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女童因唇齶裂被祖父母遺棄,兩部門共同救助

【#1歲女童因唇齶裂被祖父母遺棄#,兩部門共同救助】1歲女童因唇齶裂被祖父母遺棄,檢察機關立足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會同殘聯開展救助工作。

5月18日,最高檢聯合中國殘聯發佈殘疾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本次共發佈了7個案例,《趙某乙被遺棄案》入選。

案情介紹,趙某甲系趙某乙(女,案發時不滿1週歲,患有先天唇齶裂)的祖父。2025年1月,趙某甲夫婦帶趙某乙從居住地河北省某市前往北京就診。因唇齶裂修復費用過高,趙某甲夫婦認為家庭無力負擔。為了使趙某乙能夠得到妥善治療,趙某甲將其放在一個裝有奶粉、包被的泡沫箱中,放置到北京市某區兒童福利院附近,後被路人發現並報警。

公安機關接警後以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因趙某甲夫婦犯罪情節較輕,歸案後能坦白、認罪認罰、真心悔罪,且四處籌錢為趙某乙治療,經考察和聽證,最終未追究刑事責任。後公安機關對趙某甲夫婦進行行政處罰。

最高檢介紹,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在提前介入後,立即將情況通報該區殘聯,並通過京津冀協作機制,與河北省某市檢察機關、殘聯等部門共同開展跨區域保護救助工作。

一是開展經濟救助。辦案檢察院協調團區委為趙某乙申請小額愛心資助金,用於支付醫療和康復費用。同時,協調相關部門快速幫助其辦理身份證和醫保。

二是開展醫療救助。經區殘聯協調,趙某乙被安排到北京某專門醫院進行治療,該醫院減免了部分治療費用,趙某乙家人籌措費用後仍然不足的部分由某社會慈善基金兜底支付。經過兩次唇齶裂修復手術,趙某乙的唇部形態恢復正常,語言功能完全恢復。

三是建立長效監護監督機制。趙某乙被送回其父母撫養後,京、冀兩地檢察、殘聯、民政等部門共同組建監護監督團隊,對趙某乙家庭持續進行監護觀察和監督,委託專業機構對趙某甲夫婦、趙某乙父母開展針對性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其深刻認識遺棄行為的危害性,認真履行監護職責。

最高檢闡述本案典型意義時表示,對殘疾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救助應遵循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積極拓寬救助渠道,通過多種方式幫助解決殘疾未成年人的現實困難。檢察機關辦理侵害殘疾未成年人案件,要做到依法辦案和保護救助並重,對於符合救助條件的被害人要及時為其申請司法救助金,並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會同殘聯組織等共同開展疾病救治、心理輔導、身體康復、家庭教育指導等多元救助工作。殘聯組織要發揮自身工作優勢和特點,立足服務職能,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保護救助工作,讓受到侵害的殘疾未成年人感受到社會的關愛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