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租房租給高校當在校生宿舍,可以嗎?|有事情@新京報
「這個項目不是公租房嗎?怎麼成大學生宿舍了?」近日,有市民向有事情@新京報反映,昌平區一公租房項目搬進了許多在校大學生。記者實地探訪發現,確實已有在讀碩博研究生入住人才公租房,且高校一次性打包租走的樓層佔比不小。
對此,屬地住建部門回應稱,該情況屬地已知曉報備,且人才公租房用於高校研究生宿舍有屬地政策支持。在屬地看來,在讀研究生屬於「駐昌人才」,人才公租房作為研究生宿舍使用,系提前引才留才的舉措。可在政策層面,在校生能否佔用公租房?「以房引才」的政策創新邊界在哪兒?
20層公寓,有16層成為學生宿舍
市民韓先生反映,最近幾日,他留意到本為人才公租房的樓宇,入住了不少在校大學生,「公租房是公共資源,這樣打包租給高校當宿舍,合規嗎?」
近日,記者來到昌平區沙河鎮的金河嘉苑小區。韓先生提到的公租房位於小區西北角,與該小區的產權方——金河水務建設集團的辦公樓似為連體建築。從寫有「公寓」二字的樓門進入後,可見該地塊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規劃圖,旁邊的牆上還貼有「金河公寓管理制度」,其內容明確,該公寓屬於昌平區人才公租房。
公寓一層公示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圖紙,公寓管理制度中明確該公寓為昌平區人才公租房。新京報記者 田傑雄 攝雖然設置了門禁和人臉識別系統,但公寓電梯間大門敞開,可隨意進出。7月,租住高校通過政府採購平台發佈了《宿舍管理服務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其內容顯示,校方租用了該公寓的16個樓層,約200套房間。記者在現場注意到,該公寓一共20層,單從樓層佔用情況看,學校租用房源佔比不小。
記者隨機進入多個樓層,看到有少數房間敞著門,還未入住。房間面積有四十餘平方米,多為開間,劃分了衛生間、廚房區域、起居室等區域。同時,起居室都配備了兩張單床、課桌以及衣櫃。或因新傢俱的緣故,櫃門和抽屜大多敞開著,像是在散味。
「我們是7月下旬搬進來的,房間挺新的,就是有點味兒。」一名入住的高校在讀研究生告訴記者,其所住房間為校方安排的研究所宿舍,宿舍距離學校並不算近,「得有近10公里,還好每天早上有班車。」
金河嘉苑小區人才公租房內部,在涉及高校租賃的樓層中,有的房間敞著門,高校學生還未正式入住。新京報記者 田傑雄 攝約300名在校生已入住,涉及188套房
隨後,記者聯繫該人才公租房的運營管理方,工作人員證實,該棟樓作為人才公租房,除了滿足畢業生需求之外,當前作為學生宿舍,確實入住了某高校的約300名碩博在校生,當前賸餘房源數量已不算寬裕。
「上週四、週五兩天,就都搬進來了,涉及188套房。」工作人員同時提到,該樓建成已超過兩年,除物業管理方此前多次進行甲醛檢測外,本次高校學生入住前,校方也做了多輪檢測。
記者從昌平區政府官網查詢到,根據國家及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為結合畢業大學生需求、緩解畢業生階段性住房壓力,金河嘉苑項目自2024年起便面向畢業大學生開展專項配租。公告顯示的樓宇,正是當前被高校租用為在校生宿舍的這一棟。
配租公告發出首年,該項目房源為300套。此後,涉及該項目的畢業生公寓專項配租公告年年都會發佈,2025年,配租公寓套數為100套,2026年為130套,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50元。
從近三年的公示的審核結果來看,申請該人才公租房項目的畢業生並不多。如配租公告發出首年,該項目配租房源共32人申請登記,31人符合條件通過審核;2025年,共57人申請登記,34人符合條件通過審核;2026年共78人申請登記,49人符合條件通過審核。如通過審核的畢業生都選擇入住,三年來也僅有114人入住該樓。
自2024年,該項目樓宇便面向畢業大學生開展專項配租。昌平區政府官網截圖回應:是希望留住人才採取的舉措
「把面向被保障人群的公租房作為大學宿舍使用,有政策支持嗎?是否會影響正常申請人的權益?」韓先生的擔憂代表了不少排隊等待保障房的年青人。
記者瞭解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北京市關於加快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中,進而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應重點保障城市運行服務保障人員、新畢業大學生等群體。
