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二審將宣判
【#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二審將宣判#】「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有新進展。5月20日,澎湃新聞從被害人家屬李海玉處獲悉,目前,家屬已接到法院通知,此案二審結果將於5月22日開庭宣判。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0年5月,此案的嫌疑人易某華落網後,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對外發佈消息稱「成功偵破一宗27年命案積案」。
2021年2月,廣東湛江市檢察院對潛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華作出不起訴決定。因不服湛江市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受害者家屬李海玉向廣東省檢察院提出申訴。2021年9月,廣東省檢察院回覆稱,經審查,該申訴符合受理條件,該院依法受理並調卷。其後,廣東省檢察院複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實,遂撤銷湛江市檢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並將此案移送湛江市檢察院依法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4年11月1日,此案一審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25年12月23日,此案迎來一審宣判,湛江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某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易某華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和罪行嚴重,應當依法予以嚴懲。鑒於公訴機關未能提供現場勘查筆錄、屍體檢驗報告等證據,量刑證據存在瑕疵。綜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被告人易某華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
一審宣判後,李海玉不服,向湛江市檢察院申請抗訴,遭湛江檢察院駁回。之後,易某華上訴。
2026年4月8日上午,「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二審開庭審理。據李海玉及其代理律師王文廣介紹,二審中,被告人易某華一方辯稱其行為是過失致人死亡,不認可故意殺人,控辯雙方未提交新證據。作為被害人家屬,李海玉要求法院嚴懲易某華,判處其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