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融銳評 | 「剛」在底線 「柔」在裁量

春融

四川雅安多營鎮政府門口的牌匾被小朋友塗鴉了。鎮黨委書記何佳洪沒有生氣,反而說:暫時不更換牌匾,珍藏孩童天真爛漫情緒。

這個回應很暖心,但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該不該溫柔」,而是這份溫柔為什麼成立,以及它的邊界在哪裡。

多營鎮的「柔」能站住腳,是因為它針對的是特定情境:孩子們出於天真塗畫而非蓄意破壞,未造成實質性損壞,且對像是低齡兒童。如果換一種情形——比如有人在牌匾上故意塗畫,無論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寫得清楚:故意損毀、塗汙公共設施的,處拘留或罰款——這不是「不夠溫柔」,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即便是未成年人,也需要監護人正面管教並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我們看到,有些討論可能會把這件事情和「政府開放停車場」「機關大院曬糧」擺在一起,統稱為「柔性治理」。這其實是混淆了概念。開放停車位、洗手間、曬糧場地,本質是公共服務的延伸,是「政府該做什麼」的問題,而如何處理塗鴉牌匾,是「政府怎麼做裁量」的問題。

回頭來說,多營鎮值得借鑒的不是「溫柔」這個姿態,而是背後的決策邏輯:先判斷行為的性質和後果,再決定是剛性執法還是柔性處理。這是一套可操作的思路,換到任何場景里都適用——小區里有人亂停車,究竟是惡意堵路還是臨時有急事?廣場舞噪音擾民,是故意對抗還是場地確實不夠?答案不同,處理方式也就不同。

說到底,基層治理的「剛柔並濟」不是一句漂亮的口號。剛是底氣,柔是智慧。有剛無柔,群眾覺得冷;有柔無剛,治理就散了。兩者都在場,才能站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