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擾民不止看分貝——生態環境法典里的百姓生活系列

「天熱不敢開窗,淩晨仍被猜拳聲擾得睡不著」「孩子被吵得無法靜心學習」「廣場舞高分貝音響擾得人居家難安」……當下,噪聲汙染已成為基層治理中亟待破解的民生痛點。

《中國噪聲汙染防治報告(2025)》的數據更直觀地印證了群眾的困擾:2024年全國生態環境投訴舉報中,噪聲擾民佔比達59.2%,居各類汙染投訴首位。數字背後,是群眾對居住「安靜權」的樸素期盼,也折射出噪聲汙染治理的緊迫與必要。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專設了建築施工、社會生活噪聲防治等章節,明確治理責任、劃定行為邊界、健全維權路徑,為噪聲治理提供了法律遵循。

連日來,帶著群眾的訴求與對噪聲汙染治理現狀的疑問,記者走訪我區各市縣噪聲擾民現場,探尋守護城市人居安寧的治理路徑。

噪聲擾民,群眾盼耳根清淨

5月15日傍晚,記者剛走到銀川市興慶區博雅家園一區居民樓下,就聽到一陣喧鬧聲。只見小區門口兩家燒烤店的露天攤位上座無虛席,食客的聊天聲、猜拳聲和搖骰子聲交織在一起,在空中迴蕩。小區業主馬先生見到記者滿臉疲憊地說出心裡話:「天氣一熱,樓下燒烤店的生意就格外好,喧鬧聲經常能持續到淩晨兩三點。我在家裡,關窗悶熱難熬,開窗噪聲刺耳,睡不好,身心俱疲,連工作都受影響。」

作為銀川市近年來興起的「網紅夜市」,興慶區熙春巷夜市也為周邊居民帶來了噪聲之擾。5月9日夜幕降臨時,記者走進了該夜市,攤販的吆喝聲、食客的聊天聲、煎炸食物的「滋滋」聲,聲聲入耳。然而,這份熱鬧卻讓居民蔣女士煩惱不已,「商戶長期用高音喇叭攬客,聲音嘈雜刺耳,孩子沒辦法專心寫作業。」蔣女士曾多次與商戶溝通,並向社區反映,但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我們不反對夜市帶來的煙火氣,但希望能兼顧大家的正常生活,給我們留一份安靜。」

因公園里健身噪聲引發的投訴同樣集中。金鳳區紫雲華庭小區居民魯先生反映,小區東側臨近唐徠公園,常年有廣場舞、交誼舞隊伍使用大功率音響播放音樂,嚴重影響居家靜養和上夜班居民的日間休息,居民多次溝通勸導,收效甚微。

在吳忠市利通區古城鎮朔方社區左營公租房小區附近路段,常有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用高音喇叭循環叫賣,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為整治這一亂象,吳忠市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聯合安裝隔離地樁、實行立體化值守,雖在短期內遏製了亂象,但由於流動攤販流動性強、隱蔽性高,給日常巡查和取證帶來較大難度,噪聲擾民問題仍時有反彈。

除實地走訪外,記者還梳理了部分網絡平台上的市民投訴,發現噪聲投訴絡繹不絕、從未間斷。

銀川市金鳳區親水北大街海珀蘭軒小區業主曾投訴,小區周邊道路施工晝夜不停,夜間10時至次日淩晨6時設備無間斷作業,持續擾民已達一個多月,室內實測夜間噪聲高達65分貝。也有網民反映,靈武市上元名城小區東門流動攤販自發聚集十餘年,每日9時至21時用高音喇叭循環叫賣,聲音穿透力強,緊閉窗戶仍阻隔不了噪聲,長期干擾居民作息與學生課業。

記者發現,無論是面對面交流的居民還是網民,訴求都高度一致:希望職能部門加大常態化監管力度,規範餐飲經營、戶外休閑、流動擺攤等行為,嚴控各類擾民噪聲,守住居民日常居住的安寧底線。

基層治理遇瓶頸 職責交叉成痛點

記者查閱《銀川市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發現,噪聲治理有著明確的部門分工。看似權責清晰,但生態環境、住建、公安、交通運輸、文化市場管理等部門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卻因職責交叉、監管空白、協同不足,導致困難重重。

多位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反映,噪聲汙染治理執法中最難的就是遇上復合型噪聲,這類噪聲難以界定歸屬,如交通幹線衍生噪聲、臨街餐飲疊加經營喧鬧噪聲,「各部門常以非主管職責為由相互推諉,導致有些群眾投訴懸而不決」。對於小區電梯、水泵、供暖等公共設施運行噪聲,因產權複雜、責任模糊,也增加了治理難度。而無人機、新能源汽車低頻噪聲等新興汙染源,則暫無明確監管主體,形成「誰都能管、誰都不管」的真空地帶。

「很多情況下,即便明確了多部門的職責邊界,由於缺乏常態化協同機制,也難以形成治理合力。」基層執法部門反映,各部門的監測數據、執法信息不互通,無法精準溯源復合型噪聲汙染;聯合執法多為「運動式」行動,缺乏長效監管方案,往往是問題曝光後集中整治,整治結束後噪聲汙染反彈回潮。

