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行割裂親子橋樑的母親:爭奪、尋找與等待
付佳麗手機里有一段不到一分鐘的影片,她已經記不清看過多少遍。
畫面里,10個月大的兒子默默正努力在爬爬墊上挪動,兩腿交替蹬著去夠玩具小車。他一個踉蹌趴了下去,卻順勢把車攬進懷裡,咯咯笑出了聲。
影片拍攝於2025年2月。第二天,默默被父親帶走。到2026年4月,付佳麗再沒見過孩子。她不知道默默會不會走路了,會不會喊「媽媽」,長多高了。「他生活在陝西。」——這是她唯一確定的事。
等著孩子的不止付佳麗一個。
在法院,蘇俊終於見到被前夫藏匿已久的兒子煥煥,孩子卻低頭沉默,左右為難,最終拒絕回歸。
她們身後,是一個遍佈全國的群體。這些女性遭遇相似,自稱「紫絲帶媽媽」——紫絲帶在國際上是反對暴力的標誌。她們大多曾遭受家庭暴力,在掙脫婚姻泥沼的過程中,孩子被男方以搶奪、藏匿的方式單方面帶離。
她們中有人拿到了勝訴判決,握著那張代表撫養權歸屬的文書,卻依然接不回孩子。親子橋樑被割裂後,她們陷入了漫長的尋找與等待。
付佳麗手機中存著默默被父親帶走時,小區監控影片拍攝下的畫面。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攝消失
4月初,上海在持續降溫後迎來年後的第一次氣溫飆升,付佳麗穿著襯衣和外套,頭髮無精打采地掛在兩鬢,鼻尖冒出細汗。她背後的雙肩包塞滿了法律材料,是為爭取兒子的撫養權準備的。
天一熱,她又忍不住去想了——默默留在家裡的衣服都小到不能穿,後來添置的還都是長褲長袖,她決定坐上地鐵就下單買幾件夏裝,「萬一孩子很快就能回家呢?」
一年前,前夫探視時趁付佳麗上衛生間帶著孩子離開。事後通過看監控和向警方詢問,她得知前夫退掉上海租住的房屋、辭去了工作,帶孩子回了陝西老家。
當時付佳麗還在哺乳期,親子分離讓她頻繁失眠、精神恍惚,請了長假暫停工作。她報警、找法院、找婦聯、去信訪,但因默默撫養權在男方手中,且對方並非「失聯」,得到最多的答覆是「去走法律程序吧」。
就這樣,付佳麗被迫缺席了默默的每一個重要日子,沒有聽過他喊聲「媽媽」。
北京的蘇俊同樣在骨肉分離中煎熬。兒子煥煥被前夫從學校接走後藏匿,母子徹底分開。分別近一年後在法院安排下見面,煥煥低著頭,不主動說話,也不愛回答媽媽的問題。蘇俊帶他到遊樂場,還是和過去一樣主動幫他找了個小玩伴,兩人一起吃了生日蛋糕唱了生日歌。吃著蛋糕,煥煥突然給小男孩指指蘇俊說,「你知道嗎?她是我的媽媽,她是我的媽媽。」那個「我」字說得特別重。
蘇俊先是詫然,後來她才明白,太久沒有媽媽陪的兒子,這是在炫耀。「媽媽在他心裡會不會像是件失而複得的寶貝?」她有些高興,轉而是心酸——沒有媽媽陪伴長大的兒子,一定有很多心事。
婚姻
付佳麗的婚姻很倉促。2023年春天,42歲的她在上海相親認識了前夫,對方小她8歲,名校畢業,相貌史芬,年薪六十幾萬。他自稱自幼喪父,家境普通,靠勤工儉學完成學業——這在當時是足以打動付佳麗的劇本。
其實她對自己沒什麼自信,年齡大,長相普通。「他或許有更現實的考量,我有上海戶口和獨立住房,這是他沒有的。」
2023年8月發現懷孕,次月登記結婚,一切都在加速推進,包括家暴。
2023年10月,兩人在家中發生爭執。按照付佳麗的說法,她只是關心詢問前夫假期在老家遇到的事情是否處理妥善,結果勾起他煩心事。口頭衝突在5分鐘內升級成肢體暴力,前夫衝到坐在沙發上的付佳麗身上,掐著她的脖子讓她「服軟」。
窒息、瀕死感襲來,不知當時是真的大腦缺氧還是被嚇壞了,她眼前發黑,趕緊求饒。掙脫後把自己反鎖屋內報警並喊來閨蜜。派出所民警上門,給男方開出《家庭暴力告誡書》。當天她與閨蜜離開家,另外租了一套房子居住。
「打掉孩子,趕緊逃。」閨蜜勸她。