昌平區《人才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也明確,申請人應具備大學以上學曆,或取得相關職稱或單位認可,同時需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約,繳納社會保險,且在昌無住房。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以向單位提出申請。
三年來,在金河嘉苑面向畢業大學生的官方公告中,該項目的配租對象社保繳納地應為昌平區。其中,2026年配租對象為:在昌平區無自有住房;同在昌平區註冊納稅企業及昌平區區劃範圍內的高校簽訂正式勞動合約,且在昌平區繳納社會保險(在昌高校除外)的2024年-2026年7月期間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曆大學畢業生。2026年新畢業大學生,如無社保繳費信息,須提供勞動合約或已簽訂三方就業協議。
公開資料顯示,金河嘉苑小區為區屬保障性住房,此前確實也入住過多個高校的人才,但均為在昌平高校工作教職工。
那麼,高校租用人才公租房作為宿舍使用是否合規?昌平區住建委相關職能科室回覆稱,在讀研究生也可算作駐昌高校人才。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這也是昌平區希望留住人才採取的舉措。也就是說,在求學階段就提供住房便利,可能有助於增強高校學子對昌平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為區域發展儲備青年力量。
那麼是否有相關文件政策支持,公眾是否能查詢到?「公眾應該是查詢不到,但確實合規且合法。」該工作人員表示,即便人才公租房目前用於高校宿舍,但項目賸餘房源充足,不會影響正常申請。「房子肯定是有先來後到的,一直空著、不用是不可能的。」
保障房用作學生宿舍,是否偏離制度初衷?專家釋疑
將公共租賃住房直接「打包」劃撥給高校作為學生宿舍,究竟是地方政府盤活存量資產、提前引才的「政策創新」,還是違反法定用途、擠佔社會資源的「越界之舉」?
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京津冀房地產研究院院長、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趙秀池表示,根據北京市現行政策,在校學生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北京人才公租房。人才公租房制度設計的保障對象,是在京穩定就業、創業的無房人才(含高校畢業生),不包含尚未就業的全日製在校生。因此,在讀大學生並不在配租對象範圍之內,政府人才公租房絕不能改變用途用作在校生宿舍。
趙秀池分析,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租房所要解決的「階段性住房困難」,特指走出校園、進入社會的新就業職工和大學畢業生。「青年人離校就業後,高校不再提供宿舍,需要住房保障兜底;而在校生本身有高校宿舍資源兜底,屬於教育體系提供的居住保障,不屬於住房保障體系的服務對象。把區級人才公租房轉為在校生宿舍,會直接擠佔面向新就業青年、新畢業大學生的保障性房源,偏離了制度設計的初衷。」
她補充道,現實中少數保租房項目雖設有短期實習過渡床位,但也僅針對已實習、已簽約、臨近畢業的準畢業生,絕不等於可以面向全體在讀學生作為常規宿舍使用。「依據住建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擁有權人不得擅自改變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與用途。即便擁有區屬產權,區政府也不能隨意改變其保障性質、法定用途及保障對象。」
也有專家從城市政策探索與存量盤活的視角提出另一種看法。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保障房以「保基本、兜底線」為核心,重點解決低收入家庭、新市民等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將保障房租給高校作研究生宿舍,初衷是‘提前吸納人才’,雖然偏離了傳統的‘保基本’定位,但在特定語境下屬於一種政策工具創新。」
嚴躍進介紹,從全國範圍來看,將存量房收購或改造為學生宿舍已有少數案例,但仍屬於探索性的「點狀突破」,並非市場主流。「總的看,還是要允許各地適當做此類創新,持續探索保障房後續的保障對象,也就是可以擴大保障房的對象內涵。」
嚴躍進認為,保障房管理單位將富餘房源轉化為人才公寓定向服務企業人才,符合政策導向。多地實踐支持產業園區、企業建設人才住房以滿足特定群體需求,上海、鄭州等地亦將人才公寓作為存量房收購的重要用途,服務「以房引才」戰略。該模式盤活存量、助力引才,在合規前提下可行。但他也指出其中的風險——要防範各種內部分配機制,否則容易產生保障房領域分配層面的不規範問題。
新京報記者 曹晶瑞 田傑雄
編輯 白爽 校對 楊利



















