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壇藏屍案」開庭:一人當庭認罪,女被告人翻供稱殺人系被慫恿

新京報訊(記者左琳)7月10日,四川瀘州「花壇藏屍案」在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害人的兒子黃平出庭,他告訴記者,該案將擇期宣判,其中一名男性被告人楊某根認罪,另一名被告人陳某芬翻供。陳承認殺人,但是被楊慫恿所為。

「他(楊某根)對所有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願意接受法律的製裁,不上訴。」黃平說,據庭審,兩名被告人在作案前,已經準備了洋鏟、編織袋,案發當天中午,趁母親數錢時將她掐死,二人拿走母親佩戴的戒指等財物,將屍體裝入編織袋內放置於倉庫牆邊。之後陳某芬返回門市繼續做生意,楊某根到公交商城九樓頂一花壇用洋鏟挖坑準備埋屍,天黑無人後,兩人合力將裝屍體的編織袋搬至樓頂,扯出編織袋後,將屍體掩埋在花壇中。

黃平與母親的合照。新京報記者 左琳 攝黃平與母親的合照。新京報記者 左琳 攝

新京報此前報導,2025年6月7日,瀘州一服裝批發商城天台花壇在施工時,工人挖出一具白骨。瀘州警方偵查確認,白骨系商城此前的商戶吳豔萍,案發時間為1997年2月1日,彼時是春節,正是商戶忙碌的時刻。吳豔萍失蹤後,家屬報案,但民警多次到商城走訪排查,都一無所獲,最終只能按失蹤處理。

34歲的吳豔萍失蹤時,黃平只有10歲,因為母親的失蹤,他最終輟學,28年間從未放棄尋找母親。瀘州警方經過偵查,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陳某芬、楊某根——案發時,兩人還是夫妻。陳某芬與吳豔萍同在商城開店,案發後不久,陳某芬即與楊某根離婚。

28年間,陳某芬更改身份、整容、頻繁出入境。被捕後,她與楊某根招認,因欠吳豔萍4萬元,兩人以還錢為由,將吳豔萍誘騙至商城四樓倉庫,在倉康尼掐死了吳豔萍,並拿走吳豔萍佩戴的戒指等財物,天黑後將屍體抬到天台,埋進其中一個花壇。

編輯 楊海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