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願服務標識使用管理有了基本規範

據央視新聞消息,中央社會工作部5月13日公佈《誌願服務標識基本規範(試行)》,對誌願服務標識含義以及設計、使用、管理等作出規定。

誌願服務標識可用於誌願服務活動會議、場所站點、文化產品等,不得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其他任何營利性活動。開展重大誌願服務活動和涉外誌願服務活動時,應當使用「中國誌願服務標識」,有自有誌願服務標識的可同時使用,但應當突出「中國誌願服務標識」。

編輯 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