付佳麗如今想來,這句話算是她落入深淵時接到的第一根救命繩,可惜她沒抓住。前夫道歉下跪求她原諒,還去看了心理醫生。她心軟,回了家。
此後從2024年2月直到默默出生後幾個月,她又被多次家暴。其間,前夫又收到來自另外一個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誡書》,民警還當場對他進行了訓誡。
產後身心虛弱,加上獨自照料默默,睡眠被嚴重剝奪,付佳麗經常一個人痛哭,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心想「再扛一扛」。離婚的念頭經常出現,可她太想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了。
直到生活變得戰戰兢兢,家暴的理由諸如「沒有及時接聽前夫電話」「休息日在家裡微信聊工作」。直到被「敢帶走孩子就殺你全家」威脅後,才下定決心。2024年11月,兩人協議離婚。
蘇俊的婚姻里,前夫家暴、長期出差在外,她經歷了3年多「喪偶式育兒」。在發現前夫有嫖娼記錄後,她提出離婚。
2022年,因孩子要上幼兒園,蘇俊和母親帶著煥煥從北京回了湖南老家。當時尚未離婚,前夫會隔一段時間到湖南探望。蘇俊覺得,二人雖然在撫養權問題上有分歧,但能坐在一起商量,不至於撕破臉。
當年9月的一天,前夫趁蘇俊和母親在廚房做飯時把煥煥從家中帶走,蘇俊來不及穿鞋追出門,車已不見蹤影。全家在火車站、機場不停找,也報了警,次日終於在機場附近酒店找到。
搶孩子沒成功,半個月後前夫約蘇俊回北京商量離婚。在北京的家裡,蘇俊遭到前夫和他父母持刀威脅、毆打,手臂、背部、臀部多處受傷被送往醫院。後來,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向男方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
第一次搶孩子事件發生後,蘇俊在社交平台記錄的日常。她經常做噩夢自己被打、煥煥被搶走。受訪者供圖此後雙方異地生活,煥煥在湖南讀書。但2023年10月,入學不到一個月的煥煥被父親從學校接走。蘇俊報警,民警問她,「孩子讓親生父親帶走了你怕什麼?」
她和煥煥就此徹底分開。
失去
在付佳麗出示的離婚協議里,默默由前夫撫養,付佳麗支付撫養費。離婚後至孩子滿2歲前,默默由付佳麗照顧,但需在男方住處執行。「只要能讓我和孩子在一起,怎麼樣都行。」
她如今覺得,當時的退讓失了原則。在前夫家,她依舊遭受語言、肢體暴力。2025年初她再次搬出,幾天后去見默默並想把他帶走時,前夫僱用的育兒嫂報警。警方介入後給雙方做了調解,約定此後每週一至週五由付佳麗帶孩子,週末交給前夫。
但前夫第一次到付佳麗家看望默默,就直接帶孩子離開了上海。
此後付佳麗多次赴陝西,按結婚登記時的地址找上門,都被阻攔在外,拳頭又落在她身上。最嚴重的一次,她在前夫家門口被他用刀砍傷手臂,血呼呼往外冒,所幸樓道路人聽見呼喊跑來,報警併成為有力的目擊證人。前夫因故意傷人被行政拘留15天。
2024年年底,付佳麗向上海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提供了兩份《家暴告誡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格權侵害禁令》及前夫暴力行為的影片截圖,想要證明男方有暴力行為,不適合撫養子女。但2025年5月一審付佳麗敗訴。判決書顯示:「無證據表明男方存在暴力對待孩子的行為。」她緊接著就提起上訴,等待11個月,至今二審未宣判。
