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鬆,被逮捕、提起公訴

高檢網6月9日消息,陝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韓鬆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鬆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甘肅省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韓鬆(資料圖)▲韓鬆(資料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韓鬆利用擔任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宣傳中心主任兼辦公廳副主任,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長,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西安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西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7月14日消息,韓鬆被查;2026年2月6日消息,韓鬆被「雙開」。

經查,韓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以及旅遊和健身活動安排,長期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韓鬆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韓鬆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安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曆顯示,韓鬆,男,漢族,1965年6月生,大學,中共黨員。

韓鬆先後在國務院辦公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任職,2006年開始曆任西安市副市長,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2017年任西安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

2022年3月,韓鬆任西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