同時,噪聲自身的特性也加大了治理難度。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噪聲受距離影響極大,即使緊鄰學校、醫院、居民區的聲源落實了降噪措施,也難以徹底消除影響。同時,老人、孩童、體弱病患對噪聲的敏感度遠高於普通人,即便噪聲達標排放,也無法滿足這類敏感人群的安居需求。更關鍵的是,噪聲監測報告僅對瞬時狀態有效,無固定有效期,多人、多時段重覆投訴的噪聲問題,難以僅憑一份監測報告辦結,這也是餐飲噪聲重覆投訴多、群眾滿意率偏低的重要原因。

為破解治噪難題,銀川市多年來從制度、科技、協同、基層四個方向發力。除細化各類噪聲分貝限值、禁噪時段,清晰劃分部門權責外,還通過建設噪聲自動監測站點、工地安裝在線監控、小區設置噪聲公示屏以及基層調解組織參與化解鄰里矛盾等舉措,構建起全民治噪的共治格局。

吳忠市、石嘴山市等地也同步發力,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噪聲投訴問題,精準施策、靶向整治。其中,針對吳忠市利通區新區醫院空調噪聲擾民問題,執法人員核查發現,醫院空調外機老化是噪聲汙染的根源,通過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醫院對空調外機進行檢修維護。整改後,周邊群眾反饋噪聲顯著減弱。而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鄰近某養老院的煤炭經營戶因裝卸作業產生大量噪聲,嚴重影響養老院的老人休息。執法人員實地走訪後,限定其作業時間為8時至12時、14時至22時,嚴禁非規定時段作業。但執法人員也向記者坦言,此類噪聲源具有間歇性,執法部門難以實現24小時值守,極易出現「整治後反彈」的問題。

法典明晰法規標尺 守護群眾「安靜權」

「生態環境法典施行後,‘唯分貝論’的固化認知將被徹底改變。」北京大成(銀川)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傑介紹,法典對噪聲汙染進行重新定義,實行雙標準判定:一是超標即汙染,二是不超標但未落實降噪措施、實際造成擾民,同樣認定為汙染。同時,噪聲汙染被明確分成了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四大類,針對每一類噪聲,都有具體、可操作的治理規範。

「法典的核心治理思路,首先體現在‘預防為主’。」王傑解釋,比如,政府在進行城市規劃時,會從源頭上要求杜絕將高噪聲的工廠建在居民樓等噪聲敏感區域;對空調、電梯等易產生噪聲的設備,也規定了出廠時的噪聲限值,從生產環節就控制噪聲源頭。而群眾最關心的「噪聲投訴該找誰」,法典也給出了明確答案。「法典明確生態環境部門是噪聲汙染防治的‘總管家’,負責統一監管。」王傑說,法典進一步細化分工,讓各監管部門職責更清晰:工地施工噪聲,住建部門要管;馬路上的「炸街車」,公安交警要管;樓下廣場舞太吵,公安、街道、物業都要管,「這樣的分工,將有力推動打破‘九龍治水’、推諉扯皮的局面,讓群眾投訴有門、維權有路。」

針對四大類噪聲,法典的具體規定更是直擊痛點、精準發力:

對於工業噪聲,法典明確,工業企業的選址必須符合規劃要求。在居民區、學校、醫院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禁止新建排放噪聲的工業企業。現有企業也要採取減振降噪措施,從生產環節控制噪聲。

對於群眾投訴最多的建築施工噪聲,法典作出嚴格規範。建設單位要把噪聲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預算,施工單位要製定降噪方案,優先使用低噪聲設備。在噪聲敏感區域,每天22時到次日6時禁止施工。確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要提前辦理審批手續,並向附近居民公告。

對於交通運輸噪聲,法典重點整治群眾深惡痛絕的突出問題。新建公路、鐵路、機場應儘量避開噪聲敏感區域;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炸街黨」,法典明確規定:機動車禁止擅自改裝消聲器、加裝排氣管,嚴禁轟鳴疾駛。機場、鐵路、公路運營單位要採取設置聲屏障、優化運行時段等措施,並定期監測噪聲。

社會生活噪聲方面,法典明確了生活化認定準則:鄰里家電、樂器、寵物等生活噪聲,重點看是否干擾生活、有無落實控噪措施;裝修、廣場舞、商舖喇叭等行為,違規時段、超高音量、未主動降噪即可界定擾民;小區電梯、采暖水泵等公共設施,佈局不合理、疏於維護降噪、影響居民安居,也納入噪聲汙染治理範疇。依據《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居住文教類區域法定標準清晰:6時至22時,噪聲限值55分貝;22時至次日6時,限值45分貝,超出標準即為違規擾民。

「群眾遇到噪聲汙染後,要固定證據,通過影片、錄音留存噪聲時段、聲源及擾民實況,與商戶、活動組織者、施工方協商降噪整改。溝通無果,可提請物業、社區介入基層調解。遇到未解決的各類噪聲問題,可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精準投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若處置無果、噪聲持續擾民,可申請專業噪聲監測,憑監測報告、投訴工單、取證材料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害、維護群眾合法居住權益。

樓下燒烤攤的煙火氣卻是樓上住戶的困擾。樓下燒烤攤的煙火氣卻是樓上住戶的困擾。

(寧夏日報記者 李錦 張濤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