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與8人相親索要彩禮60餘萬,涉高額彩禮騙局案件細節公佈

「彩禮」作為中國傳統婚嫁習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有數千年的歷史,這本是承載誠意與祝福的載體,但隨著「高額彩禮」的出現,這份祝福漸漸變了味。從2019年起,中央一號文件已7次聚焦高額彩禮,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發佈三批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網絡討論熱度不減,那麼高額彩禮為何備受關注?又帶來了哪些社會問題呢?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田豐:我們在評價一個婚姻好壞的時候,我們應當是評價婚姻內部夫妻之間是否和諧,他們能不能把這個小家庭維繫好。但我們現在評價婚姻,用彩禮的數額作為一個指標,可能就走入了一個誤區。當我看到別的地方有高額彩禮,我也認為需要高額彩禮來滿足攀比的需求。

專家認為,「高額彩禮」的出現打破了「彩禮」原有的儀式感屬性,演變為一場以金錢為標尺的社會競賽。「彩禮」在中國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古稱「納徵」,是《禮記》所載婚姻「六禮」中的第四禮,通過送聘禮的儀式,宣告婚約正式確立。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田豐:從社會學角度來講,彩禮是男女在結婚之前進行的一個儀式性的契約的確定,它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周朝的時候,就有「納徵」的說法,「納徵」就是男方給女方送一定的聘禮,以此來確定相應的關係。

本應重禮輕財,緣何變為婚姻「競價」工具

在古時,彩禮重「禮」輕「財」,但如今,高額彩禮的意義已脫離彩禮本身的意義,從「定親之禮」異化為「婚姻競價」的工具,從象徵性信物膨脹為貨幣化交易品。婚姻本應是以「愛」作為基礎的結合,而「彩禮」只是一種禮節,但高額彩禮的出現,讓這份充滿祝福的儀式感,變成了一種帶有金錢味道的比拚。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田豐:其實有些地方要彩禮,是為了獲得婚姻的安全感,以及未來小家庭的一個啟動資金,高額彩禮的時候,給我們的婚姻就增加了過多的物質要素在裡面。但是他如果完全衝擊了其中一方家庭所能夠承擔的能力,那麼對整個雙方婚姻、雙方家庭來講是一個潛藏的不和諧因素。

收20萬彩禮後,僅共同生活10天即分居

在202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中,有一件這樣的案例,2024年3月1日,男子周某與女子朱某通過相親相識,三天后,雙方便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向女方支付了20萬元彩禮,但雙方僅僅共同生活10天后就分居了。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人民法院法官 肖維瓊:在辦理結婚證結束以後,原告周某就取了10萬塊錢的現金,當時就交付給那個被告朱某,接著下午,向那個被告新開戶設立的一張銀行卡上又再次打款了10萬元。在同一天之內,這個原告共計向這個被告朱某支付了20萬元的彩禮。

辦理結婚手續後,雙方按習俗在男方老家舉辦了婚禮,隨後於3月12日,一同前往男方周某的工作地上海共同生活。然而僅幾天后,這段婚姻關係急轉直下。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人民法院法官 肖維瓊:住了兩天,朱某就告訴周某說我要出去玩兩天,自己獨自就離開了周某。因為一直沒有返回上海,周某就多次微信和她聯繫,要求她及時返回上海與他一起共同生活,但這個朱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返回。

2024年4月15日,女方朱某通過微信向男方周某明確表示不願繼續共同生活。周某要求朱某返還20萬元彩禮遭拒,於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返還彩禮。高額的彩禮並沒有讓這個新婚小家庭更加幸福長久,反而因為彩禮對簿公堂。

從網絡搜索結果來看,高額彩禮的出現,催生出很多矛盾,其中因為彩禮要價過高而導致未能成婚的比比皆是。由此可見,社會公眾對於高額彩禮所衍生出的衝突與糾紛也十分關注。

從祝福到騙局,高額彩禮催生婚姻陷阱

高額彩禮的出現,還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藉著婚姻的幌子謀取不義之財。202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這樣一個案例,當事人李某經人介紹,結識廖某,雙方很快談婚論嫁,可交付彩禮後,廖某態度驟變,不僅不答應結婚,還不歸還彩禮。李某起訴至法院,卻發現自己並不是唯一向廖某討要彩禮的人。

