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場所里設宿舍,消防檢查發現重大隱患責令「拆床清人」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在專項檢查中,連續查處兩起經營性場所違規設置住宿區域的消防違法案件。涉事單位因存在典型的經營、居住場所混用重大安全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並分別處以罰款。
經營場所中「藏」著的員工宿舍。朝陽消防供圖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近日,朝陽消防執法人員在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興隆家園某公司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經現場核查,該單位二層北側809室、810室及休息室擅自設置床鋪,違規將經營區域改造為住宿區域,形成典型的經營與居住場所混用問題。
上述做法不符合《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的規定,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執法人員表示,此類混用場所用電設備繁雜、可燃物堆積較多,且疏散逃生通道規劃不規範,一旦發生火情,火勢極易蔓延擴散,引發人員傷亡事故,安全隱患極其突出。針對該單位的消防違法行為,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停產停業,現場督促拆除、清理全部違規住宿設施,徹底消除現場隱患,並依法對該單位處以壹萬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同日,消防執法人員在弘燕山水文園內某公司開展檢查時,再次查處一起違規住人隱患。經核查,該單位擅自在地下一層區域設置宿舍供人員居住,不符合《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4.1條之規定:合用場所不應設置在下列建築內:(e)地下建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之規定。針對該單位這一突出的違規住人隱患,消防部門擬依法對其作出停產停業、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行政處罰,以倒逼企業落實隱患整改。
消防部門提示,經營、倉儲、辦公等經營性場所違規住人存在極大安全風險。此類場所夜間人員熟睡,通風疏散條件較差,電氣線路長期帶電,火情具有突發性強、隱蔽性高、蔓延速度快等特點,極易引發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
下一步,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將持續加大對轄區企業及經營性場所的隨機抽查與隱患整治力度,常態化曝光典型違法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同時,督促各社會單位深刻汲取教訓,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堅決杜絕經營居住混用、違規住人等消防違法行為,全力維護轄區消防安全穩定。
編輯 彭衝 校對 李立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