解決方案」。二是高度依託數字技術。情緒經濟的興起與繁榮根植於人工智能、生物傳感、虛擬現實、大數據等數字技術的深度融合,這些技術如同「情緒探測器」,能夠持續大規模採集文本、語音、圖像、行為乃至生理信號中的隱性情緒數據,並通過算法將其轉化為可識別、可匹配、可幹預的情緒狀態,從而實現從「千人一面」到「一人千面」的情緒精準供給。三是表現出較強的心理補償性消費需求。補償性消費行為是指消費者為彌補某種心理缺失或自我威脅而發生的消費。情緒經濟的消費動機往往並非源於客觀的物用需求,而是源於孤獨、焦慮、疲憊等負面情緒的排解與疏解,這種「為情緒付費」的邏輯使其呈現出鮮明的心理補償與自我療愈特徵。

情緒經濟興起的現實背景

情緒經濟的興起並非偶然的消費潮流,而是經濟發展階段躍升、技術—產業模式轉型、社會結構變遷與政策制度引導等多重力量交互作用的結果。

首先,隨著經濟發展與消費結構升級,居民需求從物質滿足逐步轉向精神追求。國家統計局最新發佈的《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人均GDP按年平均彙率折算已突破1.3萬美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物質需求得到較好滿足的背景下,精神文化需求、情感體驗需求成為消費升級的主攻方向,其中教育、文化、娛樂等精神類消費支出增速持續快於基本生活消費,傳統以「性價比」為主導的功能消費正讓位於注重情緒價值與身份認同的「心價比」消費。出口與投資拉動作用趨弱、居民儲蓄率偏高的宏觀態勢,也使國家將擴大內需、提振消費作為戰略重點,而情緒經濟恰好能夠激活非剛性需求、創造新消費場景,成為撬動內需的新柱蠆式。

其次,數字技術的發展使得情緒可感知、可規模化,促進了情緒經濟的興起。大數據、生物傳感、虛擬現實等技術的成熟,使得過去難以量化的情緒數據能夠被大規模採集、識別、分析與匹配。社交平台通過算法推薦,將個體情緒體驗迅速升級為集體情緒事件,形成「情緒感染—消費模仿」的巨大傳播鏈條。與此同時,文旅、零售、教育、健康等行業借助數字技術將情緒價值融入產品設計與場景營造,催生了「情緒+文旅」「情緒+零售」「情緒+數字產業」等跨界融合新業態。

再次,社會原子化、少子化和老齡化進程加快,傳統家庭、單位共同體等強社會聯結逐漸弱化,導致情感支持的傳統來源萎縮。社會需要新的經濟化途徑來滿足人們普遍存在的孤獨、陪伴、歸屬等情緒需求。同時,社會的發展、節奏的加快,壓力、焦慮、不安全感等集體情緒得不到完全釋放,而情緒經濟恰好提供了「治癒」「解壓」「悅己」等情緒出口。值得關注的是,「95後」與銀髮群體已成為情緒消費的兩大主力,從人口結構上推動了情緒經濟的爆發。

最後,宏觀政策與制度的完善,為情緒經濟發展提供了制度空間。1993年我國採用SNA核算體系,將非物質服務業產值納入統計;2016年進一步納入「知識產品」概念,明確將娛樂、文學、藝術品等納入生產範圍,為情緒經濟的產業化提供了制度性激勵。202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加快培育服務消費新增長點工作方案》明確提出支持建設情緒式、體驗式服務消費新場景。江西、重慶、貴州、江蘇南京等地已率先將情緒經濟納入新型消費培育體系。

強化引導與監管,推動情緒經濟健康發展

當前,情緒經濟在蓬勃發展中也面臨制度供給不足、高質量供給存在缺口、市場存在不規範現象等現實挑戰,亟須強化政策引導與規範監管,推動其健康有序發展。

夯實制度標準,築牢規範發展底線。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情緒消費領域行業標準與認證體系,針對盲盒經營、AI陪聊、沉浸式體驗等重點領域,製定統一的服務規範、質量標準和定價指引,明確盲盒抽取概率公示要求,劃定心理療愈、情感陪伴等服務的合理收費區間。另一方面,將情緒數據納入特殊個人信息保護,修訂完善相關法規,明確將微表情、聲紋、心率、情感圖譜等列為特殊類別個人信息,實施更嚴格監管,規範不同消費場景下的數據應用範圍。還要建立算法倫理審查與定價異常監測機制,對情緒算法實施分級審查,高風險場景須通過獨立倫理委員會審核,嚴禁利用消費者情緒脆弱性不當牟利。

推動科技賦能,提升創新驅動能力。進一步加強情感計算技術深度應用,鼓勵企業利用生物傳感、AI、大數據進行情緒洞察,支持生成式AI在個性化情緒內容生產中的應用,降低深度個性化服務成本。加快構建合規的情緒數據中台,鼓勵平台或行業協會牽頭,建立合規、匿名化情緒趨勢數據中台,整合多維數據,形成宏觀情緒洞察,並為中小商戶提供決策支持。建立「體驗—反饋—迭代」快速循環機制,在沉浸式劇場、VR體驗等場景中設置即時情緒反饋裝置,讓消費過程成為價值共創的一部分。

深化業態融合,豐富優質消費供給。推動「情緒+」跨界融合,以需求為牽引,推動情緒經濟與文旅、零售、數字產業、教育、醫療等深度融合,打造沉浸式文化街區、情感主題旅遊線路、情感化零售空間等新場景。積極打造沉浸式體驗場域,鼓勵建設以都市療愈為主題的「第三空間」、敘事驅動型文旅項目,支持各地結合地域文化打造標杆項目。推動情緒消費向更廣市場延伸,開發平價解壓玩具、鄉村文旅輕量療愈體驗等親民產品,借助電商與即時零售渠道,滿足多層次需求。

加強理性引導,構建多元共治格局。強化情緒素養與理性消費教育,通過媒體、社區活動等渠道,提高公眾對情緒消費的認知與風險防範意識,引導量力而行、按需消費。加強行業從業者技能認證與管理,將情緒疏導、心理療愈等職業納入技能認證體系,加強培訓與資質管理,設立專門投訴渠道,受理情緒欺詐、情感操控等投訴,並公示典型案例。進一步推動行業自律與社會共治,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企業堅守誠信,嚴厲打擊價格欺詐、虛假宣傳、誘導消費、隱私泄露等違法行為,構建「監管有力度、商家有擔當、協會有作為、消費者有理性」的多元共治格局,共同培育健康向上的情緒消費文化。

[作者係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