遂寧市大英縣人民法院河邊法庭庭長 曾素蓉:在收到彩禮後,廖某的態度就非常冷淡,基本上微信不回、電話不接,只有在找李某借錢的時候會主動聯繫。本來定好了結婚的時間,廖某卻明確表示這個婚不結了,彩禮也答應退,但就是不退。在2023年的時候,李某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廖某一家退還全部彩禮和其他費用。

2023年2月,大英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要求廖某及其母親丹恩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李先生彩禮7.2萬元及借款0.8萬元。然而,事情並未就此結束。在隨後的一年里,承辦法官發現,「廖某」這個名字竟出現在了另外4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中。

遂寧市大英縣人民法院河邊法庭庭長 曾素蓉:我們發現,除了李某,還有周某、楊某、梁某等人,都是起訴廖某,要求其退還彩禮和其他借款,而且給彩禮的時間都是在2022年,這個明顯不正常。所以我們就把這個線索移交給了公安機關。

警方查明,與廖某存在婚約財產糾紛的遠不止這4人。短短兩年內,廖某先後與8名男性成婚,以結婚為名索要紅包、見面禮,並在訂婚時向每人索要8萬元左右的彩禮,涉案金額達60餘萬元。

這樣的案例並非個例,浙江衢州的金先生也遭遇了騙婚。2013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王某,兩人認識不久就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雙方商議決定,領證後,金先生就給對方5萬元作為彩禮。但領證後不久金先生就發現對方有些異常。

當事人 金先生:前幾天都蠻正常的,在後面就叫我就買戒指買項鏈了,這戒指買好了,她就想各種理由要彩禮錢了。

騙婚構成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對於這個認識時間並不長的妻子,金先生也留了個心眼,沒有把當初約定的5萬元彩禮錢給她,想著再相處一段時間增進瞭解,可還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這名女子就以回老家遷戶口為由離開了,從此徹底消失,再也聯繫不上了,但金先生當時並未向公安機關報案。2014年3月,金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和這名女子的婚姻關係,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準許兩人離婚。

相關球證文書顯示,王某因犯詐騙罪被河北法院判處刑罰,而在判決書中,也提及了王某冒用他人身份進行騙婚的事實。

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羅秀芬:因為詐騙,她被判處有期徒刑,具體的詐騙的事實是她有三起採用虛假的身份信息和男方進行婚姻登記,然後騙取彩禮的事情,最後法院是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2萬元。

高額彩禮「綁架」婚姻,變味的婚俗誰來管

高額彩禮背後的糾紛和犯罪,值得每一個人關注,這同樣是對全社會的一種警示。高額彩禮已非單純的民俗問題、道德問題,而是涉及人口結構、家庭倫理與基層治理的系統性社會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田豐:現在彩禮動不動就要花幾十萬元人民幣,高額彩禮其實已經打破了彩禮儀式感的屬性,它更多像是金錢的交換關係,反而對婚姻有很強的破壞作用。

專家調查發現,高額彩禮的出現,也極有可能導致某一個家庭多年積累的財富,因為一場婚姻就蕩然無存。

中國科學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呂本富:超過家庭支付能力的話,男方家庭是不是要返貧?兒女結婚以後和父母完全分開了,那麼男方父母積累一輩子的財富,返貧以後誰來負擔。

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院長 張成崗:彩禮的數額往往會讓一人結婚,全家舉債甚至父母舉債,再往上的長輩也要舉債,會嚴重降低家庭生活質量,另外一個可能在很多的農村地區可能人口結構失衡的程度更大。

專家認為,高額彩禮帶來的,不僅是一個家庭的沉重負擔,而是深刻影響著整個社會的婚戀觀與家庭穩定。

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院長 張成崗:第一個就是到底怎麼樣去看待婚姻,可能就是一個你的婚戀觀的問題,現在可能會導致一個婚姻的異化,因為婚姻的基礎應該還是情感,如果純粹地從一個市場化、貨幣化的角度來看待婚姻,通過高價的彩禮來決定能不能結婚,它一定會導致婚姻異化,我覺得對社會長期的影響也是非常大的。