前夫毆打付佳麗後,被派出所訓誡併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攝相比而言,蘇俊似乎是幸運的,她拿到了撫養權。2024年4月一審判決確認離婚,煥煥歸母親所有。法院認定男方在訴訟期間存在搶奪子女和實施家暴行為。9月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書中,法院認定蘇俊的前夫存在搶奪子女和實施家暴行為。受訪者供圖蘇俊滿心期待煥煥「回歸」,但前夫帶著孩子「消失」了,她查不到孩子就讀學校的信息,甚至不能確定孩子是否在讀書。
時間是另一個殘酷的對手,它悄然改變著孩子的容貌、心性,以及對母親模糊的記憶。
8歲的煥煥表達得很直接,一次見面時冷冰冰地「質問」蘇俊:「你為什麼不要我,你為什麼不給我錢,還弄得我連學都上不成。」
「紫絲帶媽媽」的組織者祖莉也曾在這樣的困境中走了4年。2016年離婚時,前夫將5歲的兒子小康帶走,留在溫州老家阻止母子見面。祖莉手持一審、二審兩份勝訴判決書,依舊見不到孩子。
她奔走於南京和溫州之間,申請強製執行、找婦聯、找檢察院、找媒體。男方被罰款、限高、納入失信名單甚至行政拘留,但仍繼續藏匿小康,甚至給他數次轉學。
4年里祖莉在一所所學校蹲守,只成功見過小康兩次,每次幾分鐘就被前夫發現。她急迫地向兒子只表達一件事:「媽媽一直在找你,媽媽不是不要你,媽媽會帶你回到身邊。」
兒子回來後,祖莉才更具體地感知到搶奪、藏匿對孩子的傷害。小康曾見過爸爸打媽媽出鼻血、倒地不起,也見過媽媽來找他時被家人謾罵阻攔。有一次祖莉和母親找到前夫家,兒子被鎖在屋裡,大聲朝門外喊,「我不認你們了。」
她也看過前夫出示給法院的承諾書,上面有兒子的手書、簽名——「不想和媽媽生活在一起」——儘管這是前夫要求孩子寫的。
後來小康和祖莉提起,自己曾在電視上看過她錄的一檔法律節目,講述了她獲得撫養權卻見不到自己的事。「那時我才知道你一直在找我,你一直愛我。」
按照探視權的規定,小康暑假要回爺爺奶奶家生活,他擔心地問祖莉,「我要是再被藏起來可怎麼辦,你能找到我嗎?」
最後一公里
拿不到撫養權的媽媽被隔離在孩子的生活之外,但一審二審兩次拿到撫養權,甚至法院主持了數次調解和兩次會面執行,蘇俊還是沒能接回兒子煥煥。
2024年10月,她向法院提交執行申請。前夫把煥煥帶到法院執行局,蘇俊和孩子聊了會兒天,本以為已經說通,正要帶他離開。這時前夫家人開始對著孩子說,「你要走就再也見不到爸爸了。」「你不要奶奶了嗎?」
明明已牽著蘇俊的手快走出法院大門,煥煥聽到這些「哇」地大哭,走也不是、退也不能,定在原地手足無措。法官認為孩子情緒崩潰,不能盲目作決定,讓蘇俊完整聽取孩子意見。最終,煥煥沒能堅定表達和媽媽走的意思。
蘇俊知道,與父親生活太久了,孩子內心已發生改變。
煥煥上幼兒期間與蘇俊外出玩耍時的合照。受訪者供圖「畢竟孩子是個人,不是物品、不是錢,難強製執行。」這是紫絲帶媽媽們遇到過最常見的答覆,也是法院實實在在的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對於拒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可由法院採取拘留、罰款等強製措施,「但是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製執行。」
