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一通信基站遭小區居民投訴面臨被拆,官方:將不拆除
近日,遼寧葫蘆島興城市一份擬拆除通信基站的公告引發關注。
公告由中國鐵塔與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聯合署名並蓋章發出,文中提到,當地一小區部分居民擔心基站輻射有害身體健康,多次通過多種渠道投訴,強烈要求拆除小區附近的通信基站。
多次溝通解釋無果後,四家公司商定於5月25日起對基站下電並逐步安排拆除工作,之後可能會導致該區域通話質量下降,無法正常連接互聯網,短信收發延遲或失敗,應急通信受限無法通過手機快速撥打110、119、120等應急電話等。後期若上述小區居民或周邊群眾要求恢復通信,需由小區物業、居民自行解決。
6月3日,新京報記者從涉事小區物業、附近居民、葫蘆島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等多方獲悉,經溝通協商,5月底已經確定,基塔將不會被拆除。
爭議公告。受訪者供圖基站附近小區業主投票徵詢意見,基站將不被拆除
通信基站位於興城市首山路興城河南十字路口處。
一位家在三友聖博軒小區的居民告訴新京報記者,5月下旬,有居民突然在業主群發來附近小區的公示欄照片,是一張要拆除基站的公告,拆除原因是三友聖博軒小區有業主擔心有損健康,多渠道投訴要求拆除,中國鐵塔及三家運營商與投訴人多次溝通、解釋,仍無法取得理解和支持,居民要拆除基站的相關訴求仍未改變。
「公告被擴散後,小區物業組織過投票,問業主是否同意拆除基站,參與投票的業主們都表示不同意。」上述居民說。
除了三友聖博軒小區,此次拆除事件還涉及周邊的星河清華園小區、中和香堤灣小區。
中和香堤灣小區一位業主介紹,小區的業主得知消息後又急又氣,也在500人的業主群發起投票徵求意見,結果是業主都不同意拆除。
「不知道具體是誰投訴的。」三友聖博軒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回憶,5月下旬的某一天,突然有個人到物業辦公室送來通知單,說中國鐵塔及三家電信運營商要拆除基站。
「當時物業經理也在,我們當場表示不認可,但送單的人沒說什麼。」物業工作人員介紹,收到通知後,小區有業主自發聯繫相關方,物業相關領導也全力協商溝通,不到一週時間,相關方達成一致,最終同意不拆除基站。
新京報記者多次致電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市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分公司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遼寧有限公司葫蘆島分公司,均無人接聽。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葫蘆島市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只確定不會拆除基站,但不知道具體情況。
此前,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市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居民投訴的基站已建成多年,且他們公司的基站在建設前會經環境評估、建設後會有輻射評估,並且都會在環保部門備案,符合安全標準,此次張貼的公告為意見徵詢,並非最終拆除決定,拆除前需依法徵詢業主意見。
2023年9月1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的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建築物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工程技術標準》正式實施,提出了存在移動通信網絡覆蓋需求的建築物應同步配建移動通信基礎設施。葫蘆島市通信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解釋,這一基站的建設也是合乎標準的。
律師:運營商及居民均無權單方直接拆除基站
中國鐵塔及三家電信運營商是否有權單方直接宣佈拆除基站?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持否定意見。
《電信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動或者遷移他人的電信線路及其他電信設施;遇有特殊情況必須改動或者遷移的,應當徵得該電信設施產權人同意,由提出改動或者遷移要求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改動或者遷移所需費用,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結合《電信條例》及《民法典》及各省相關規定,確需拆除的,須先與產權人、小區業主及業委會充分協商並取得書面同意,向通信管理局、工信部門報批,履行「先建後拆」保障通信不中斷,同時提前公示並告知後果。
公告顯示,因基站拆除導致各類通信問題,進而可能引發的任何後果,鐵塔公司及三家運營商均不承擔相關責任,拆除後將不再對上述小區及周邊對應區域的通信設施建設列支投資計劃(包括5G信號提供),均不受理該區域的網絡信號投訴,後期若上述小區居民或周邊群眾要求恢復通信,需由小區物業、居民自行解決。
《電信條例》規定運營商負有電信普遍服務義務,對此,趙良善認為,上述條款涉嫌違法並違背公共服務責任。
至於周邊居民是否有權強製拆除基站,趙良善表示,居民有權合規投訴,但無權強製拆除。
居民可依據《環境保護法》《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向生態環境部門申請環評與輻射監測數據公開、現場複測,行使環境監督權。但通信基站屬於公共基礎設施,居民基於公共利益負有法定容忍義務;國標限值40微瓦/平方釐米,實際基站輻射遠低於家電,合規基站無健康危害,僅以「擔心輻射」為由強拆,不符合《電信條例》第五十一條「不得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從事電信活動」的規定,也違背公共利益原則。
全國近10年因基站輻射產生糾紛上百起
近年來,全國各地因為基站輻射而引發的爭議屢見不鮮,甚至居民和通信公司、物業對簿公堂。
在球證文書網以「基站輻射」為關鍵詞檢索民事案由,共有130例。
記錄最早的一例在2013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三名原告訴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的基站使用3個月後,嚴重的輻射影響原告的10畝果園,造成了450棵果樹變形乾枯死亡,也對原告及家人的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後果,導致其中一名原告的愛人因日常久經輻射傷害後病死。
在其他的案例中,有的當事人因基站輻射影響其居住安全而拒繳物業服務費,有的因為神經衰弱等不適症狀請求法院拆除住戶樓頂基站,並承擔體檢費及精神損失費。但這些以「基站有輻射」為理由請求拆除基站、賠償損失的訴訟,最終都被認定為「與通訊基站所產生的電磁輻射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在2023年,就有類似葫蘆島事件的情況被報導——四川威遠疊翠彙小區有業主反映小區地下車庫等位置的手機信號較差,甚至沒有。涉事多方表示,這是因部分業主因為輻射,聯名強烈要求拆除5G基站,多方在社區進行了協調,但基站仍被拆除。被拆除前,小區大門及樓棟入口處,都張貼著一張加蓋了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內江分公司威遠辦事處,以及電信、移動和聯通三家威遠分公司公章的《告用戶書》,內容與葫蘆島事件中的公告基本一致。
這些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居民仍不清楚基站輻射是否真的會影響身體。
北京市朝陽區生態環境局曾發文介紹,輻射分為電離輻射和非電離輻射,前者包括X光、宇宙射線和核輻射等,能量極強,能破壞人體細胞;後者包括手機信號、基站、太陽光等,能量極低,不會致癌致畸。我國執行的《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通信頻段公眾安全限值為40μW/cm²,標準比歐美嚴格10-15倍,預留了50倍以上安全餘量,運營商的實際執行更加嚴格,內控標準僅8μW/cm²。
一組央視、工信部、第三方檢測單位等機構的實測數據顯示,通訊基站等公眾安全限制僅為國標的萬分之一,電吹風比基站高出2500倍。而人們認為「5G網速快=輻射強」,也是誤會。網速主要靠帶寬擴容,而非加大功率。
5月29日,中國鐵塔在公眾號發佈《小區居民要求拆基站:背後的真相,可能比你想像的更……》,也專門就以上述葫蘆島事件為切口,梳理了專家、環保部門等關於基站輻射的科普內容——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島市分公司相關負責人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居民們的顧慮多源於對基站輻射的不瞭解,科普宣傳將作為他們未來工作的重點。
新京報記者 左琳
編輯 楊海 校對 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