依法遏製高額彩禮,讓婚姻始於愛

面對高額彩禮帶來的問題,司法層面給出了明確指引,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專門發佈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還連續多年在工作報告中明確強調,既尊重傳統習俗,又禁止以彩禮為名索取財物,依法遏製高額彩禮,讓婚姻始於愛,讓彩禮歸於「禮」。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最高法也作出了統一解釋、統一球證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明確指出,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離婚時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且彩禮數額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結合當地習俗,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對於節目開始,周某和朱某「閃婚閃離」後產生的彩禮糾紛,法院又是怎麼判的呢?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人民法院法官 肖維瓊:雙方實際共同生活也就10天左右,加上雙方沒有共同孕育子女,以及這個婚約財產並沒有實際用於購買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的,例如購買房子、車子,或者是家用電器、傢俱這些情況。

僅共同生活10天,法院判決返還全部彩禮

法院認為,僅辦理結婚登記,並不足以認定給付彩禮的目的已經實現。雙方尚未形成穩定的共同生活狀態,也沒有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從彩禮接收方對婚姻的態度和行為看,存在借婚姻索取財物的高度可能性。法院判令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彩禮接收方返還全部彩禮。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石佳友:司法解釋和這些典型案例,構成了一個非常明顯的規則指引體系。那麼這時候對當事人就形成了非常明確的指引。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如果在實施這個行為,你就要考慮這個行為是否符合法律。那麼第二,如果你準備到法院去訴訟,你就要考慮你的訴訟請求會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以索要彩禮為名騙取他人財物,構成詐騙罪

同樣,對於以婚姻為名,騙取高額彩禮的廖某,不僅要退還彩禮,還要接受刑事處罰。法院認為,廖某以索要彩禮為名,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6年2月,大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處廖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石佳友:民法典其中專門有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買賣婚姻的規定,借結婚為名,那麼實際上是為了索取財物,那麼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責令當事人去退還所收取的財物。另一方面,如果是情節嚴重,我們講構成刑法上的騙婚,情節嚴重構成刑法的騙婚,這個時候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騙罪。那麼這個時候那麼要按照詐騙罪來追究刑事責任。

治理高額彩禮,多地探索樹立婚俗新風

司法是最後防線,但高額彩禮的根治遠不止於此。從觀唸到習俗,從鄉村到城市,治理需要系統發力。在這方面,各地已經開始了一系列積極探索。

2026年4月29日,福州市政府官網發佈信息,福州市民政局針對《關於強化政府引導作用 培育新時代婚姻觀 破解高額禮金製約問題的建議》進行了答覆,聚焦培育文明理性婚姻觀、整治高額禮金陳規陋習等內容。其中提到,下一步,福州市民政局將在各婚姻登記機關具體實踐的基礎上,指導其強化婚俗改革宣傳引導,倡議將彩禮金額控制在10萬元以內。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石佳友:因為我們國家地大物博,幅員遼闊,所以這個地區差異比較明顯,所以很難做出一個全國統一的具體數額的一刀切規定。這裡邊就一定要結合本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我們講就是說比如說通過村規民約對吧?或者是我們講不管是村民或者是公民的這樣一些自律性的公約,來倡導我們講的文明婚俗,反對天價彩禮,讓婚姻回歸本質。

在江蘇無錫、山西黎城、江蘇徐州等地,民政部門通過舉辦集體婚禮活動,引導婚俗改革,告別了過去鋪張浪費、煩瑣的儀式,讓新人在簡約而又不失浪漫的婚禮儀式中感受人生角色的轉變,倡導新人樹立現代文明婚姻新觀念。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己略鄉推行新標準,即隨禮不超過200元,酒席不超過20桌,彩禮不超過10萬元,明確隨禮金額、酒席規模、彩禮總額的合理邊界。

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院長 張成崗:實際上彩禮本身也是一個傳統與現代觀念與現實激烈碰撞的一個產物,尤其在現在的社會轉型期,它更是折射了很多的比如說個體的關係,社會的心理,然後代際的維護,文化的觀念,社會的結構它更是承載著很多的多維度的一些豐富的內容,但是最終還是要讓彩禮回歸到「禮」的本性,就是要祝福新人,而不是讓它異化成一個貨幣,異化成一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