基層法院執行法官李響做了9年執行工作,他告訴記者,撫養權執行是典型的行為給付,比財產執行難度大得多。找到被藏匿的孩子前,法院往往已聯繫街道、公安、婦聯等多部門瞭解情況。「通常到這一步,雙方矛盾已不可調和,生拉硬扯像執行一件傢俱是不可能的,還得顧及雙方的身體、情緒,防止衝突升級。」更重要的是,要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尤其是被藏匿時間長、已在學齡階段的孩子,要考慮他們在執行中受到的身心傷害。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陳愛武大約6年前結識祖莉,後來參加紫絲帶媽媽的活動為她們普法答疑。在她看來,撫養權判決屬於確認性判決,而非具有直接執行力的給付判決,法院執行缺乏明確抓手。加上執行資源有限,不具備技術偵查手段,難以對藏匿行為有效追蹤。「尤其是有老人協助隱匿,就算採取拘留等懲罰,效果也常是暫時的,沒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陳愛武指出,許多搶奪行為並非出於對子女利益的真正考慮,而是將孩子作為懲罰對方、爭奪財產或宣泄情緒的籌碼,有人甚至提前藏匿以造成「隨其長期生活」的既成事實影響判決。「他們將孩子視為私有財產,而不是有獨立人格的主體。」她建議通過立法明確對搶奪、藏匿子女行為的強製執行力,並對此類案件中的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通過社工、心理老師介入,幫助父母理解離婚後合作育兒的重要性。
執行不成,紫絲帶媽媽們將希望投向「拒執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拒執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祖莉的前夫早在2018年就被以涉嫌拒執罪立案偵查,但經檢察院、法院輪番研究後案子被撤銷,理由是「司法解釋並沒有明確不執行撫養權會構成拒執罪」。
在祖莉的反復申訴下,2020年南京警方重新啟動立案偵查。多方壓力下男方鬆動了,2020年11月17日,漫長的4年等待後,9歲的小康終於回到媽媽身邊。
2024年12月施行的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的《解釋》進一步列舉了「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其中包括「經採取罰款、拘留等強製措施後仍拒不履行協助行使人身權益等作為義務,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情節惡劣的」。
實踐中,拒執罪逐漸顯出震懾力。2024年,廣州市越秀區法院的執行團隊曾帶領幹警跨省至河北邯鄲尋找被藏匿孩子下落,未果後以被執行人涉嫌構成拒執罪移交刑事立案,與公安聯動,最終使得藏匿方交出了孩子;2025年,武漢市武昌區法院通過追究刑事責任讓一對母子團聚。離婚時孩子判給前妻,張某拒不交出並帶至廣西藏匿。即便被法院拘留,張某仍拒絕告知孩子下落。公檢法三機關聯動下張某被抓獲、審查逮捕,刑事責任的重壓下,其父母終於主動將孩子交給母親;浙江高院也公佈過一起案例,被執行人私自帶走女兒長達七個半月,後被判犯拒執罪獲刑八個月。
2025年,北京源眾家庭發展服務中心發佈的調查報告梳理出38個適用拒執罪的案例,搶奪、藏匿行為多發於父親一方,佔比79%。27個有罪判決中,23起存在法院多次執行後仍被拒不執行的情況。「香火」「傳宗接代」的父權製傳統觀念可能是影響行為人身份分佈的重要原因。
等待
幾乎所有媽媽在這場爭奪中都面對過各種質問。
一審敗訴後付佳麗崩潰,代理律師反倒埋怨她,「你怎麼剛開始會同意把撫養權給他呢?人家有的媽媽為了爭撫養權什麼都不要了。」
此後一年多這句話被她反復想起,她幾乎問遍周圍知道遭遇的每一個人:「我是不是太懦弱了?」
蘇俊和前夫家在法院大吵時哭得快要暈過去,有法官出來反倒指責,「你要是真為了孩子好,當初怎麼會鬧到離婚?」
有的媽媽在遭受家暴要離婚時甚至不被父母理解,「孩子怎麼辦?你忍一忍。」
