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全李酒店」「又庭酒店」,能索賠嗎?

中新網北京5月9日電(記者 左雨晴) 近日,遼寧大連的「全李酒店」因招牌僅將「全季」的「季」字少了一撇而「火」出圈,遭指刻意碰瓷後雖火速更名「華宇酒店」,但網民隨即發現,市面上同類「李鬼」酒店不在少數。

記者查詢在線旅遊信息服務商(OTA平台)發現,全國多地存在酒店名稱碰瓷知名連鎖酒店品牌的現象。這些酒店除名字與連鎖酒店相似外,其門面和內部裝修也與連鎖酒店非常相似。

例如,安徽天長一家酒店名為「又庭酒店」,與「漢庭酒店」相似;青海西寧一家酒店名為「希堓酒店」,與「希岸酒店」相似,另一家「喆翡酒店」則與「喆啡酒店」相似;海南陵水一家酒店名為「椏朵酒店」,與「亞朵酒店」相似。

截圖自OTA平台。截圖自OTA平台。

記者撥打了上述酒店的電話,其工作人員均表示,該酒店與連鎖酒店無關。而在OTA平台,不少消費者也在評論區諮詢這些「李鬼」酒店是否為連鎖酒店品牌。

有業內人士指出,除了主動「碰瓷」蹭熱度外,這些「李鬼」酒店也可能是酒店合作到期摘牌後的「權宜之計」。青海省玉樹市一家「又庭酒店」的工作人員就曾對媒體表示,該酒店原為「漢庭酒店」,目前已不屬於華住會旗下,而是一家單體酒店。

在社交平台,不少網民也表示,自己曾經住過的連鎖酒店,在幾年後更換了相似的酒店名稱。「不做漢庭酒店後漢庭的牌子還是掛了很久,只是在線上平台名字變成了又庭,我還奇怪華住會APP上怎麼找不到這家的。」「還有海友酒店不做了變成海發酒店。」

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廣童向記者表示,合作酒店摘牌後變成「李鬼」酒店,有多種原因。

「從品牌方與加盟商之間的合約來看,一些合約對足以消除混淆的具體改造標準的界定不夠細化,比如門店招牌字體、配色、整體裝潢、店內視覺體系等品牌識別元素。對加盟商來說,門店重裝的成本極高,而通過去偏旁、筆畫而改名的改造顯性成本低,部分加盟商存在僥倖心理。而品牌方基於舉證、維權成本與收益(不對等)的考量,維權動力不足。」

高廣童認為,「李鬼」酒店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同種服務上使用與註冊商標近似且易造成混淆的標識,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司法實踐中,法院會結合標識字形、整體視覺效果、品牌知名度以及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綜合判斷近似性。

此外,若酒店門店在改名後,仍繼續使用原品牌特有的色彩搭配、整體佈局、客房裝潢、傢俱樣式等,使得公眾產生誤認,這種「搭便車」的行為還可能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禁止的混淆行為。

消費者被誤導入住 「李鬼」 酒店,能否維權索賠?

高廣童指出,若酒店加盟到期後以去偏旁筆畫方式改名、保留原品牌裝潢,足以讓普通消費者在預訂時產生品牌誤判,則該類行為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所禁止的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被誤導的消費者有權依法維權。

她表示,若經營者刻意隱瞞授權已終止的事實,不僅使用連鎖品牌的近似名稱,還通過文字介紹、客服話術等明示或暗示自己仍是原品牌,故意製造混淆,則符合欺詐認定情形,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主張退一賠三,具體需結合個案證據綜合認定。消費者也可以通過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由行政機關依法查處整治此類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