還有一位未婚生子的媽媽已經6年沒見過在7個月時就被前男友帶到國外的兒子,家人勸她趁還能生育再要一個孩子,但這對她彷彿是背叛,是無法邁出的一步,「兒子一定也在等著我。」
但她們都在撐。祖莉是紫絲帶媽媽們眼中的過來人,小康回來後她也沒有離開這個群體。她發現不斷加入的女性大多來自三、四線城市或縣城,認知和行動力都有不足,在經歷這件事之前大多不懂法,走了很多彎路。
加入「紫絲帶」後,祖莉會和誌願者們先詳細瞭解對方的基本情況、司法進行到了哪個階段,並強調一件事:「我們自己不要成為搶奪孩子那一方。」她們尋找人大代表、呼籲立法、給各級組織寫信,借助媒體發聲。
曾經在職場獨自出國出差、獨當一面的付佳麗,在家裡是能把父母和妹妹都從農村帶到上海有穩定生活的長女。如今,她唯一的支撐就是「把默默接回家」。
去年她重新恢復工作,搬到新住處,規律作息,不再拒絕社交,換了更有經驗的律師。她想明白一件事:「我得先保證自己的健康,自己足夠好,才能給孩子好生活。」
今年3月,執行法院重啟了蘇俊案件的執行。在法院再見煥煥,他已是一個上三年級的小男孩。在場有前夫、有法官,還有幾位法官助理,人多的場合煥煥不自然、害羞,第一次見面連媽媽都沒有喊。
法官告訴蘇俊,這次要慢慢來,畢竟孩子已和父親生活了兩年半,快9歲了,有自己的想法。但這恰也是蘇俊最擔心的,已經拖太久了,她害怕煥煥打心眼裡不再想和媽媽一起生活。
按法官要求,前夫需每週帶煥煥和蘇俊見面——逛商場、去遊樂園、泡溫泉、戶外運動,到四月底已進行了7次。
蘇俊感受得到變化:喊「媽媽」的次數多了,不再拒絕擁抱和拍照,主動牽起媽媽的手。有一次煥煥突然說,「人不能有刻板印像你說對吧?媽媽也不一定是壞媽媽。」蘇俊想繼續聊,煥煥不說話了。
蘇俊也不強求,這次,她甚至沒有問煥煥在哪所學校讀書。
她試探著和煥煥規劃以後回湖南生活,聊起姥姥姥爺、姨姥姥等幼時照料過他的家人。煥煥不再一口拒絕,但心裡有猶豫,「我適應不了新學校怎麼辦?」「我多久見爸爸和奶奶一次?」
最近幾次見面,蘇俊提出按法官建議讓煥煥跟她過夜。但事到臨頭,煥煥又扭頭看向爸爸,躲開媽媽的眼神,跟爸爸走了。
「好,那我們就下一次。」蘇俊輕輕抱抱煥煥,很心疼他,「他承受了這個年紀不應該有的壓力。」但她相信,曾經那個黏著她一刻都不想分開、說「媽媽,我剛剛一下沒看見你就好想你」的煥煥,終究會回到身邊。
轉機來得很快,5月8日,在法院的調解下,蘇俊和前夫達成和解並簽署協議,約定雙方在5月10日這天自行交接孩子的撫養權,協議中特別強調,若因男方原因導致該日交接無法完成,則視為男方存在拒執行為。
巧合的是,5月10日正是母親節,距離孩子從湖南的學校被父親帶走,過了整整933天,現在他終於要回到母親身邊。
走出法院,蘇俊回到家整理出給孩子準備了許久的新衣服、新睡衣、新拖鞋、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在家裡洗了曬、疊好又整理,反反復複地自己都覺得好笑。她還買了一套孩子最近喜歡的軍事遊戲玩具,自己先看了看說明書,希望能參與孩子的遊戲。蘇俊甚至有些緊張,總怕哪裡還不周到,在家裡一刻都坐不住。
蘇俊的母親也早早從湖南來了北京,老人9號一早跑到菜市場,挑了最新鮮的蔬菜和肉,外孫喜歡吃紅燒肉和糖醋排骨,她已經等不及要下廚房了。
「眼看著是在慢慢變好。」祖莉粗略統計過,紫絲帶媽媽群體登記入庫有近1000人,其中包含50餘名爸爸。經常有人在群裡報喜,「孩子回來了。」有人願望達成便退群,為這段骨肉分離畫上句號;也有人留下來成為誌願者,用自己走過的路鼓勵後來的人。
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 實習生 王熙媛
編輯 楊海 校對 李立軍
(為保護隱私,文中除祖莉、陳愛武外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